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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池香(中)

推荐人:茗旋 来源: 阅读: 1.41W 次

(十一)

漱池香(中)

我决定去旅行。

春天来了,阳关很好,我应该出去走走了。这个冬天发生了太多的变化,我应该感受一下别处的风景。

出发的那天,我跟谁都没有说。

杂志社约稿的编辑一直催我赶稿。编辑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长得还算干练,只是生过孩子以后就变得更加琐碎了。对我的看管也是更加严谨了。当然,我是不会甘于被覆管的,总是让她手足无措。而她一定不会知道,她在办公室里一遍又一遍地打给我,或者是为了赶地铁回家给孩子喂奶而忙得手忙脚乱的时候,我正一个人游走在浪漫的丽江。午后的阳光照在宽宽的帽檐,我睁开眼睛对着天空四十五度角开怀大笑。

住在最繁华的街道,不为看风景,只为看纷扰的人群。不知道为什么,我习惯一个人生活在喧闹中,在喧嚣中寻求安宁。

记得很小的时候,总是受到老师表扬,说我是一个优秀的孩子,坐得住。那时候,每到下课,教室里总是充满各种声音,嬉笑打闹。透过教室第三个窗户,既能看到一个瘦瘦的小女孩,一个人安静地坐着,书本整齐的摆放着。

但是,老师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整齐的书本面对的,是一个眼神专注,思绪游离的小女孩。现在的自己甚至都不记得上课老师讲过什么,只记得将书本上丑陋的小黄鸭化成美丽的白天鹅。

也许,我也会爱美的吧,有着公主梦,天生不甘平庸。

然而,我知道,现实中我就是名副其实的丑小鸭。寄人篱下的生活早就想要逃,可是八岁的小女孩该怎么向往远方。

外婆的白发,我甚至都还来不及看,她就撒手人寰。舅舅舅妈总是有意无意地声讨我这个拖油瓶。表姐漂亮的裙子曾经是我那一整个夏天的心结。

我不知道后来的五年,我是怎么度过的。只记得除了自己一个人躲在小小的房间看天空的云和雨,似乎童年再无色彩。

终于,那个自称是我妈妈的女人出现了。

(十二)

一凡死了。

在寒影出院的第三天晚上。我是后来听说的。

一凡在找过我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寒影。本来寒影还在暗自欢喜,她以为这一次真的把一凡吓住了,他不会再拿死当做他们爱情的筹码了。

在一凡房间的小抽屉里,发现了他们10岁的时候的一张照片。他们在一起二十年了,这是两个人唯一的一张合影。照片上的寒影笑得天真无邪,一凡却有着十岁男孩子不该有的落寞和老道。

到死,一凡竟然没有给寒影留下任何可以凭借思念的物件。除了这张照片,背面写着:一眼万年。

从丽江回来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那几天我的城市一直在下雨,春雨缠缠绵绵。有一瞬间,我竟然觉得像极了一凡,像极了他们的爱情:剪不断,理还乱。

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打开电脑收邮件。这是多年来保持的一个习惯。也许是因为封闭了太多天,应该与外界通气了吧。邮件似乎是我现在与外界联系的唯一通道。

预想中的催稿函没有出现,也许是女编辑真的厌倦。

只是一封没有主题的邮件占满了空间。没错,是一凡写的。信上说了很多话,毫无头绪的,凌乱。

我不知道,这竟然是一凡生命绝尘而去时最后的语言。

曾经不止一次的在我的故事中,写到的遗言都是庄重的完满的,似乎是没有破绽的,因为这是一个人一辈子做的最后一件事情,怎么说都应该做到没有遗憾吧。只是,后来我终于知道,也许凌乱混沌才是生命尽头最为真实的状态。因为那个时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要做什么,该做什么。

我把一凡的邮件删除了,我不愿细看。

不管他写的是什么,我觉得自己没有看的必要了。其实他不是写给我的,只是写给自己的,又或者说,他早就已经对这个世界无言了,只是,总觉得按照程序,总该留下点什么,一凡是一个固执的人,墨守成规,就像墨守他与寒影的爱情。

我没有再跟寒影联系。我不愿倾听她来讲述他们的点点滴滴。我更愿相信,一凡的叙述,不知道会不会因为相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十三)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的确很美丽,她身上没有舅妈的俗气,所以,第一次见到她,我没有抵触也没有反感。

当然,也没有太过亲近。因为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女孩来说,她似乎还没有那么成熟的想象力和责任感。她不知到怎样原谅一个人,那个人是她在血缘上最亲近的人,那个人是被称为妈妈的人。

她说,瑄瑄,跟妈妈走,离开这里,这里不属于我,也不会属于你。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有明显的恨意,当时的我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

我们离开的时候,天还没有亮,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选择跟她走,甚至思想上都没有丝毫的犹豫,按正常道理来说,这是不应该的,因为那毕竟是我生活了十三年的村子。不管舅舅舅妈怎样嫌弃或者是厌恶,始终我们都是一家人,生活了七年的一家子。

曾经的我不止一次地想象过离开这个小村子的日期,我渴望像天上火锅的飞鸟那样自由无拘。可是,我知道那是有一个日子的,必须到那个特定的日子才能选择自己脚步的距离和方向。

但是,生活就是这同样的荒诞不羁。它总是乐于跟你开不大不小的玩笑,不管你愿不愿意。

离开的那天,我一路上什么都没有说,背着大大的书包,里面什么都没有装,除了外婆给亲手缝制的一只褪了色的玩偶。

那个自称是我妈妈的女人,严厉地告诉我,什么都不用带走,我以后拥有的都将是全新的,不管我想要什么,都可以满足。她说这话的时候,似乎自己很满足,但是对我而言,只是萦绕在心头的说不清楚的情愫。我不知道,这样是因为谁,是谈不上疼爱自己的舅舅舅妈,是胖胖的语文老师,还是窗台上那株还没有长大的绿色植物。总是,离开的时候,我没有说回头,我什么都没有带走。

(十四)

一凡走了,但是他们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寒影搬进了一凡的公寓。一连三个月她都没有出过门。我不知道她究竟在干什么,会干什么,想什么。

但是,我知道又一种情绪,它叫做思念。现在的寒影就是被这种情绪左右。曾今的寒影不会想到自己也有这样的一天,那是的自己一直都很骄傲。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没有了一凡,自己可能会变得更好。只是,有些东西,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它究竟对自己有多么的重要,直到再也得不到。

三个月以后,寒影走出了一凡的家,她说,自己只是想问一问一凡的味道。她说,瑄,知道吗,都是我不好

我爱上了一个高大粗犷的男人,就在去西北赈灾的路上。这是不可想象的,瑄,你懂吗,真的不可想象,一凡他承受不了。直到死,他都不知道。也许,他不知道也好,这样就不会那么痛苦。其实,我想告诉寒影,其实一凡什么都知道,他只是害怕寒影知道自己已经洞悉她的快乐和烦恼,他害怕寒影受不了,毕竟在他看来,那是属于寒影一个人的秘密。

他是一个四十三岁的男人,有妻子还有一个即将高考的女儿。

我真的不在乎,瑄,你知道吗,我爱他,发疯了的爱他,其他的我真的顾不了那么多。

我始终不太相信,这世界上爱到如此疯狂的感情,也许那只是我本身太过清醒了吧,从来就将疯狂隔绝在自己的身后,不会让它近身,一直保持着最安全的距离,真的很好。

而有一部分人,是甘愿为爱情傻掉疯掉的,寒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三个月,他们形影不离,不忙的时候,会走在大西北空旷的街道,被大大的太阳将自己烘烤。就是在太阳即将晒焦自己的时候,那个男人看着寒影静静地微笑,然后,她主动亲吻了那个男人。

瑄,我敢肯定,那个时候的我是晕的,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但是那种亲吻真的很舒服很好。

他们在太阳底下将自己的疯狂演绎和挥霍掉,抓紧时间,仿佛下一秒就会被别人占领。所以,那个时候他们都很单纯。他们都已经不是被各种身份束缚的自己,所以,他们是幸福的。

我愿意将他们的遭遇称为爱情,请原谅我在伦理道德上的不厚道。因为除了爱情,我实在无法解释这种连命都可以不要的绚烂与妖娆。

(十五)

我睡在她的对面,她不断地翻来覆去,其实我也没有睡着,只是我不想被她看到,我想,终究我们还是太过陌生了吧。

经过十八个小时的颠簸,我们来到了我现在居住的这个城市,上了中学。在学校里,我依然还是独立而孤独的。当然,学业一塌糊涂,我没有想到在小村庄里被敬仰和推崇的自己竟然一下子沦落到无人注意的墙角。

不过,我始终是不甘于平庸的,或者说,我只是想成为普通人中的一个,不想太被注意到。于是,每天我都会认真上课,发奋读书。等到初三的时候,成绩已经让所有人感到骄傲,是的,是所有人,尽管,在被称妈妈的人看来,似乎我的举动并不是那么重要,因为她很忙,忙着做生意,忙着谈恋爱,忙着寻找新的生活支点,瞒着新的更高的追求。但是,我从她瞬间清澈的眼光里读出了一种叫做欣慰的东西。

我顺利地考上了重点高中。学业更加忙了,除了读书,生活就基本没有别的内容。当然,除了读书,别的事情我真的也不关心。三年之后,我在志愿表格里义无反顾地写上了遥远地方的学校。

收到通知书的那天,她出国的鉴证正好办好。高档的西餐厅,只有我们两个人。忽然,我发现,我们离得好远好远。

对于她的移民,我没有任何感触。她说,瑄瑄,你长大了,我一直等着这一天,等了七年,你没有让我失望。我走了,很放心,你会照顾好自己的,不是吗?

在我面前,她从来不自称妈妈,我的口中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这两个字。好吧,就这样聚散吧,今天以后,各自天涯。

(十六)

讲述这段故事的时候,寒影并没有表示出明显的喜怒哀乐,只是平淡,平淡到毫无声色,好像这是完全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别人的故事。我不知道寒影是不是真的已经让这件事过去,让它定格在那个阳光暴晒的午后。

但是,我知道,有些事情不止于此。

有些事情我们永远不想让它结束,比如恋爱杠杆开始的那一段时光,我们总是甘心沉溺其中,不愿自拔。爱情是一间美丽的事情,但是并不是谁的爱情都可以在阳光下绽放,肆无忌惮的绽放,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事情,我们似乎无动于衷,只是在某一个瞬间它们发生在自己身上,所有的理智都统统不管用,你还是会沉溺其中。

就像寒影和那个男人。

他们甚至没有说过太多的话,没有向我们正常人恋爱中的甜言蜜语和反复的检验和试探。他们只是在彼此回头的瞬间看了一眼。

但是,对于寒影来说,她知道这将使一场来不及扭转的灾难。或者说,她根本不愿扭转。

三个月,他们以爱的名义暗度陈仓,以爱的名义作者让社会道德不齿的勾当,也以爱的名义荼毒着爱情。

我不知道,该如何让评价他们的爱情,我只知道一凡的死似乎才刚刚让这段不伦之恋见了光。

我们人类,总是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很聪明,很善良。我们会说,有时候我们撒谎只是为了不想让别人收到伤害,但是往往会以更慎重更强大的伤害而告终。

我最近常常想,假如一凡没有选择离开,这条路,他究竟还能不能坚持走下来。

如果,寒影一开始就说明白,一凡是不是现在还在,还会对我说,瑄,我很痛苦很无奈。

如果,一凡没有看到寒影的大衣口袋,没有洞悉所有不该他知道的消息,或者在那张粉红色的便签上根本就没有字迹,又或者那只是一张普通的字条,没有暧昧。

这样,故事会不会是另一个样子。

(十七)

她走后,我还是一个人生活,上课,似乎任何不同于原来的轨迹。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长大后的我会在看到小说里的母亲形象时,突然感觉自己好孤单好失落。而且之中孤单和失落注定是没有结束的时刻的。所以,一个人的深夜,我开始失眠,不得不靠着一些药物进入睡眠。也许那是另一个世界。

然而,事情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在梦境里,我的思绪似乎变得更加的活跃,开始想一些不找边际的故事,灵魂游走在散乱的边界,真的是更加沉重了。

大三的时候,医生告诉我,大量镇静剂和安眠药已经让我的大脑处于崩溃的边缘,抑郁症马上就会光顾我的生活。

我不得不搬进一个安静的高档公寓。办理了休学手续,请了一个阿姨帮忙打理日常生活起居。那段时间的我才刚刚二十岁,但是总感觉自己是一个垂暮之人,不然,为何我有手有脚却不能生活自理。

将近半年时间,我就像是一个新生婴儿那样,每天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我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在清晨或者半下午的时候走在小区里看看那些老人或者贵妇遛狗。有时候,会想,那些被称为宠物的动物跟自己现在的状态真的并无出入。

半年后,我的意识终于渐渐恢复。恭喜我,又回到了正常人的路。

只是,这半年我不知道自己该干点什么,回学校暂时还不用,那么这半年似乎可以出去走走。所以,我选择了西藏,一个在我的意识里原始而神秘的地方。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去西藏的人都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或者高贵的信仰。但是我,就只是想出去走走,跟平时出去走走或者在阳台上晒晒太阳并没有什么两样。

在正常人的世界里,做什么事情仿佛都应该有既成的规则或者是事先相好的目的和规划。但是,我不想这样,也许那个时候我只是依然把自己当成一个病人吧。病人是不需要承担太多的,病人做一切不正常的事在正常人看来,应该都是正常的吧。

(十八)

男人甚至没有清楚地告诉寒影他叫什么名字,。显然寒影对这个也并不是十分在意。

我想,寒影是被禁锢太久了,所以,她急于想这个冰封的世界宣称自己的存在。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不惜与一凡不欢而散,最后选择不告而别,也许就是为了这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冥冥注定。

那天晚上,寒影将自己给了中年男子,那是二十五岁的女子盛放的身体,美好而干净。在结束的那一刹那,寒影忽然泪流满面。她想起了一凡,有一刹那,她想不清楚,为什么有些我们认为对自己十分珍贵的东西在一个对我们好的人那里视若珍宝的东西,二十年,都没有馈赠,却在初次相逢的这个夜晚,曾与了陌生。

中年男子明显眼神里有着分明的错愕。

但是很快,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平静。我始终说不清这算什么,也许这就是寒影深以为然的成熟稳重。

很快,三个月结束了。其他的志愿者都在打包行李准备返程。清晨的阳光分外明媚,男子过来跟寒影打招呼:明天再也见不到这样的太阳了。寒影笑了笑,什么都没有说。但是眼神里分明有着一束不易查明的光——躁动。

男子顺手将一张粉红色的便签放入寒影的大一口袋,随后离开。

寒影将手里的活忙完已经是中午了,手工的时候,她习惯性地将双手放入口袋,字条上写着:午后两点半,老地方的阳光,不见不散。

(十九)

终于走进了这个充满有意识和无意识的充满异样的地方。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情。只知道坐在海拔3000多米的地方晒晒太阳,真的也是不错的选择。身上的萎靡连着病菌一起被阳光驱逐,这样的午后真的很积极向上。虽然连眼睛都睁不开,但是心事打开的,我知道,心事完全敞开的,就像沐浴在结拜浴盆里的身体一样。好久好久了,已经太久没有这样的时刻了,似乎从记忆开始的地方,这种被阳光肆无忌惮的洗礼的时候就没怎么经历过,我知道,我一直是一个逆光的孩子,一直这样。

布达拉宫的公主是不是在千年以前也会像我一样,退却厚重的裙裳,像一道阳光走在宽敞的过道上,连同她的微笑都显得那么的富丽堂皇。

可是,在这看似宏伟的微笑背后是不是还潜藏着丝丝缕缕的忧愁说都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因为那个时代和这个时代都不需要。她像一个宏伟浩大的符号被镌刻在历史的隧道,绣在漫长的文脉:文成公主是唐朝宗室女,生于任城(今山东济宁),贞观十四年(640年),唐太宗李世民一道圣旨,将她封为文成公主,远嫁吐蕃。文成公主一行从长安出发,途经西宁,翻日月山,长途跋涉到达拉萨。

公元640年的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一个励精图治、爱民如子的君王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圆满了自己的疆土,保卫了黎民的安乐,融合了汉藏的血脉。

公元641年正月十五日,她刚刚满十五岁,是一个长在深闺的姑娘,生在一片礼乐文化滋养的大地上。也许,从出生那天开始,命运的连理枝就悄悄地伸向了她的天和地。只是,她不知道自己怎么才能适应这样的变局。

历史、政治、男人,在那样一个时代,似乎与一个十五岁的女子并无多大关系。可是命运就是这么地毫无预期,一道圣旨,仅仅是一块不太大不太长的丝帛,就足以承载起她的一辈子。不知道离开的时候她有没有不舍,有没有担心,有没有不舍,有没有一丝丝的犹豫。

史书记载:唐贞观八年(634年),松赞干布遣使出使唐朝,唐太宗遣行人冯德遐出使吐蕃。松赞干布得知突厥和吐谷浑都迎娶了唐朝公主为妃,便再次派人到唐朝,提出要娶一位唐朝公主,遭到唐太宗的拒绝。由于当时吐谷浑王诺曷钵入唐朝见,吐蕃特使回来后便告诉松赞干布,声称唐朝拒绝这个婚约是由于吐谷浑王从中作梗。638年,松赞干布遂借口吐谷浑从中作梗,出兵击败吐谷浑、党项、白兰羌,直逼唐朝的松州,扬言若不和亲,便率兵大举入侵唐朝。牛进达率领唐军先锋部队击败了吐蕃军,松赞干布大惧,在侯君集率领的唐军主力到达前,松赞干布退出吐谷浑、党项、白兰羌,遣使谢罪,再次请婚,派大论薛禄东赞带了黄金五千两及相等数量的其他珍宝来正式下聘礼。

她的丈夫,是一个她未谋面的男子,这也许不够奇怪。但是,他始终是一个异族男子,甚至在那个时代,多多少少还有蛮荒之地的情感色彩。在大唐王朝看来,他既是一个威胁又是一个工具。而她,李氏,不管本意如何,都将接受这样的一个任务,而且必须义无反顾。

不知道,离开的那天,她有没有回头,也许没有。因为早在拿到黄丝帛街道手上的那一刻,今天就已经是迟早的了。

在布达拉宫坐了很久,就想念文成公主,想念一个来自山东的女子怎么能在这么高的高原生活了40年,她有没有想回家看看?她的丈夫会不会体贴她的寝食难安?她又如何将自己的毕生所学尽献给这片从陌生到熟悉的家园?她为何能够得到吐蕃人民的尊崇和爱戴。时过境迁,这座华丽的宫殿究竟意味着多少女子的心愿?

(二十)

寒影没有赴约,不知道为什么,她想到了一凡,突然地想到了,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当然,并不是负罪感,寒影一直都不觉得再跟一凡的这段交往中,自己究竟在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而自己有事怎样去适应和搬演扮演这个角色的。似乎从来都是那么地一意孤行。一凡可以包容她的一切任性,甚至是言不由衷或者说是没有言语的欺骗和谎言。

我一直觉得,人生最大的谎言不是并不是出自口中,难道不是吗?

心灵是最真实的,但是我们往往用它当做欺骗的工具。就像寒影和那个男人,她知道自己不能爱上他,却还是爱上了,而那个诺曼人也明明知道,他和寒影不可能有未来,甚至连承诺都不可能有,但是他还是沦陷了,并且想拉寒影下去,万劫不复。

那天,寒影一个人在阳光下做了很久很久,抽掉了整整一包的雪茄。

队伍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夕阳西下的高原特别漂亮,寒影带上一边磨破了边的紫黑色鸭舌帽,十分伶俐地坐在了拖拉机上。天气渐渐冷了,她将毛衣领狠狠地拽了拽,将头发散开,在风中,长长的黑发四散飞舞,野蛮的。就像当时寒影的思绪。

旅途持续了两天一夜,到达的时候已经傍晚了,城市里下着小雨,也已经一天一夜。就在拐角的路口,她遇见了我,遇见了我们十块钱的情谊,一半信任,一半迟疑。

我知道,有些故事不得不继续,尽管在你的心灵世界它早就难以为继,但是有些东西就是这么地固执,谁都无能为力,像风中疯长的枯草,它不会死,不管是一年还是两年,春天来了,它还是会继续生长,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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