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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论(二):权利边界与父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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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关系论(二):权利边界与父母责任

人生所能感受到的最真诚的爱、最强烈的快乐,大都可以追溯到生儿育女的需求——这种遗传深处的天性,保障了人类的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许多父母爱儿女,是可以胜过爱自己的。在传统家庭,儿女不仅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更要承载父母关于未来的各种梦想,包含太多、太沉重的期盼,诸如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为了儿女成才,很多父母从不吝惜倾注热情、付出代价。

为儿女专职陪读,大概要算中式特色。众多中年母亲,还处于人生的巅峰期,就能舍弃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工作,前往某个陌生城市的出租屋,全身心服务于儿女的学业。

令人疑惑的是,学子若要成才、不被荒废,是不是必须家长陪读?再说,陪读如果真的大有好处、很有必要。那么这些子女成年以后,是不是很有必要再去陪读下一代,要不要一代代延续下去、直到此“陪”绵绵无绝期?

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孩子“成长的主要动力,来自和父母的分离。”许多家长却是偏要过度热心、动辄越界替孩子做主。这样只会给孩子带来更多压力、困扰以至逆反心理,结果只能障碍孩子的成长。网上有些文章,标题就很犀利:《科学家证实:中国父母的付出,其实99%都没用》,《超半数中学生极度讨厌父母!十年的良好亲子关系为何突然毁于一旦?》

父母不是不该为孩子付出时间、精力等代价,问题在于凡事都要有度。对孩子若是管到了越界干涉、过度严格,就可能既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也有碍于父母的生活。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牺牲一切,甚至牺牲自己的幸福,这是父母亲所能给於孩子最可怕的礼物。”

人生不是只有养育儿女一项任务。每代人每个人,也还要有自己的生活事业、爱情友情、兴趣乐趣……如果每代人都只是为了儿女活着,每个人都不能好好为自己而活,会不会走入了生活的误区、失去了人生应有的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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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加现代成功学的熏陶下,国人纷纷追捧“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不知有多少人想过:并非人人都是读书的材料。

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基因系统,对于智力体能等方面的影响,可能是决定性的。孔圣人就曾将人分作四等:生而知之、学而知之、困而后学、困而不学。还指出第四类“民斯为下矣”。老夫子倡导有教无类,仍不免感叹“朽木不可雕”,并且有句很决绝的名言:“唯上智与下愚不移。”

幸好,成功不是唯有读书一条路。刘项原来不读书,照样功盖千古。学霸与神童,成功比例不算高。众多行业的标杆人物,并非出自名校高学历。每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表现也在不同方面,生活早已反复证明:条条大路通罗马。

而且,成功不等于幸福。竞争的胜利者,也不意味着就会生活幸福,就有好家庭、好身体、好心情。况且竞技场上,永远是追逐者众,成功者寡,绝大多数只能归于平淡。有人感叹:父母为了孩子成功,确已竭尽全力。孩子未来成功与否不知道,爹妈当下的痛苦却是实锤的。

人生最值得追求的,应当是快乐幸福。一个和睦的家庭,一份平实的日子,做点自己爱做的事情,未尝不算一种幸福人生。很多年前,我记住了一位未来学家的说法:人人都望子成龙,但没有人可以证明,聪明比愚笨更加幸福。

父母有责任让子女接受尽可能好的文化教育。但最重要的,还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按洛克菲勒的说法:能带给孩子一生幸福的不是金钱,而是完整的人格、强大的内心和良好的生活习性。

人人都存在知识和经验的局限,父母为儿女规划的人生,很可能并不适合孩子。要想建立良好的现代亲子关系,父母大概需要学点无为而治:不必强求儿女成龙成凤,别拿子女的成功,来满足自己的梦想与虚荣。不要计较儿女对家庭的贡献,别指望“养儿防老”之类的反哺回报……

降低对儿女的要求,既是放过孩子,也是放过自己。失望原本来自希望,一位诺贝尔经济奖得主的“快乐方程式”如是说:人的欲望越大,快乐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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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无所禁忌的爱子心切,延续到儿女成年之后,就会成为认知的误区、行为的越界,就将产生困扰家庭生活的代际冲突。

这种人际关系、或曰权利义务的边界不清,应当与普遍不重视、不清楚自由的概念,存在莫大的关系。自由的权利边界,一般包括法律、责任和善良。个人自由离不开自律,公认的底线就是不能妨碍、干预他人的自由。不言而喻,只有人人都遵守规则,尊重他人的权益,每个人才有可能真正享有自由。

父母之于儿女,当然不同于普通的人际关系,但是无论多么亲密的关系,终究也还存在自我权利的边界、现代文明的底线。儿女并不是父母的附属品,每个成年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生活、情感和思想。父母并不存在无限的权力,只能尊重儿女的独立人格、自主选择的权力。

对于儿女婚恋、工作等方面的大事,父母有责任说清看法,也有权表明不认同不支持。然而听或不听,都是儿女的权力。父母如果热心过头、甚至强行干预,那就超过了自身权力的边界,剥夺了属于儿女的自由。

况且长辈的认知,虽说多一些生活经验,但也可能有更多脱离现实的东西,并不一定比晚辈正确高明。记得有本书中说过:两千多年前,尊长们就在叹息青年堕落、世风日下。结果呢,当然是世界在不断走向文明进步。

随着老迈的逼近,父母更需要明白:自己的体能智力,都已处在下降通道,对儿女应当调整心态,不要总是惦记当家做主之类。爱唠叨好管事,无论有理还是无理,都是老来讨人嫌的主要原因。

纪伯伦有一首诗《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或可看作对两代人的一种划界:你可以给予他们的是你的爱,却不是你的想法,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你可以庇护的是他们的身体,却不是他们的灵魂,他们的灵魂属于明天,属于你做梦也无法到达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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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老人家觉悟极高,根本不会“对人高标准,对己低标准。”对于成年的儿女,仍然乐意将无限责任承担到底。

为了帮助儿女到更好的地方、买更高级的房子,有些父母不惜卖掉自己的住所,老两口蜗居到又老又小的陋室。有的父母退休之后,自愿全身心投入,去为儿女做全职保姆,让自己几乎失去了自由支配的时间……诸如此类,在生活中确实大量存在。这些奉献在老人们看来,不仅理所当然,并且乐在其中。

这样的父母,无疑值得尊敬。但换个角度,也不是没有疑义。试问:人到了老年时期,是否应该继续以儿孙为重心,不惜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受助的年轻人,是否应该比施助的老人享有更好的生活条件?答曰:父母对儿女的付出,显然不能是无限的,责任与权利一样,都要有一个适度的边界。

父母竭尽所能,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健康快乐地生长到成年,这是不是父母抚养责任的边界?

父母对成年儿女的生活困难予以帮助,保障他们正常的生活需求,这算不算父母关爱儿女的底线?

当然,为人父母,也不能只要守住了责任底线,就认为功德圆满了,还可以给予儿女更多的关爱,直至大爱无疆。而且,每个人都可以将对于亲情的付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该缺失的德行。在关爱子女、赡养老人以至帮人救急解难等方面,不只尽心尽力,还不能有居高临下的傲慢、希冀回报的企图心……

但是,两代人都要明白:责任与道德的高标准,只能要求自己,不可勉强他人。父母对成年儿女再给予帮助,完全是关爱奉献,不再是责任义务。显然,奉献与责任,“我愿意”与“我应该”,实属全然不同的两个概念。

众多因为索要钱财,竟然逼迫、打骂甚至杀戮父母的不肖子孙,肯定不懂父母与儿女之间,还有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当然,传统的主流文化,原本就缺乏个人权利与责任意识。只有上不了宏头纹件的少数民谚,如“亲兄弟明算账”“先小人后君子”之类,可能要算蕴含了一点规则意识、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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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走到了老之将至,除了关爱儿女,也需要想想自我:此生还应该、还能够为自己做些什么?

我希望为自己保留一点尊严。

古人早有警言:“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作马牛”。今人也有调侃:斗地主如果早早打完满手好牌,留张小三插底,从此也就不由自主了。

国内外都爆出过好多儿女的大不孝。美国曾有老年华人倾诉:父母从望子成龙、养儿防老的愿望,变成拔苗助长、龙头蛇尾的结局,最终落得房财两空、累苦终老……

曹雪芹很悲观:“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赵朴初蛮执拗:“父母的家永远是孩子的家,子女的家从来不是父母的家。”

我的生活经验却是支持:孝顺儿女并不少。当然,老人对于儿女,最好是既充分信任,又不完全依赖。争取老年的财务独立,不单是减少儿女的麻烦。如果衣食住行都要靠伸手,尊严又从何而来?而且,只有经济独立,恐怕并不够。总要无大愧于家庭儿女,还有点为父为母的人样子,老来才好意思奢望尊严吧。

我还想为自己留下一点自由。

自由是现代人类的核心价值观。有一种说法,没有自由的人生不值得。裴多菲那首历久弥新的短诗,甚至将自由高擎于生命和爱情之上:“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人生步入老年时段,更要善待自己。按现有平均寿命,一个人到了退休之时,生命就只剩下不到二十年。网上可见不少长者都有同感:人生最好的一段时光,还是在六十到七十多岁。年轻时多是为别人活着,老来应该抓紧为自己而活——珍惜现时,享受余生!

家庭儿女,天伦之乐,对老年人自然尤为珍贵。不过也要适度兼顾:有点自己的时间,独立的空间,才能有点真自由。想做的,想看的,想吃想喝的……随兴之所至,去抓紧体验吧!人生的真谛,不就是少留遗憾么?

很多朋友并不这样看,都会强调健康才是第一,其他都是零。

我深信自由快乐更重要,为此不仅多次大费口舌,而且早已付诸笔墨——尽可能活的自由快乐,对于提高生活品质、实现健康长寿,都不止是先决条件,更该是终极目标。

原作:2012-4-12 修定: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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