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金刚>>
大萧条时期,纽约。
失业女子安,穷困潦倒走投无路,被一位无名的导演自街头捡回,成为金刚注定要为之冲冠一怒的红颜。
对了,金刚是个猩猩,又称野兽,丑陋庞大,同时它又是寂寞的生物,在那片莽荒之地中生存了数百年,不知何时生,不知为何生,其实它就是个简单纯真的猩猩。
浓雾中石如魔怪的岛屿,狰狞愚昧的土著。
尸身腐朽头骨糜烂
大雨滂沱降下。
恐惧如临末世。
它见高墙处有火光蹿起,知是祭品来,它一路披荆斩棘前来,风雨巨树纷纷臣服,浪涛汹涌,火光染红了半边天空,它来与她相见。
今生唯一的知己,又是一场美女与野兽的童话。
逃跑不成,她使出浑身解数取悦它。
它便捧腹大笑,把她拨来拨去,当她是个小玩意儿
她是它最长久的玩伴,以后遇到的再美好,它也不要,它就是不喜欢。
谷底,两只巨兽对峙。
她退后,向它寻求庇护,它打败对方,孩子气地捶胸顿足夸耀自己的力量。
山巅,残阳如血,苍山如海。
一线瀑布珠飞玉洒。
金刚是第几千次坐在这里看落日,此时应有不同,佳人在旁,只能在这种境地,金刚和安才能得到彼此的灵魂。
是谁曾说:朝与暮,实在是这世上唯一永恒之物。
在时间面前,一切退后,一切臣服,一切销烟都变得无可矜持。
只因它不可改变,生生不息,你才接受它,认为它美。
在本质上,它只令人寂寞。
金刚纵使有开山碎石的本领,可是它抵御寂寞的本领却不强于我们。
它全然不懂,如婴儿一般,一味偏执。
因它的世界在遇到安之前没有光亮,而它不想重跌入无边的黑暗之中。
它从孤岛流落自纽约,这里仍有夕阳暮色,只是,良辰好景虚设。
它冲出剧院,为寻找那个自带光芒的女子,可是,即使寻到了,也必定是最后的重逢。
最后的宁静是安同金刚在冰面上滑行,放肆无羁,状若孩童,因深知对方懂得。
生命与生命的之间彼此的理解和安慰超越了时空,超越了种族,你可以认为这是爱情,你也可以认为这是陪伴,反正这种感情是亘古不变,不会被侵蚀殆尽的。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金刚自帝国大厦陨落,在爱情来临之前。
周围闪光灯骤起,纪念这个“伟大”的时刻,美利坚民族又一次战胜坚不可摧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