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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保姆立个规矩很有必要

推荐人:郁平 来源: 阅读: 2.23W 次

2019年7月3日。闻听近日一份“保姆家规”在上海的一些家政群里热传。据报道,有雇主开出1.2万元的月薪,要求受聘保姆熟背并遵守“20条家规”,内容包括“不要与小区保安或邻居家保姆议论家庭琐事”“不要请假,病假要有医生证明”“每天上岗前先洗头洗澡”“戴好手套清洗宝宝餐具”“不吃大蒜等异味食物”等。看到这条消息,我莫名的高兴,因为我家没有保姆,我高兴个什么劲儿呀。但是我妈在世的时候请过保姆,想起那段经历,就不由得认为真应该给保姆定点规矩,否则他们不知道应该如何为雇主服务。

给保姆立个规矩很有必要

想到我的朋友李大姐,常年卧床,全部生活均由保姆料理,三年已经换了5、6个保姆。每个保姆刚到的时候都表现的特别殷勤,都是勤快人。时间一长,她们摸准了李大姐是一个少言寡语性情温和待人和善得过且过的人,于是渐渐的就变得手脚懒惰难于支使,房间卫生疏于打扫,饭菜做得稀里马虎。每当我和大姐聊天说起保姆的这些劣行,她都有点生气,我是气得不行。我好多次对她说当保姆一进家门的时候你就应该给她们立规矩,把每天该干的活落实到位。比如拖地,即使地板不脏也要每天拖一遍,比如换洗,每个星期必须换床单和衣物。大姐听了无可奈何地说:唉,我不是怕要求多一点人家甩手不干了,我还得求人再给我找保姆吗?我听了非常气愤,保姆心里想的是钱挣得越多越好,活干的越少越好,反正你在床上卧着,根本监督不了我,你的房间之外就是我的自由领地。保姆自己都说大姐家里的活太轻松了,于是现在用的这个保姆又在外边揽了一份小时工的活,额外再挣一份薪水。大姐为了让她在家里长期存在,只好忍气吞声任其逍遥。

我无意贬低保姆,但是保姆普遍的低素质是有目共睹的事实,长期的松散生活使她们在雇主家中没有一定之规,心中无物眼中没活,无人指使就不知道干什么,毕竟不是在自己家里,也不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针对这种现象上海那位雇主订立的保姆家规太有必要了,虽然她出的是高薪,但是具有普遍的实用意义。高薪有高薪的高要求,低薪有低薪的低要求,保姆不管挣的是高薪还是低薪,都要做到在薪资获取的范围内使雇主满意。所以给保姆定规矩,就是让她们明白在服务中该干什么如何干好。

当然定规矩不是雇主一方说了算,最好与保姆协商,能达成一致最好,如果有分歧,可以求大同存小异,充分体现平等协商的原则,更能取得双方的共识,促使保姆把家政做好,限制雇主滥用权力,使家庭这个最小的社会细胞稳固存续。

给保姆定的这些规矩,虽然严格,但不苛刻。此规矩体现了岗位责任和服务规范,没有任何不妥之处,对于素质普遍不高的保姆是一个激励,对于保姆市场是一个促进。以后我们雇佣保姆的时候,也可以作为参照,使其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服务职责。尤其是高薪保姆,没有优质的服务,凭什么获取高额薪酬。雇过保姆的家庭大都经历过频繁更换的困境,该职业的自由与不规范使大多数保姆就知道挣钱而忽略了自己应尽的职责,或者说根本不在乎服务对象的感受,本人及很多亲朋好友都深有体会。面对这种情况,就应该立规矩,要是能根据主家不同的需求给保姆订立岗位责任制,至少起一个约束的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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