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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故乡是他乡

推荐人:Call-Next-Method 来源: 阅读: 2.9W 次

我的一个老师说过,他每到一个学校访学,如果没有换上专业的装备到那个学校的主操场跑上十圈,就觉得自己没去过那个学校。跑圈还算是一种比较廉价、安全的活动,总比要去各个门前合影之类的纪念活动要更踏实一些。摄影是一种对被拍摄物品的私有声明,不过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私有权,一是因为它是摄影者单方面的一厢情愿,二是因为作为信息的图像过于容易被篡改、捏造。与之相比,踩在脚下的距离是一种更诗意的占有声明,就算无法带你回家,也要在你的脸上留下伤疤。当然这伤疤除了象征意义以外几乎没有实际的物理表象,而且这段经历本身,如果要对外人谈起的话,兴许也并没有傻呵呵的笑脸与校名的合影有力,再退一步说,虚构这段经历以示人,或是虚构这段经历以哄骗自己,也并不是过于高成本的活计。

待到故乡是他乡

但我总是认为我的老师在这一点上,比那些带着一沓沓相片归来的游客要更像一个无拘无束的人。需知相片的意义是向他人呈现自己,而记忆的意义是向自己呈现自己的过去。是故善护念者不必依靠图像构成独立的外在记录,我认为自己去过的地方,拥有过的东西,我就去过,拥有过,这些事实不会以他人认为我缺少证据、产生怀疑而转移。

就体力而言,和动辄半马全马的老师相比,我简直如同一个残疾人。我的手腕天生纤细,如果用自己的右手去握住左手的手腕,那右手大拇指的指尖能碰到右手中指的第二个指节中部;我的腿脚也受不得什么磨砺,只需要走出门半日,鞋子的后侧就能隔着袜子在脚跟上磨出水泡,连带着膝盖的两侧渗透出随着注意力涨落的疼痛;我羞于赤裸着上半身面对镜子,肋骨清晰凸显的形状,在胸前形成稻田式的阡阡沟壑,好像能直接地预见到,皮肤因为不足够的摩擦,被重力从骨骸上扯下,于是镜子里我的色调从皮肤的暗黄变成五颜六色,白色的骨头,包裹按照教科书里的示意图染色的各色内脏,它们也受着重力的影响开始往下掉落,但不像皮肤那样一下子全部脱落,而是从下面开始一件一件地脱落,逐渐轮到上方的器官失去来自底下的支撑,随着掉下去。我就看见自己的肠子流到地上,形成一条河流,然后是胃、脾脏、肝脏,花花绿绿地掉在河边,变成成片的野花,再跟着暗色的肺叶、更暗色的心脏掉落在最上方,变成云的影子,遮盖住花丛丛。

这就使得我即便有心也无法效仿老师的行事了,何况我本来也无心如此。我不爱和地标合影也不爱跑步,我爱着流浪。

流浪和它的同胞迷路的本质很相似,都涉及一个丢失的目的地,涉及沉默的前进,还涉及回不去的出发点。如果要细究二者的区别,就是在目的地和出发点方面,迷路是被迫丢失的,而流浪是主动丢失的。上海的校园里、武汉的街头、慕尼黑的地铁、家乡南京的马路,不同的城市,流浪却大抵相同。

要点在于将自己的目光变得胆怯,不要去看身边走过的人、打着的告示牌,无论是什么语言的信息都主动地放弃诠释。大清早就出发,并且之前最好先熬一夜,再丢掉身上的表。如果能乘上某种自动化的交通工具是最好的,但如果是地铁的话,需要选择能看到露天景物的线路,而不是一直匍匐在地下,那窗外的景象就未免过于枯燥了。倘若不行的话,就以腿脚为工具,顺着现在你在的道路,往前走就可以了,第一个路口左拐,第二个路口左拐,第三个路口右拐。

这种娱乐方式是我到达慕尼黑的第二天发现的,第一天我乘坐地铁从飞机场到达宿舍住下,第二天我乘地铁从宿舍到了机场,然后顺着城市的外圈往复。我到那里的时候是十月,慕尼黑城外的草场是什么颜色的,已与我毫无印象。我只记得,慕尼黑的十二月、一月,飘着大雪的日子里,我每天坐在城外环线上的时间比蜷缩在那个暖气过于充足的居室的睡袋里的时间还长。负责记忆的细密褶皱被刻印上白色的平原、和平原上更白更平的天空,以至于我最终还是忘了,初见那片草场的时候它的模样。但是倘若再见一次,再见一次十月份慕尼黑城外的草场,我也不会因为重拾它的颜色而感到丝毫惊奇。因为就算我已经记了它的颜色,但是我对曾经见过这片色彩这一事实本身记忆犹新,而重新找到一个自己丢失的东西,特别是自己对它的丢失一直很确信时,心理的冲击跟初次见面到底不同。“人生若只如初见”也是拍摄相片般的一厢情愿,这种情感的前提其实已经是一种无可磨灭的回忆,而既然回忆无可磨灭,人世就不可如同初见。

幸好是现在的同学们家境也大都比较宽裕,境外学习、生活早已屡见不鲜,加之我自己人缘淡漠,也没有人对于我在慕尼黑的日子再加追究。不然我只能坦荡地,当然在对方眼里或许是惭愧地回答:除了坐地铁在郊区乱逛,实在不记得我还干了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这种单调重复的模式也使得在那里的日子高度地浓缩和典型化,继而拒绝分析,拒绝被拆分成碎片化的事件的序列,造成一种回忆可以被剥离于我,单独保存的错觉。“如果一天像所有的天,那么每一天也就像一天”,就算再怎么执着地回忆,我也只觉得我在慕尼黑过了一天,并且我坚信,倘若回去,我还是会重复这天:忘掉归处、没有目的、丢失时间,只需闭上嘴盯视着窗外。

我曾认为这种状态势必会因为回归更熟悉的学校或者家中而如梦境般解离,然而事实是,现实没有粉碎梦境,梦境倒开始侵蚀了现实。我习惯于了在某些时刻,某些我努力把眼皮闭住、清空之前的思绪,连同具体时间也淡漠掉的时刻,夺门而出,把感官调整到确保不会遭遇交通层面上的飞来横祸的程度,然后让不受计划约束的腿脚带我走动。我很快发现,在校园里,在家门口的巷子里,我满目都是白色的平原。陌生、温热,一无所求的丰裕感使我腿脚麻利,似乎在平原上奔跑,踩着干燥的积雪,还踩着分辨不清青黄、甚至贫瘠地暴露出黑色淤泥的土地。

出走到外地,或者说一般意义上的旅行,其目的不应该是去声称所到达景点的所有权,或者排解工作的压力。旅行是对于人周身环境的一种强制改变,这种改变迫使人的思想产生某种程度的变化,倘若清醒到在这种变化产生之时采取一种批判式的眼光,一个人就可以判断,自己平日沉溺于的那些思想中,哪些是受迫于周身的环境而产生的,哪些是更本源的,无论外界环境如何都无动于衷的。在回归熟悉的生活以后,就算无法改变现状,一个人也能对于自己真正在思考的事物,即不随着环境变换的、不是工作环境强制加之于他或者她的那些思想有所认知,从而形成对于自己更清醒的认识。当然,如果旅行的阅历太浅,那么所提炼的所谓不随环境变化而变化的本征思想,兴许也只是工作的环境和旅行所到达的环境所共有的影响而已,所以阅历越丰富,种种环境间的交集越少,那么从旅行所获得的对于自己的认识就越凝练。

从这种意义上讲,流浪是最好的旅行。一方面,流浪只需要更改自己的心态,说走就走,无需规划、劳顿;另一方面,流浪既然没有目的性,就逼迫所谓流浪时所处的外部环境和你最熟悉的环境之交为空,换言之,流浪的时间,就是一个人同时去到世界上的所有地方,以及世界之外的所有地方,也就是进入一无所是的虚空旅行的时间。

有必要说明,流浪本身也不是适合所有人的体验。同时去到所有地方,就是不去到任何地方,人将不得不把往常意义中自己的外延收缩到最小的范围内,而在这个范围内,除了一个人批判的自我和虚空以外一无所有。需意志足够强大以能够长久地面对虚空,面对一面黑色的、或者白色的墙的人,才可长期地流浪。你需盯住深渊,把它含入眼内,并且可能需要接受一个事实,即你爱的几乎所有东西,都是你被迫爱上的。而真正要紧的事物,倘若确实有这一物存在的话,它或是纯粹的机械规律、或是灵肉的二元并列、或是更毅然决然的定言判断,则需要资深的流浪者给出经验之谈。但即便某个深爱流浪的人确实得到了结果,他或她也未必为你我诉说,因流浪必然孤身上路、沉默不语。

有家可归的人不配自称流浪。所以毁掉自己的家,是认清自己的第一步。当然这所谓的毁掉不代表付诸某种暴烈冲动的形式,精神意义的遗忘超过任何程度的物理意义上的破坏。不要妄想着走出舒适圈就能开拓自己,铭记属于自己的舒适圈存在这一事实就使得流浪本质的第三层不被满足。

将欲流浪,必先化故乡为他乡。

04/03/2019 1:32 于上海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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