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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母娘一句话要了女婿的命 ——漫话《左传

推荐人:静思默耕 来源: 阅读: 1.94W 次

丈母娘一句话要了女婿的命

丈母娘一句话要了女婿的命                     ——漫话《左传

——漫话《左传》之三

有句话说,“丈母娘相女婿,越相越欢喜。”可在实际生活中,丈母娘与女婿的关系绝对不是全部这么美好和谐。不少男人一生不但受着老婆而且还受着丈母娘的欺负,一些家庭生活的不幸福和谐,主要原因是背后有着一个狡诈刁泼的丈母娘。所以,一些对此有着认识和经验的男青年在找对象时,不但考察对方是否善良贤惠温柔,还了解对方的母亲为人处事如何。

读《左传·桓公》里一则故事,发现丈母娘不但影响女婿的家庭生活,还影响着女婿的生死存亡。

故事中的“女婿”名叫雍纠,是春秋时期郑国大夫。他的丈人佬是郑国的功臣、重臣、权臣祭仲。

祭仲是郑国的三朝元老,他为郑庄公巩固执政地位、郑国保卫国家安全,可以说是出谋划策、出生入死;还为郑庄公迎娶了邓国之女邓曼为夫人,生了一个儿子叫公子忽。为此,祭仲深受郑庄公宠信,被封为国卿。郑庄公死后,祭仲立公子忽为郑国国君,名为郑昭公。

郑庄公生前姬妾多,其中受宠的三个都生了儿子。有一个宠妾是宋国雍氏族的女儿,生个儿子叫公子突。雍氏族很受宋国国君宋庄公的宠信,为了帮助雍氏族女儿生的儿子公子突成为郑国国君,就策划了一个阴谋:以办理国际事务为名把祭仲诱骗到宋国拘囚起来,威胁说不立公子突为郑国国君,就把祭仲杀死。宋庄公不是白为雍氏族忙活,为从中捞到利益,同时又把公子突诱骗到宋国拘囚起来,与他盟誓立约,答应在事成之后给宋国三座城、百双白壁、万镒黄金和每年交纳谷物三万钟的好处。

为了保命,祭仲便和宋国人盟誓,让公子突成为郑国国君。鲁桓公十一年(公元前701年)九月十五日,郑昭公逃亡到卫国;时隔十二天,公子突立为郑国国君,为郑厉公。

祭仲赶跑了郑昭公立了郑厉公,更加专权。郑厉公极为担心,就找来祭仲的女婿雍纠密谋,要雍纠杀掉祭仲。雍纠面临两难选择:一边是国君,一边丈人;不答应国君就将死,答应国君就能获得更高地位和更大权力。于是,雍纠决定“大义灭亲”,设计在郊外宴请丈人祭仲时将其杀死。

一个设想是,雍纠可能是为了调节自己紧张兴奋的神经,在与老婆雍姬亲热温存之时忘记了公务员的保密纪律,让老婆雍姬知道了他的阴谋。

面对此事,雍纠的老婆雍姬也面临两难选择:一边是丈夫,一边是父亲。怎么办?于是,雍姬跑回娘家对她的母亲问到:父亲和丈夫谁最亲近?她母亲回答:“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意思就是说,人人都可以做你的丈夫,父亲只有一个,怎么能相比呢?雍纠丈母娘的这句话启发了雍纠的老婆,雍姬便告诉她父亲:“雍纠不在他家里而要在郊外宴请您,我感到这件事不正常,很可疑,特地来告诉您。”

雍纠的丈人祭仲听到女儿的告密后,立即提前下手,杀了雍纠,并把其尸体暴陈在一个姓周的大夫家的水池里示众。郑厉公一见阴谋暴露了,赶快用车载着雍纠的尸体逃往蔡国避难,恨恨地说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意思是说,雍纠与妇人谋划大事,死得应该。郑厉公恨雍纠办事不力,但为雍纠收尸这一举动,说明郑厉公还是个讲点良心的上级。郑厉公逃往蔡国避难之后,郑昭公又回到郑国重新做上了国君。

雍纠丈母娘的这句话很短,但作用太大了。雍纠丢掉了性命,郑厉公失去了王位,郑国的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

如何评价雍纠丈母娘的这句话呢?这是一个家庭成员关系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问题。

唐玄宗时期著名的女道人、女诗人李季兰曾写过这样一首诗:“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至亲至疏夫妻”这一句,深刻揭示了夫妻之间既可以相濡以沫、生死与共,又可以同床异梦、不共戴天的微妙关系。只不过李季兰的诗与雍纠丈母娘说的话相比起来,要文雅些、隐晦些。

时隔几千年了,今天不少人还是按照雍纠丈母娘说的话来进行家庭成员关系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不是经常听到有人这样说吗:“老婆可以再找”、“老公可再找”、、、、、、

当然,也有不少为了丈夫、妻子而对不住自己父母的。

究竟如何判断和选择,恐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了。总的讲,离不开正义、道德、良心、法律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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