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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义

推荐人:蓝天 来源: 阅读: 1.64W 次

几天前,我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看过这样一件案例,说是在成都一个小偷被人追赶,情急之下跳到别人院子里,被院主家狗给咬死了,最后还是以院主赔给死者家四万元钱而告终。

法律与道义

小偷本是过街老鼠,为何还要赔钱?若是处于恻隐之心主动赔偿尚能理解,若是采取强制措施,那则有点无稽之谈了,因为对神志不清的人犯法就可以不予追究,何况是狗呢?狗脑并非人脑,它只是忠于职守,并且是在院内而不是院外,也可以说若不是被狗咬死,说不准小偷还会去伤害主人呢?

这种事不为少见。昨日我又看到一件案例,说是三个小偷在一家公司门前偷电动车电瓶,被一保安发现,三名小偷乘摩托车逃跑,眼看保安追不上了,一位好心的司机就开车追赶,追到“十”字路口。

小偷的车由于闯红灯撞了车,而追车由于速度快等原因与另一辆车相撞,其中一名小偷被撞伤,看了几万元钱,几个月后,小偷居然把追车司机告上了法庭,告他故意伤害,理由是追车将摩托车撞出红灯线外所致。他说他虽然是小偷,但他的人权受到侵害。

真不脸红,居然还敢承认自己是小偷,真是这样还有什么正义可论,据权威鉴定追车没有碰到摩托车,这当然是好事,反过来,也就是说假如碰到了,司机就应该赔偿了,我则认为,即使碰到了也不该赔,因为哪有见了小偷而不追之理?

那还谈什么正义,谈什么见义勇为,谈什么社会和谐,如果小偷不跑司机会追吗?会出撞车事故吗?即使撞死司机也是正义的,如果说司机与小偷认识并且有过节,可以认为司机的行为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若司机与小偷根本就不认识,那么司机追的只是小偷,司机的行为纯属见义勇为,一种社会道义,不负任何责任。

记者也采访过,小偷的家境确实很困难,正可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在他撞车之后,若有人去骚扰他、欺辱他可以受到谴责,他的困难一方面可以通过别人的怜悯和同情施舍,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部门救助,追车司机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如果说追车司机有责任。

那不是在警告人们怕出乱子顺应歪风邪气吗?小偷只管偷,做坏事只管做,因为有人权作后盾,别人多事反会达进去,因为小偷伤了,就告追车司机故意伤害,那么如果小偷死了呢,必然告追车司机故意杀人,杀人是要尝命的,那么追车司机不是把性命也达进去了吗?这就是公平吗?如果是这样,还有人见义勇为吗?那当初刘文学的死不就成了活该吗?

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中的一百零八将中,都设有命案,他们历经苦难逼上梁山,他们是作者笔下的英雄,是人们心目中的好汉,他们的豪情气壮山河,他们的事迹感动人心,如果按人权法来看,他们就都该死。佛教也讲究个因果报应。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千百年来就像警钟长鸣,告诫人们行善从良,真正犯戒的都是那些认为权势压人、钱势丰厚或是认为智商超群的人们,他们行凶作恶,他们伤天害理,还口口声声讲什么仁义道德,人权法制。

而那些真正受到侵害默默忍受着磨难与痛苦的弱势群体,却屡受伤害,求天无助,他们只有念叨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来维持着心理平衡,而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维护,只能靠社会道义,这也许就是《水浒》这部作品千百年来脍炙人口流传不衰的真正原因吧!

香芹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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