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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军卫制度毁于土地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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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卫所制度,是明朝一代特有的;是明军的基本编制。洪武七年,朱元璋整顿卫所编制,“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军卫的上级是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这个制度虽有时有零星的具体变化,但总体上是明军的根本制度,直至明末也没有废除。而军事卫所制度在明朝一代,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走向了衰败。

明朝的军卫制度毁于土地兼并

明朝对军户户籍管理的做法,远较之前的其他朝代特殊。户籍大分有三类:民户、匠户、军户;小分还有其他各类。朱元璋对待户籍,钦定的铁制是:“凡军民匠医阴阳诸色户,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也就是说,一个成年男子被划归为何种类别的户籍,那么后世子孙就要继续干这行;一旦被定为“军户”,那这个人的后代,一代一代也只能是军户,也就是必须当兵。想从事其他行业,铁律不准。够特别的吧。你就是天生有手艺天赋,日后可能会成为小鲁班,对不起,你走不了,你得给我当兵服役。你服了一辈子兵役,你的后代接班再接着来;你后代的后代也是如此。想跳出军籍改行,理论上名义上有条道:“户有军籍,必仕至兵部尚书始得除。”也就是得要兵部尚书给你签字批准才行。而整个明朝兵部尚书批准由军籍中改行跳出去的,好像仅有一例。而明朝的军队,除了在中央警卫部队服役的,或是在本地衙门服役的铺兵之外,绝大多数都要在军事卫所当中服役。

而明朝的军事制度,还有一条与前朝代特殊的地方,那就是军队自己必须要屯田,军队平时自己养活自己。当兵的在卫所,要像农民一样常年种地。所以各军事卫所中的士兵,有训练执勤出战事的,又有种地的。种地与执行战事任务的比例,一般情况是边地卫所三七开,内地卫所二八开。驻要害之地的卫所,种地的和执行军事勤务、任务的比例,有种地的仅占很少比例的,也有对半开比例的。因为屯田制度是明朝军队的根本制度之一,因此经常是几乎无一支军队能够全额成建制的调用。遇到调兵的时候,驻守边地的军队不能动;驻守要害之地的军队不能动,只能去调用内地卫所的军队。而内地的卫所,屯田种地与执行作战任务的比例是二八开。也就是占两成的军队奉调。例如一个百户所,官兵全额一百多人,刨掉屯田的,能奉调的也就20来人;一个千户所能调动的官兵,也就等于两个连(百户)。所以这样调出组成的军队,往往是百户不认识总旗(连长不认识排长);总旗不熟悉小旗(排长不熟悉班长),官兵相对陌生。虽说理论上不见得会影响战斗力,但事实上也算一个隐含的负面因素。

下面就说一下卫所制度逐渐衰败的关键原因。——那就是军队和士兵赖以为生与供给的“屯田”,是土地问题。洪武时期,基层士兵的待遇,是月粮一石(120斤)。这一石月粮根本不算多,士兵要指着它养活自己与全家。卫指挥以下的俸禄和士兵的生活全赖屯田。带了一辈子兵的永乐皇帝朱棣,对国家的军事力量还是很看重的,多年的戎马生涯也使他深知基层士兵的疾苦。永乐帝曾感慨的说过:“今屯田军士亦田家尔。”就是说,今天屯田种地的军士,不光是军士,也是农民。基层军士每月除自留一石粮食之外,必须缴纳的粮食比农民还要多。由此可见明朝时期,军人与士兵的地位到底是高还是低。——这也是明朝一代以文制武的大环境造成的。正所谓“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明朝时期军人的地位,相比汉唐,就是两个样。

永乐帝这位铁腕在世时,对军队的建设还是看重的。永乐初期的1405年,全国军队屯田的收入,是22467700石,占全国税粮总收入的40%还多。可到了永乐十八年,只占全国税粮总收入的16%。这也和永乐时期多次发动对外战争有关。数度北征蒙古,南征并占领安南,而且动辄几十万大军;必然造成大批本是屯田生产的士兵放弃屯田,开赴前线。而对安南的占领,又延续到永乐帝逝世后的宣宗时期。——不过这还算不上根本原因,根本原因下面我就讲。1435年,军队屯田生产的粮食数目,居然下滑到200万石,再往后更是有下降到100万石的时候。与永乐初期相比,真是惨不忍睹。连明宣宗也感叹军屯“已徒具虚名”。明朝的军队屯田制度,可是个根本制度。因为明朝的军队是靠屯田靠土地来供养的。屯田收益居然可怕的下滑到这样的境地,说明明朝军队的后勤基础命脉已经可怕的受到负面波及了。这对国家的军事国防建设,可是有害无益!

军队屯田收入大幅度减少根本原因何在呢?是剥削,是腐败!是军队赖以生存与供给的“军产”土地,也可以说是“国有资产”被权贵被既得利益阶层无良无度的霸占和巧取豪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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