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散文 > 散文随笔 > 杂文参考

杂文参考

推荐人:single lance 来源: 阅读: 2.85W 次

早上五点起床,然后蜷缩在饭桌上。和我并肩的是昨晚隔壁婶婶送来的一包糖果。对了,堂姐昨天定亲。男方是个小个子。你问有多小,还不如我的饭桌长。我和他对视的时候一阵恶寒,好像从没见过这么猥琐的人。

杂文

也不知道你姐姐是被灌了什么迷魂药,非得跟他。母亲是这样说的。

为什么要叫母亲?我很年轻,不过16岁。踩着90后的尾巴也算得上00后的人。从小不会叫妈妈,但那个女人确实是生我的人,所以便以母亲称呼她。既不疏远,又显得尊敬。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好了,不要再谈论我了,我的故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的。

堂姐看上那样一个男人不足为奇。堂姐长得不算漂亮,在我眼中甚至是有些难看。眼睛像黄豆一般,又小又鄙夷。是的,鄙夷这个词我觉得用的非常地好。塌鼻梁。最好看的就是那张樱桃小嘴,红红的,像是涂了某种劣质唇膏一样。我想,或许是男人们都喜她那张嘴。

堂姐长这么丑却也没有在脸上动刀子,你问为什么?因为没有钱。堂姐比我大两岁。她初中毕业那年,偷了婶婶一千块钱,去割了个双眼皮儿。婶婶发现了之后大发雷霆。母亲劝她说:你看,割了双眼皮多好看,显得眼特别大,人也更漂亮了。再说,她又不上学了,这两年的还不寻思个好人家嫁了。婶婶觉得母亲的话很是有道理,当即又从兜里掏出二百块钱,让姐姐去买件漂亮的衣服。

或许是价钱太低,双眼皮的效果有些不太乐观。待姐姐的双眼皮经过红肿,暴肿之后定了型,一只浅一只深。像是刚起床懵懂的样子。我想,姐姐以后怕是都要在早上约会了,这样还可以有个借口。

再来说说那个男人。这是姐姐第二个订婚的男人。之前那个是去年年底。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就好上了,六天之后,也就是腊月二十九,定了亲。男方拿了13万6000元人民币。今年正月初六,叔叔拿着这些钱盖了套新房子,两层,可令母亲羡煞。之后两个人如火如荼的相爱了两个月,散了。原因不明,至少我是不明的。只听说叔叔还给人家14万。

不久,姐姐又认识了现在的男友。

远远的听到开门的声音,我立马从饭桌上跳下来。若是让母亲看到我睡在饭桌上,非得把我关起来。以免让别人觉得我是个神经病,不好说婆家。正如你看见的,我们这的聘礼很高,13万是最少的。若是男的长的再残些,20万都说不着媳妇。听人说,因为现在女生偏少。于是像我等被抛弃了许多年的女同胞终于有了翻身之地。

我有一个发小,她有一头又长又直的黑发,每次看到她的头发,我就想把它剪下来铺在地上。然后我躺在上面,黑发缠绕着我乌黑的皮肤,忽然缠住我的脖子,我两只手胡乱的抓着。我发小谈过无数场恋爱。但她和堂姐不一样。她是个很漂亮的姑娘。漂亮的姑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吃饭像猫一样,身材如兔子一般。每年收到的生日礼物可以摆满整个衣柜。有一次发小正在收拾她那些个萌的矫情的布偶玩具,母亲大概看到那么多的礼物有些眼红了,用一种近乎疯狂的口气质问我:为什么你连老鼠那么一丁点大的礼物都没往家带过。我偷偷翻了个白眼,不屑地说,你连个老鼠点大的钱也没给我过啊。当然,这话我是默默地在心里说的。

发小的最新一位男友是我同班同学。昨天发小去我们学校找他。是的,她和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也许太漂亮的女生不适合学习,因此她没能考上一中,去了二中。那个男生很帅,甚至可以说是标致。阴气太重。说到这,我又不得不承认,我是喜欢他的。可是我又死不承认。

昨天晚上我和发小睡在学校那窄窄的床上。床被压的吱吱扭扭的,总会让人联想起一些不和谐的东西。幸亏我只是长的丑,并不胖,要不然床非得被我们压塌。我问他们今天去干了什么?发小说:没去哪,就去街上逛了逛,遇见他一哥们,那哥们说,哟,伙计,你那前女友到处找你找不到,说是怀孕了,让你拿钱陪着去医院打胎呢。我说:他怎么说?还不知是谁的种,爱谁去谁去。发小边刷着朋友圈边说。我不会玩微信,不会发朋友圈。我依然聊QQ,偶尔看看微博。

第二天早上发小走后我把床单被罩都洗过后已经是十点了。为什么要洗,因为我是处女座的。让她睡我床上已经是我最假惺惺的仁慈了,这样我已经觉得很对不起自己了。再来,我觉得她男朋友太脏。

睡觉之前我下定决心要在床上看完《玛丽在隔壁》。在我上床之前发现我的手机即将关机。于是我在沙发的角落找到了那个我省了半个月的钱买的充电宝。我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买它,我只用过一次,就是去年寒假的班级聚会。因为是班主任亲自组织的,所以我不好推辞,若不是看在他长得还比较帅的份上,我是不会去的。

为什么要带着充电宝呢,我是怕聚会时间过长,我的手机会因没有电而关机。其实关机了也不要紧的,只是那样子我就会很尴尬,显得手足无措。我是讨厌参加聚会的,凡是有聚会,我会想尽一切理由推辞。

比如:我表姐结婚,天知道,我表姐孩子比我都大了。再如:我姥爷去世了。鬼知道我姥爷几年前就去世了,怕是这会儿就要来找我了。又如:我不在家。

我经常不在家的。去干什么呢?只是不喜欢在家听母亲和奶奶吵架。她俩是天天都会争吵的。至于吵些什么东西,我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所以我只好出去。冬天零下八度的天气,我在村前的小河里滑冰。一步步向前试探着前方的路。越来越薄。那一刻终于理解如履薄冰的意思。我站在上面摇摇晃晃的,好像随时都可以去找我那去世多年的姥爷。但是我并不那么乐意去找他。因为我并不是多么爱他。我见过姥爷的总次数还不如一天见我家隔壁的牛奶多。

牛奶是一只小黄狗。隔壁姐姐32岁了,还没有结婚。母亲说怕是找不到婆家太寂寞,所以买只狗作伴。不得不说,母亲的嘴有够损的。当听说牛奶价值2000元时,我说:哇哦,比堂姐的双眼皮值钱多了。突然觉得,我的嘴也是够损的。

在气温高达38度的夏天的正午,我会去钓鱼。还是在村前那条小河里。发小说我神经病,热成狗去钓鱼。我见过牛奶在河里游泳。由于它个头太小,扑通扑通的,差点被淹死。我坐在一旁,拿着鱼竿看着它。我是不会去救它的。因为我怕河水会腐蚀了我的手指。更何况,它吓走了我的鱼,我恨不得它淹死,做鱼饵。

牛奶前些天被买狗的抓走了。这个消息是村里二傻子告诉隔壁大姨的。那天下午我正好站在我家门口看一群小孩子在玩跳方格。他们玩的和我们那时不一样。看了一会儿,没有让我产生一丁点儿的感动。村里二傻子又骑着他那辆大杠的自行车过来了,小孩们一看见他撒腿跑了好远。二傻子像是领赏似的说了这个让人悲痛的消息。

如果二傻子都知道牛奶是隔壁大姨家的。就说明村里所有的人都知道牛奶是隔壁大姨家的。

你想知道那只狗为什么叫牛奶吗?因为隔壁姐姐说它只喝牛奶。于是大姨在村里人最密集的地方宣布了这个消息。可我明明见过它吃过屎。

牛奶又回来了。右腿断了。但并不妨碍它一如既往的奔跑在两个垃圾箱之间。那条腿直接空了。我看见的时候一阵胆寒。星期六隔壁大姐姐从城里回来看到牛奶的样子直接崩溃了。但是并没有做些什么。第二天早上,又回去了。

所以,现在时常可以看见一只三条腿的黄色卷毛狗凌空跳舞。我将喝剩的牛奶放在它的面前,它拿鼻子嗅了嗅摇摇尾巴走了。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