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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晫老先生的“辩证法”

推荐人:静思默耕 来源: 阅读: 1.49K 次

王晫,字丹麓,因好坐溪上听松,自称松溪子;生于明宗祯九年(1636年),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他一生隐居,读书写作,是明末清初著述颇丰的小品名家。他的《丹麓杂著》十种中收了笔记小品《松溪子》,文体为格言警句道德箴言,内容系修身养性为人处事,读后深受启迪。如其中谈“毁人者”一段,充满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辩证法,现摘抄如下:

王晫老先生的“辩证法”

毁人者,谓毁人而我可得誉也;危人者,谓危人而我可得安也;害人损人者,谓害人损人而我可得利且益也。不知毁人,人亦毁之;危人,人亦危之;害人损人,人亦害之损之。然则,毁人,适所以自毁也;危人,适所以自危也;害人损人,适所以自害自损也。故欲自誉者,必先誉人;欲自安者,必先安人;欲自利自益者,必先利人益人。

诚哉斯言!我认为王晫老先生这段话,无论是对过去还是对现在,无论是对政坛还是对商界,无论是对上流精英还是对底层平民,都是适用的。甚至可以武断地讲,古今中外,概莫例外。

仔细思之,人与人之间这种“作用”与“反作用”的效应,主要有四组对应的运作方式,略加解析,更感王晫老先生这段话的“真理性”和“经典性”。

其一,现时的和事后的。一人毁、危和损害另一人,另一人或是不愿忍受,拨刀而出,拍案而起,立即还击,毁人、危人和损人害人者必将受到毁、危和损害;另一人或是认为时机不成熟,或是认为力量不充足,韬光养晦,待机而动,以后毁人、危人和损人害人者也必将受到毁、危和损害。

其二,直接的和间接的。一人毁、危和损害另一人,另一人或是针锋相对,直接还击,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毁人、危人和损人害人者必将受到毁、危和损害;若是另一人不愿赤膊上阵、短兵相接,而是间接迂回、遮掩隐蔽,毁人、危人和损人害人者不但也将受到毁、危和损害,且不知所伤,自为得意,更为悲乎。

其三,有形的和无形的。一人毁、危和损害另一人,另一人或是以有形的方式还击,弄枪使刀,挥拳踢脚,十八般武艺只要有用全使上,毁人、危人、损人害人者必将受到毁、危和损害;若是另一人逆来顺受,无为而受,毁人、危人和损人害人者也将受到毁、危和损害。何哉?毁、危和损害一个温和善良、不自卫反抗的人,在人们心中肯定是个欺善压弱的坏东西。形象损害,人心失去,实是一种最大的自毁、自危和自损自害。这种后果,连稍略清醒点的皇帝都害怕。

其四,个体的和社会的。一人毁、危和损害另一人,若系一般事为,另一人或是以个体方式还击,单打独斗,决于雌雄,毁人、危人和损人害人者必将受到毁、危和损害;倘若毁人、危人和损人害人者的行为恶劣,后果严重,触犯了法律,危害了社会,激起了共愤,那么他必将受到社会的“还击”,这种毁”、“危”和“损害”的力量是强大的,是任何一个毁人、危人和损人害人者无法逃脱和抵抗的。

究其根源,凡毁人、危人、损人害人者,无一不是利己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作怪。也就是王晫老先生所说的,认为“毁人而我可得誉”、“危人而我可得安”、“害人损人而我可得利且益”。其实社会生活是个系统,是个网络,每个人作为系统的要素和网络的网结,在与人相处中,其言行必将引起反馈和互动。佛教有言:“既造业因,必得业果”。就是说,积下善因,必得善果;种下恶因,必遭报复。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轮回报应之说确有根据。

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二十字的基本道德规范,其中就有“团结友善”四个字。一个人要做到与人团结友善,最起码的是不毁人、不危人、不害人损人。一个人只要不是心理变态、心灵扭曲,肯定希望自己生活在充满友好友谊友爱和善意善良善举的环境和氛围中。要达到这一点,就应该从自己做起,不要毁人、危人和害人损人。由此看来,读读王晫老先生《松溪子》以及此类的书,对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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