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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沉太重,无福消受;太俗太烂,无以复加

推荐人:泡泡 来源: 阅读: 1.98K 次

心绪不静时,是不适合写字的。

太沉太重,无福消受;太俗太烂,无以复加

来南方舍不得离身的一本书,素色的封面,纸张温柔的质感,饱满利落的铅字,简单清新的插图,小巧精致的书签。我爱的文字风格,略忧伤的小情调(不是偏于忧伤,许多故事正是因悲而美的,一味感伤固不可取,盲目求全也是牵强的。自然有些时候会不理解,理想的迎合观众的大团圆结局却是整部作品的败笔)。一个敢于与死亡波澜不惊地对视的人,是了不起的人。田是这样的,她说,这世上本没有她,又无处不是她。

因她开始爱Faye的歌,朴树的诗,又因相处之久而抗拒。我深知,她厌恶着自己的矫情,哪怕在读者看来并不这样。深爱的理由是她跟我有点像,终有许多感同身受,抗拒的理由同样是,自己越来越像她。同样地,对那个自己深恶痛绝。

于是开始尝试去找大气的字来看,不是看起来伟岸的像模像样那种,是作者本身立意的根植。能够走向文学巅峰的作家,作品往往是走出于自身的,立足于大的时代背景,反映社会现实的,却又始终与作者本人的经历息息相关。于是有了鲁迅的绍兴,张爱玲的上海,而不是上海的张爱玲。

风华绝代的老上海,繁华的不夜城,满目灯红酒绿、醉生梦死。摩登的女人们,华美的旗袍,记忆里的上海总与张脱不了干系。祈从上海寄来的明信片,手绘的上海建筑,一贯的古朴风格,纸质也有老旧的味道,却是钟爱的。很少看张的作品,爱她的冷艳与才情,又不自觉抵触着,淡漠的亲情,幻灭的爱情,同时想看的欲望又是极强的。

前不久的Aigirl,比较触动的是王小面的《春华秋实》,不守本分的母亲春华,日子过得活色生香,在对女儿秋实的态度上却显得不可理喻,给女儿埋下了仇恨的种子。由针锋相对到陌路,不过十几年,春华从一个有姿态的女人一晃成为菜市场上为几毛钱讨价还价的泼妇。女儿始终没有回头过,母亲也始终无言,直到阴阳相隔。“她说,你说得对,我后悔了”,最后的最后,爱与执念握手言和。

九色鹿的《余生只会加倍爱你》,相似的情节,年少的叛逆与行将迟暮的爱。“岁月不饶人”,看到这句想哭。没错,我怕了,心疼的角色,心疼的爱。对CC,从来都恨不起,舍不得,一直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后来才知,自己是怕后悔。

58说如果是她,一定会恨的,我想过,但做不到。又想起老人家常说的话,“天下母亲哪有不爱自己女儿的”,于是幸福的真实。“受伤的时候,不要回首远方的爱,那样会更痛。”高中毕业时只想着远方,一定不要留在本省,说不出什么原因,也许是逃避某些伤痛,也许只是,那个过去的自己,再也不想要了。即使现在,那里依旧是我,不由自主抗拒的城市。

城市言情,一个固守执念,默默等待,只因过去的温柔。即便另一个早已对那段时光说再见了。爱上不爱自己的人,注定是一个人的劫,一个人的祸,几番辗转后,结局也无非是,放了自己放了你。

总是不怎么喜欢,那种优雅的法国女人,准确说,是巴黎。胸针,丝巾,玫瑰唇,极小的配件也颇为讲究。身上颜色可以抢眼但不要超过3种,手袋里始终有两只日夜分用的口红,修剪整齐的指甲,绚烂气泡的香槟。这种对我大概也只是可观可赏的了。

如同一个许久滴酒不沾的酒徒突然嗅到了佳酿,便暴露嗜酒的本性一样,这篇日志又泛滥成灾了。每次写完便没了回头看的勇气,感谢亲爱的雷,始终如一地爱着,鼓励着。想到这些,心里总会涌起别样的暖。你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不免有些心虚。但在金子遍布的今天,无论自己是哪颗,是或不是,有它自己的光亮,许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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