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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肉体要点心得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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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在四方,要在中央。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下面是美文网小编整理的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肉体要点心得领会

【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心得体会1】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少数”说明领导干部在各级干部占的比例少,“一把手”和“副手”毕竟有限,能够坐上其位置应该是德才兼备干部的佼佼者。而“关键”则说明其领导干部的作用、功能和影响之大,其作用发挥如何势必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从四川省近年来查办的一系列大要案来看,落马的官员利用手中公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使法制、程序、监督、制约成为了摆设,公权也成为了私权,谋的是私利。从而出现为官不为,贪污腐败,本来是人民的功臣结果却沦为人民的罪人,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民的批判。

要全面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两个跨越”的蓝图美景变为现实,就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其意义深远。

一是领导干部手握公权,肩负造福一方责任的带头人。那就需要领导干部权为民所用,常怀敬畏之心,常思为民之责,常谋富民之策,多想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真正做到对民负责、为民谋利,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权不任性,做事于法有据。

二是“关键少数人”违法乱纪必须得到惩处。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无视党纪国法、恣意妄为,说到底是以权乱法的行为未得到有效问责和惩治。对破坏法治的宽纵,无疑是对执法犯法的变相鼓励。将触犯刑律的领导干部绳之以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才能以儆效尤,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对法律和规定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的法治真谛成为共识,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凝聚依法治国的向心力。

三是只有牵住“关键少数人”的“牛鼻子”,才能兴党兴国兴民。中央高层的周永康、军委高层的徐才厚,可谓位居权高,位居权重。“关键少数人”带坏了是一大批干部,动摇的是民心、军心,动摇的是老百姓对党的信心和普通干部的信仰。领导干部是是治国理政的中流砥柱,是“两个百年”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本身就是领导干部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同时,领导干部是干部群众的带头人和主心骨,理想、信念、信仰牢固不牢固,能不能为民请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领导干部只有身先士卒,才能以上率下;只有以身作则,才能上行下效。从这个意义上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有何深意?借用王东明书记的署名文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体会:风清气正是一种环境,就是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必须从我做起,守规遵纪,兴利除弊,刮骨疗毒,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一级带一级、层层做示范,不断积聚新风正气的正能量。崇廉尚实是一种追求,就是要集干净与干事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为一体。领导干部决不能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决不能饱食终日而无所用心,决不能把干净与干事对立起来。必须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自觉在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真正让一心为民、干在实处成为自觉行动。干事创业是一种状态,就是要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专注事业和工作上。领导干部必须大力弘扬夙夜在公、昼夜兼程的敬业精神,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昂扬斗志,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责任担当,为党和人民踏踏实实干成一番事业。遵纪守法是一种规矩,就是要自觉在党纪国法约束下履职行权。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守住底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模范执行党纪国法,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带动全社会形成法律至上、依法办事的善治良序。

【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点心得体会2】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在2003年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基础上进行修订和完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实践探索及时转化为制度成果,实现了党内监督制度的与时俱进。《条例》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任务、对象和方式等,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应看到,当前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可忽视。“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然要求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正如六中全会强调的,“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才能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确保党内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落到实处。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越是位高权重,就越要在要求上有更高的标准,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透视近年来的一些案例,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违法乱纪,大行腐败之道,败坏党风政风。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聚焦“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就能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尽责不含糊,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不断取得实效。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落实《条例》、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不断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强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各个方面都把监督职责扛在肩上,才能织密党内监督体系之网,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为做好党内监督,也要把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945年,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窑洞对”中,指出了监督对于共产党人打破历史周期率的重要意义。今天,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全党同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将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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