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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引见:道教的宗教意义 道教的魂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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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的引见:道教的宗教意义 道教的魂魄思想

道教的宗教最重要的意义之一,便是解释人的生命从何而来?人死亡之后又将何去何从?因此,灵魂的观念存在于许多的宗教思想中,所谓的灵魂係指人类超自然及非物质的组成部份。许多宗教认为,灵魂居于人或其他物质躯体之内,并对人有着主宰的作用,灵魂亦可脱离躯体而独立存在。对于不同的宗教与民族来说,各自有其对于灵魂不同的解释。有其宗教上对于生与死去向的解释之后,人才能找到安身立命的方式,道教也基于魂魄学说,发展出许多派别的修炼方式,以及养生方式。

思想的发生

上古中国应是以「鬼」的信仰为万物有灵信仰的核心。鬼是人死后与尸体同归于土的灵魂,此时期乃属于鬼的一元论灵魂观。而据余英时的推论,西元前六世纪时期,魂是中国南方的观念,魄则是华北的观念,之后这两种灵魂匯合为二元的灵魂观。而《礼记》郊特性「魂归于天,行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重义」(1990:131-132)。由《礼记》可见,人死后的灵魂有魂、魄两种,魂是人之构成中的「阳」、「气」部分,魄是人之构成中的「阴」、「形」部分。

至春秋战国之际,《左传》郑子产的灵魂观乃开始讨论人生前的构成的问题。郑子产说:「人始化为魄,既生魄,阳曰魂。…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概能冯依于人,以为淫厉」。从这段话看起来,魂魄似乎是人死后的两种东西,阳称魂,阴称魄。郑子产认为:魂魄乃是人生前的灵魂,魂指的是精神觉识;魄则指人的形体、非指觉识,较着重其体魄之义。他注重的是人生前的精神觉识,不认为人生前的精神觉识可以离体而存在,也不相信人死后尚有灵魂,人生前的精神觉识才是魂魄的本义。这种「人死神灭」或「形神不离」的论点,乃古代中国本土思想之论;至于「形神可离」、「人死神不灭」等观念则要到佛教于魏晋之际传到中国以后,才有此说。换言之,佛教入华之前,死亡才是魂魄离开身体的唯一机会或管道;但在佛教轮迴转世信仰的影响之下,魂魄可自外于身(肉)体而存在,可出入往返于身(肉)体内外才有可能。甚至于魂魄与身(肉)体二分,魂魄不只可出入于本人身体,而且可出入于他人或其它动物的身体,所谓六道轮迴转世之说,皆复杂化了古代中国人的灵魂观,甚至宇宙观。

道教的魂魄思想

一般汉人信仰的「魂魄」之说,出自《礼记》郊特性「魂归于天,行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阴阳之重义」。形成人死后的灵魂有魂、魄两种的思想,魂是人之构成中的「阳」、「气」部分,魄是人之构成中的「阴」、「形」部分。有关魂魄与形神二分的说法,在《太乙金华宗旨》有一段这样的论述:

一灵真性,既落乾宫,便分魂魄。魂在天心,阳矣,轻清之气也。此自太虚得来,与元始同形。魄,阴也,沉浊之气也。附于有形之凡体,魂好生,魄望死,一切好色动气,皆魄之所为,即识神也。死后享血食,活则大苦,阴返阴矣,以类聚也。学人炼尽阴魄,即为纯阳」。

道教逐渐形成形神与魂魄二元论,以魂气(元气)属天属阳,而魄形(形体)属地属阴的论述,在道教的经籍之中屡见不鲜,例如《道德真经新注》中曾写道:人之生也必载魂,魂是阳神,阳神欲人生。魄是阴鬼,阴鬼欲人死」。或谓:魂者,正神,神贵明信。魄者,邪鬼,鬼尚狂悖」。

道家「气」生万物的说法,与「魂魄」概念结合后,形成的观念是:「魂魄是气,气分阴阳,阳气为魂,阴气为魄」。例如在《易》中写道:「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故知鬼神之情状,左叁魂,右七魄,各按其位,自然凝定,其气和畅于四肢也。魂为阳神,魄为阴鬼」。以及《天隐子?安处》:「人之魂阳而魄阴,明多则伤魄,暗多则伤魂。伤于明暗则疲疾生焉」。而后葛洪的《抱朴子》一书中所谓:「形分则自见身中叁魂七魄」,以及西元十世纪张君房编的《云笈七籤》一书,在《云笈七籤?魂神部》更提出叁魂七魄的说法:

人身有叁魂七魄,魂欲得人清静,欲与生人延益寿算,绝秽乱之想,久居人身中,则生道备矣。魄常欲得魂不归,魂若不归,魄即与鬼通连。魂欲人生,魄欲人死,魂悲魄笑」。

有关道教魂魄的演变,在近代道教学者陈撄宁的《黄庭经讲义》就曾说到:「自来言魂魄者,理论至赜,不可华陈,挈其大纲,约有十说:以阴阳论魂魄者」,在陈氏《礼记》注中亦写道:「魂者,阳之灵而气之英﹔魄者,阴之灵而体之精」。

这种说法到了汉代,又和阴阳家的五行观念结合,进一步以大自然现象来说明人体内部运行的情况,将「天」的运行和「人体」的运行,合而为一,出现了以「人」配「天」的特色。《朱子全书》中写道:「魂属木,魄属金」。所以说,叁魂七魄是金木之数也。

东汉时期的道教,将魂魄观念进一步扩大,认为人体内部气血之运行,就如同「宇宙自然」一般,所以,人体的养生,必须随着自然环境的变化作调整。

汉代学者开始将人体的「五臟」和金木水火土「五行」相搭配,在《内经》中提到:「心藏神,肝藏魂,肾藏精,肺藏魄」。又曰:「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者谓之魄」。此言神与魂为一家,魄与精为一家。正合丹道东叁南二,木火为侣,西四北一,金水同宫之说。这种以五行搭配万物的说法,主要跟汉代的社会风气有关,因西汉一代,神仙道家之说流行,虽然政治上提倡儒术,但宗教上早已为阴阳家、道家和神仙思想所把持。到了东汉时代,阴阳谶纬之说流行,将阴阳五行的说法套用在各种事务上,几乎成为一种风潮,于是,汉人便把阴阳五行的观念和人的魂魄及身体相结合,形成了道教独特的生命思想和天人关係。

道教的生命思想与天人关係

道教认识人自身的基本思路,是以“人身一小天地”的天人合一论为基点,类比宇宙学而建立生命学。认为人身与天地,同一本塬,同一生成程式,同一运转规律,同一构造,人体小天地与宇宙大天地在各方面有对应、协同关係。就生命形成程式而言,如同道或元气造化天地万物,人之生,也是由道(虚无)生神,神生精(父母交媾),精生形;或无极而太极→阴阳→五行。就构造而言,人身亦同天地,具阴阳、五行、四气、八卦,而且其形相亦像天地,如《太上洞神天公消摩魔护国经》所说:“夫人者,皆禀妙道天地之气而生,故头圆象天,足方象地,肉象土,骨象石,气象风,血象水,眼象日月,发象草木,听象塬洞,言象雷叫,寤象昼,寐象夜,行象云,坐象山,喜象睛,怒象雨,五藏象五行,四肢象四气,九窍象洞穴”。人身中气液的运行法度,也与天地日月一致,一日十二时当一年十二月,身中叁百六十脉当一年叁百六十日,心肾相距八寸四分为天地定位之比,一昼间气液在身中的运转,与一年间天地之气的运转同度。“气液升降如天地之阴阳,肝肺传导若日月之往復。”(《鐘吕传道集》)总之,人“法天象地”,为天地之缩影,而天地,也可看作人身之放大,所谓“天法象我,我法象天”(《真气还元铭》)。天地有神明主宰,人身中各部位也皆有神居住职掌。这种天人合一论,可谓一种独具特色的生命全息论。

道教对形神关係颇有研讨,一般认为形神相互依存,而神为主宰,功用殊胜。《太平经》曰:“形者乃主死,精神者乃主生。常合即吉,去则凶。”强调精神为生命的主要因素。形神从另一角度或深一层次,称为魂魄。《太清真人络命诀》承华夏传统的魂为神、魄为形之说,谓“人死魂去,魄独在,形魄归土中,魂上天去。”魂为阳精,魄为阴精,如天上的日月,“在天为日月,在人为魂魄”。魂的居处是肝,魄的居处是肺。魂魄,当是一种能产生精神与形体生命活动的本塬、实体,分为叁魂七魄。《太上老君内观经》说人在胎中时,“叁月阳神为叁魂,动以生也;四月阴灵为七魄,静镇形也。”叁魂七魄还被说成是一种具外在性、有如鬼神的东西。《云笈七签》卷五四载张陵言:人身叁魂,一名胎光,为太清阳和之气,属之于天,令人心清静,绝秽乱之想,为人延寿添算,主命;二名爽灵,乃阴气之变,属于五行,使人机谋思虑,多生祸福灾衰刑害之事,主财禄;叁名幽精,阴气之杂,属于地,使人好色嗜欲,秽乱贪睡,主灾衰。叁魂又称叁命,胎光常居本属宫宿,爽灵居地府五岳,幽精居水府。叁魂中,爽灵、幽精二魂孳生机心与贪欲,令人劳神耗气,精气枯竭,“名生黑簿,鬼录罪着,死将至矣。”七魄则为身中阴气、浊鬼,其名为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主生理功能。叁魂七说是对人精神、心理、生理活动的一种独特的分析体系,其旨归在说明清静寡欲乃养生延寿之要。

与叁魂七魄相关的修练方式

1、唿叁魂

道教谓人身有叁种气质。修道者应摄守,使之不散。炼功时唿叁魂名,有集神作用。在《抱朴子》中有记载:「欲得通神,宜水火分形,形分则自见其身叁魂七魄」。《云笈七籤》卷五十四:「夫人身有叁魂,一名胎光,太清阳和之气也;一名爽灵,阴气之变也;一名幽精,阴气之杂也」。《黄庭内景经》:「叁魂自宁帝命书」。注:「修道者有摄魂之法,叁魂永久,魄无丧倾」。《太清中黄真经?胎息真仙章第十一》:「当见叁丹田中,元气如白云,光照洞达,子当谨唿叁魂名,一曰爽灵,二曰胎光,叁曰幽精」。谓人身有左叁魂右七魄,存思时,左叁魂在吾肝中。《洞真太上道君元丹上经》:「诸藏思之术,吾身左叁魂在吾肝中,右七魄在吾肺中。百二十形影,承二千精光,从吾口中天桥入,上升昆仓之山,范阳之郡,无为之乡」。犹元神。《洞真高上玉帝雌一玉检五老宝经》:「叁魂者,叁人也。形如兆状,长一尺八寸,黄素元君正坐鼻额中向外」。由言叁尸。[1]

2、制七魄

有关七魂的说法在《上清修身要事经》提到:

月朔月望月晦夕是,此时也七魄流荡,游走秽浊……其第一魄名尸狗,第二魄名伏矢,叁魄名雀阴,第四魄名吞贼,第五魄名非毒,第六魄名除秽,第七魄名臭肺。此皆魄之阴名也,身中之浊鬼也。

在《皇天上清金阙帝君灵书紫文上经》亦提到七魂的名称:

第一魄名尸,第二魄名伏矢,第叁魄名雀阴,第四魄名吞贼,第五魄名蜚毒,第六魄名曰除秽,第七魄名臭肺。此皆七魄之阴名也。

另外,《太清玉册》卷八:「人身中有七魄。即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上述叁段文字说明七魂在道经之中,是指存在于人身上的浊鬼,而修道就必须将七魂制服,有关七魂的制服方法出现在《云笈七籤》卷五十四制七魄法:

谓七魄之名为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皆人身中

之浊鬼,常于月朔、月望、月晦之夕流荡游走秽浊,或交通血食,往鬼来魅或与死尸相入,或淫赤子聚奸伐宅,或言人之罪,诣叁官河伯,或变为魍魉,使人魅,或将鬼入唿邪杀质诸残病生人,皆魄之罪﹔乐人之死,皆魄之性﹔欲人之败,魄疾通。」

有关道教制魄之法在《上清太一帝君太丹隐书解胞十二结节图诀》也有记载:

人有七,害人之命。七魄朝在人左目下,暮在鼻人中下。学道者欲卧,先以右手爪按左目,及人中各叁七过,甚佳。此制七魄之道也。

七魄也指人身中的七种浊气。因此在《抱朴子内篇?地真》有说到:

欲得通神,当金水分形,形分则自见其身之叁魂七魄。〞月朔月望月晦之夕,是七魄作祟之时,须制七魄法除之,当正卧,去枕伸足,搓手掌心、掩两耳、存想、咽津、叩齿等。

即月朔月望月晦之夕,人体生理会有一些变化,通过上述作法,可增强人体调节功能。

结论

以道教的魂魄观进入伦理学的探讨,探讨道教魂魄观的终极伦理关怀,并明确指出道教的不死观,事实上即是一个必要条件,也就是说道教本身就有「不死」的信念。道教面对人生死问题时,把重点摆在「长生」与「不死」的两项主题上,即不处理「死」的问题,反到扩充「生」的存在现象,并重视「养生」的观念。道教生死观可以说是「不死」的「养生」观。「不死」是其超越性的宗教理想,「养生」则为现实性的操作技术。而道教就建立在这「不死」的神仙崇拜与「养生」的修炼工夫上。叁魂七魄之说是道教对于人精神、心理、生理活动的一种独特的分析体系,其旨亦归在说明清静寡欲乃养生延寿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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