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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读后感的作文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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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读后感的作文合集五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今天我读了《都是科学“惹的祸”》这本书,作者想“为什么青蛙会冬眠?”、“为什么母鸡吃了石子不会肚子疼?”、“为什么月球上没有人生存?”、“为什么树怕伤皮,不怕空心?”。他小小的脑袋里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因此有时候为了搞清楚这些问号,他经常“闯祸”。他妈妈就说他是个“捣蛋鬼”,可是我并不这么想,他对问题的答案有着“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毅力。

有一次,他看见一个电视节目中的人员用鸡蛋做游戏:倒半杯水的杯子上放一张硬纸片,鸡蛋就放在这个硬纸片上,用手把硬纸片弹出去以后鸡蛋会安全的掉进玻璃杯里。看完后他就觉得非常好奇:鸡蛋为什么会掉进玻璃杯里面?为什么鸡蛋没有随着纸片一起弹出去了呢?由于好奇他也学着电视上的人员那样做游戏,他用手一弹,可是鸡蛋却落在了地上,蛋液四溅。他又试了第二次,还是没有成功,地上到处是蛋液和蛋壳。他开始查《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可是这本书里面没有这方面的说明。他又查了电脑资料,终于知道是因为他弹硬纸片的速度太慢了。于是他又试了一下,这次终于成功了,就在这时听见妈妈的开门声,害怕妈妈又骂他“捣蛋鬼”,他赶紧扫起地来。他为了追求科学真谛和探索奥秘有着锲而不舍的精神。

我通过他的这些事情,也明白了科学的世界就像一片辽阔的神秘海洋,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吸引着我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上,对周围的一切去努力探索、去热爱科学。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这几天,我读完了黄蓓佳的漂来的狗儿,令我惭愧万分。

这是一部讲述成长的小部。在梧桐院的小小天地里,顺水漂来了一个女孩狗儿,狗儿和中学老师的孩子们玩得上天入地,花样百出,趣味无穷。小爱、方明亮、小兔子、小妹、狗儿……

当我从靡页一直读到最后一页合上书时,我被震撼了,我被家乡的水码头那总是让人们近得不留一点空间的精神震撼了,我被乡亲们团结互助、无私奉献的精神屈服了,想想现在城市里的联系是多么生疏啊!平常人们见面都只是点点头,连招呼都不打,有时住在一栋楼里,连认识都不认识。有时只为一点鸡毛蒜皮小事便吵起架来。

我自己比起狗儿来都惭愧不已,狗儿敢和飞天大盗斗,最后竟然活着回来了,再看看我,连半夜起来上厕所都得妈妈陪着,不敢一个人睡觉。狗儿14岁就能给妈妈扯了一块的确良,我却无能为力,比起她,我差得远。

今后,我要继续努力,不怕困难,不怕挫折。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三国演义》这个名词大家都熟悉吧,它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书的大概内容是:东汉末年,汉灵帝刘协昏庸无能。后被董卓夺权,曹孟德等地方诸侯组成联盟,立袁绍为盟主,征讨董卓。董卓后被吕布谋反刺死。再经过一番群雄割据,刘备、孙权和曹孟德三国鼎立。刘备占益州(今四川),曹孟德占北方大部分地区,孙权占江南地区。就这样,又经过了100多年,曹孟德手下司马懿的孙子司马炎夺权。建立晋朝,统一天下。其中有三个经典的故事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火烧赤壁,每次针对的敌人都是曹孟德,虽然曹孟德拥有百万雄师,但对于才华横溢的诸葛亮来说,几把火就可以将这些兵士烧的片甲不留。下面来走进这三把火了解了解它们吧!

第一把火。火烧博望坡三国前期,曹孟德为了统一全国,而攻打刘备,此时刘备投奔刘表,驻在新野。曹孟德,请派大将夏侯敦进攻新野。这时刘备已经请出了诸葛亮。诸葛亮在新野设下埋伏,令赵云去引诱敌人,然后火攻。夏侯敦一时轻敌,大败而归。

第二把火,火烧新野,火烧博望坡之后,曹孟德不甘心,卷土重来,派曹仁和曹洪两名大将率大军进攻新野。诸葛亮觉得新野不能久呆,就用空城计,民房屋上藏硫磺等引火的东西。曹军进城之后住入了民房。夜里狂风大作,埋伏在城外的刘备军往城里射火箭。大火迅速烧起来。曹兵逃奔出城,被刘备军截杀,再次大败而归。

最后一把火,火烧赤壁,曹孟德在有利形势下,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致战败。孙权、刘备在强敌进军关头,结盟抗战,扬水战之长,巧用火攻,终以弱胜强。此战为以后魏、蜀、吴三国鼎立奠定了基矗

同学们,三国给了我许多启发,也让我开始对历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野蛮行事,做事还要三思而后行!!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这是一本既让人捧腹大笑,又让人泪腺失控的书。我一开始就被题目深深的吸引了。作者是“恻恻轻寒”,大家知道为什么我最崇拜的人里面也有这个笔名了吧!

主角元音在暑假的一天早上去买早饭经过一片建筑工地是,也就是在19岁那年的`7月21日上午8点30分,发生了她人生的”重大转折”!……她看见了一条蚯蚓般大小的龙!那龙叫龙烨,是个“宇宙超级无敌霹雳“大帅哥,(呵呵)元音的传奇暑假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此书用了很多现代幽默风趣搞笑的语言,令人看了就想没事偷着乐。大家如果想看更多的内容,暑假再见!多发评论,本人好提高水平,谢谢!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优秀短篇小说。在这篇文章中,曾经是一个无赖、流氓、祸害的“我的叔叔”于勒,终于给我家寄了一封信,说他在外赚了大钱,准备来看望我们。所以,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因为这样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的生活。

但是在二姐结婚时的这次旅行,“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一个卖牡蛎的老水手。“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白无常、黑无常”似的,尽量躲着他,不让他认出“我们”。“我们”回来时坐了另一条船,预防他再见到“我们”。

为什么于勒没有回到“我”家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叔叔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的“卖牡蛎的老水手”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菲利普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菲利普他们家的。这说明了“我的父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小公民。“我的母亲”却六亲不认,“母亲”认定于勒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菲利普,我一定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能浪子回头也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不管我的弟弟再流氓,我也会和他相认的。因为,无论什么时候,血总是浓于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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