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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乱免费乱分摊管理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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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月11日―6月20日全面完成了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2017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

2017乱免费乱分摊管理自查报告

(二)6月11日—6月25日由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处理。

(三)6月26—6月30日,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对违规出台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对违规责任人依法追责,以巩固清理整治。

我乡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由于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清理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深入基层、结合实际,依靠基层干部和群众,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违法行政、与民争利、损害农民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重点清理整治范围进行了逐项疏理和清理。通过清理整治结果,全乡范围内无一例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的案例发生,在工作开展中我们加强了部门工作协作,强化了责任落实,确保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取效。

【2017乱收费乱摊派治理自查报告2】

根据湘发改字[2017]16号《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认真组织各股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我局围绕以下六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1、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2、上级规定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取的。

3、变相收费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4、新设立的收费项目没有按有关法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或没有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的问题。

5、收费没有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措施与做法

近期我们对照有关规定,按活动要求,对近年来本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绝不随意增加或减少收费的金额;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再收费。

2、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纠正规范,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和收费工作质量安全风险,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处罚额度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4、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和群众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纠结果

本局没有任何行政收费项目,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不存在不规范、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或截留、挪用等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和不严格执行处罚程序,随意进行处罚的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经贸、计划、法制等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收费、罚款、集资、募捐等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预防和制止三乱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7乱收费乱摊派治理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乱收费乱摊派治理自查报告1】

按照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苍农负[2017]1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乡6月10日,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岚亲自组织召开了村主任、村副主任及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上,一是成立了以乡长李岚为组长、副乡长向军为副组长、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月山乡开展2017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二是明确开展2017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制定了开展2017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2017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施方案。领导在会上强调了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是以解决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必须坚持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调查清理整治,必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上报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必须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

二、清理整治重点和工作方法

(一)涉农乱收费清理整治重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或以自愿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校服,以及收取试卷费、补课费、饮水费、学杂费和学生食堂乱收费等问题。

2.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放环信用金、孕前检查费、计生保证金,以及搭车收费、强制服务、以罚代管等问题。

3.农民建房领域除向农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的配套设施费、测量设计费、占道费、选址费、建房押金等问题。

4.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将公益性服务转为经营性服务、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对向生猪养殖户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等问题。

5.农民办理婚姻登记重点整治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的其它费用问题。

6.农业用电领域向农民收取电网改造费、变压器更新费、电表费,以及其他加重农业用电负担等问题。

7.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过程中,代扣代缴、搭车收费、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涉农乱摊派清理整治重点

1.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应由财政承担和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等向村级组织转嫁问题。

2.违规要求村级组织提供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赞助费以及教师工资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村级治安综合治理、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名义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4.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出限额标准,违规扩大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搭车发行其他报刊,利用行政权力通过发文件、下指标以任务分解、代订代缴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问题。

5.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下指标定任务,对未完成计生管理目标、征兵工作等任务的村级组织进行处罚问题。

6.各类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以教育培训、慈善捐赠、要求入会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问题。

7.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摊派,不执行有关减负政策或优惠政策,增加经济负担等问题。

8.农业用水重点整治农业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

三、完成时间和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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