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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乡者的抉择

推荐人:苦丁 来源: 阅读: 1.17W 次

有一个莼鲈之思的故事:秋风起,青叶黄。做官的张瀚想起了家乡的莼鲈佳肴,遍毅然辞官归乡。尚未离乡的我痴痴地想,这也太矫情了吧。现在,只身在外,疲惫倦怠的时候,我想起的不是别的,竟是家里的饭菜。想想也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多年,她的味道已融入血脉。

念乡者的抉择

所以,念乡,绝不矫情。

家乡可能是二八女子执红牙板浅唱的吴侬水乡,也可能是关西大汉歌嚎的苍凉北方。众生是飘摇的风筝,而家乡就是那割不断,理还乱的线绳。为何如此形容?人生在世,多有无奈。

1968年,北京城在颤动,诗人食指即将坐上下乡的火车,触景生情。他写下了《这是四点零八分的北京》。“我再次向北京挥动双臂,想一把抓住她的衣领,然后对她大声喊叫,永远记着我,妈妈啊,北京。”在时代洪荒中,家乡渐远。台湾的余光中亦曾形容枯槁地眺望大陆,可惜,惟有涛涛海水涌动。“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海风轻轻撩动这可望不可即的无奈。《亮剑》中,楚云飞即将败退台湾时,捧起一抷黄土带在了身上。家乡,回不去了。这愁,断肠。

有人说,所谓家乡,只不过是我们祖先在无数漂泊旅程中停留的最后一站。我想,这强调的是归属感。有人辞职,奔赴丽江,西藏,爱那里的纯净蔚蓝;有人削尖了脑袋往国外钻,爱那里的繁华。

于此,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是续前世的缘吗?我相信,人有前生。相信不少人也体会过那种对陌生地方的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这在科学上是讲得通的,但我觉得,那是家乡,俗语说的,心灵的港湾。这像吉普赛人吧,风尘中流浪,笑傲寒霜,因为天性中,天地便是家乡,而天地便在心中。呵,颇为自由洒脱,带着故乡去流浪。

我家在农村,所以世辈是农民,爱着那贫瘠的一亩三分地。但也无奈,城镇扩大的步伐匆匆,欢乐的村庄变得死气沉沉,颇有《故乡》中鲁迅先生回乡时的悲凉。入城镇吗?不。怕别人嘲笑我们是农民,下里巴。操劳了大半辈子,可不想伤了尊严。

故乡,一直都在,在梦中:年幼的我穿着最美的衣裳,举着简陋的风车,在田间的小路上奔跑。虫鸣阵阵,风轻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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