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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读书笔记作文集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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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书笔记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读书笔记作文集锦九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每当我看到蜘蛛时,就想起《夏洛的网》这本>故事书。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只颇

脚的小猪生下来时,它的主人要杀掉它,主人的女儿很喜欢它,不希望这条小生命就这死去,就求爸爸将小猪留下送给她,于是爸爸同意了。但是,她爸爸最后还是把小猪卖给了另一个农户。这只小猪于是就在这家农户家里住了下来。

有一天小猪跟一只叫夏洛的黑蜘蛛成了朋友。夏洛能够在网上织出美丽的文字。夏洛每天都给小猪讲一个又一个故事,比如它的妹妹在河边织网,捕到一条鱼,它妹妹与那条鱼斗了很久,最后终于把鱼吃了。夏洛不但给小猪讲故事,而且一次又一次帮助小猪度过难关,小猪也一次又一次努力让自己做的像网里的文字一样棒。

夏洛织”王牌猪“是想让小猪觉得自己是最棒的,是独一无二的,织”了不起“是让小猪去做了不起的自己,将梦想照进现实。织”光彩照人“是让小猪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织”谦卑“是让小猪在取得一定成绩时要谦虚。在夏洛的指引下小猪终于成为”最佳猪“。 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想,都想成为众人心中的明星,只要我们脚踏实地去做最真实的自己,做一个了不起的人,每一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山东青岛市北区敦化路小学三年级:苟欣怡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我最喜欢《经典神话故事》里的布里丹毛驴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名叫布里丹的毛驴,在两堆草堆面前,饿死了。

一天布里丹毛驴快饿死了,突然看见路边有两堆草,它赶紧走过去。可是布里丹毛驴不知道该吃那堆草,在两堆草之间走来走去,最后被活活的饿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不要犹豫。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今天,在辅导员培训班开课前,我拿出了上海大学教授李白坚写的《作文教学跟我来》一书来看,刚看一会,已经爱不释手了,这本书对于害怕作文课的我有了和大的启发。 读了书中的第一章第一节——作文教学的必要前提——摄取“生活素材”,我才知道,原来我平时给学生摄取的作文素材其实只是一个形式,走过场,并没有真正调动起学生的五官感受去观察、体验、感受生活,纯粹是为了作文而做。

当我看了书中提供的课堂实录——比手劲,我豁然开朗:原来提供习作素材不只是给学生创设情境,更重要的是如何根据某一创设的情境或素材,怎样教导学生“摄取”生活素材,作文教学并非每堂课都进行“字词句段篇”的教学,教师要善于调动学生的观察力,带领学生用他们的“眼、耳、鼻、舌、手”等去感受生活,体验生活,最终把自己的真情实感表达出来,达到作文教学的目的。否则,即使学生饱览群书,没有注重观察体验生活,也一样无从下手笔。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最近读了一本叫弟子规的书,使我渐渐感悟了《弟子规》的意思。我这才发现原来做人也有很多规则,因此,想做一个受人敬重的人有规有矩,有礼貌,尊老爱幼,守信用。我就说我读完后的感受吧!

“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它的意思是不管父母亲人爱不爱你,你都尽你做人的孝道,尊敬父母。亲人。

其次是出则弟,它是教我们怎么和别人相处的。比如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意思是兄弟朋友要互相尊敬,要和睦相处,父母就要为你们操心,和睦,就少了父母亲的一份担忧,就等于孝敬父母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和兄弟姐妹们和谐相处,这样我们的父母看了才会从心里为我们高兴,我们也会更快乐。

人不要自私要大方,不要计较小事,这样人会变得快乐。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暑假里,我去买了本“我不想不想长大”,我读了不想不想长大的这本书,我感觉到这个故事很感人。其实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

主人公扇贝养了一些小动物,分别有四只小鸟和两只小兔子。小鸟是两男两女——男的叫懦懦皮和帕瓦罗蒂,女的叫娜塔塔和蓝花花。小兔子是一只白一只黑——是叫比较白和比较黑。后来,小鸟们都飞走了,比较白变成了比较冰,比较黑就被老鼠吓死了。蒜泥妈妈带来了一只传说中不会长大得住,扇贝叫他荷包蛋。而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爱与享受。荷包蛋却越长越大,最终没有地方装他。而我的小故事群是这样子……

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从同学家拿回一只猫咪,很小很小的猫咪,我一只手就把它拿回来了。

其实从小也不太喜欢小动物,就交给我妈照顾了。吃东西的时候它总是喵喵的叫着跟我要吃的,后来我也习惯了,喜欢喂它吃。它可调皮了,每天天刚亮就沿着墙角的一根松木杆爬上墙,然后就不定几时回来了。有时候回来了会肿着一只爪子,那就一定是玩蜜蜂被蛰了,它就不停地舔那爪子,消肿了再去,肿了再回来舔。我每次回家都会给它带点吃的,它什么都吃,有时候带回瓶红酒,它也要喝上一点,晕了就不停的用爪子揉眼睛,一会就呼呼大睡了。

我周末回家会写点东西,它就爬上书桌跟我捣乱,往地上扔一颗花生,它也能拨弄追逐好半天,一会弄到花盆后面够不到了,又爬上桌子,再给它一个,又去玩了,乐此不疲。就是弄得每个房间墙角里都好多花生。后来翻弄旧东西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一个蹦蹦球,就是那种软塑胶做的小球,碰到硬物会弹回来,我把这个给猫咪,结果它爱不释手,而且有弹性还不容易丢,花生也省了。后来我渐渐发现,猫咪每次玩过蹦蹦球,都会把它藏起来,玩的时候再拿出来。我还试图找过那个球,怎么也找不到。

有时候我躺在床上听音乐,猫咪玩累了回来,就趴在我的肚子上睡觉,我不敢用力的呼吸,生怕惊了它的美梦,也不敢睡着,怕翻身压了它,我就这么默默的听着歌,感觉心里暖暖的,感觉猫咪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后来有一次回家没看见猫咪,我妈说猫咪难产死了,家里人都很难过。

现在想起它心里还是酸酸的,就是那个蹦蹦球不知道藏哪了,我也再没去找过。

我想猫咪和它的蹦蹦球,就是藏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在我空虚寂寞的时候,带给我慰藉和温暖。

小动物带给我的有太多太多。有开心的事,有伤心的事......希望人们不要伤害小动物,小动物很可爱,为什么要伤害他们呢?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重读《荆棘鸟》是心血来潮之举,也是觉得经典著作总有不可磨灭的光辉。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仔细地阅读每一章,而印象深的还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

我认为作者考琳·麦考洛将人生的全部经验浸入到了这本书里,她试图通过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女主人公的感情历程,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爱情寄存在上帝那里,人们需要以巨大的代价去换取;那些执着于爱情的人,就是一只只荆棘鸟,最美的歌声只有一次,曲终命竭。因为爱情,所以美好。

梅吉,从她出生的那天起,荆棘就已扎进了她的生命里。因为她是菲奥娜的女儿,菲因爱情而早孕而被逐出家门、下嫁农工,一辈子隐忍、固执又高贵。梅吉十岁那年认识早已成年的教士——拉尔夫。她仰慕拉尔夫的容貌和品质,视他为父为兄,在她初潮出现后,是拉尔夫告诉她长大了,于是她明白了自己和拉尔夫的爱情,从此走上了坎坷之路。

他们之间障碍重重——年龄、信仰等等,而不能逾越的藩篱却是致命的,即拉尔夫是个教士,早已献身上帝。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成为梅吉终身的事业。因此,当她意识到对拉尔夫的爱时,她无畏地与上帝抗争,成为家族中第二代“为爱而生”的女人。这是一条布满荆棘的漫长之旅。短暂的胜利使梅吉得到了上帝在拉尔夫身上“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戴恩,她和拉尔夫的儿子。然而,当戴恩长大后因崇拜拉尔夫而立志献身于教会,离开了梅吉,在朝圣的路上离俗世越来越远,离母亲越来越远,最后意外死亡,回到了上帝身边。

为爱情与命运抗争了一生的梅吉,品尝着生命带给她的得与失、苦与乐。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的战役中,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与亲情。在与上帝与命运的较量中,她是失败者也是得胜者。历尽沧桑后,梅吉终于理解了母亲,流露出了与菲奥娜一样的神情,她说:“我已尽我所能,无怨无悔。”

拉尔夫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人。他的魅力来自外貌、气质,还来自于人性与神性的统一,而让无数读者心动的也许是他的执着与矛盾。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少女乃至少妇。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甚至他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但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使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男人天生是追名逐利的动物,即使“上帝之子”也不能免俗。他认为,“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两个对立面之间,他明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于是舍弃爱情,因此一生都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信仰的人。人性与神性在较量中,最终人性获胜;个体爱情与群体信仰冲突时,爱情的力量更大。正如小说中所展示的事实,戴恩是梅吉与上帝斗争的胜利果实,也是拉尔夫背叛上帝的证据。作者在小说结尾处赞美荆棘鸟,就是在赞美那些世世代代为爱情而抗争的人们,也在鼓励我们坚守人类最为美好的情感。

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最近,我读了丹尼尔笛福着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

故事主要说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出了意外,随着海浪漂到一个可怕又无人的小岛上。在这个无人的小岛上没有房子,没有食物、没有衣服……,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但他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就在山岩下找到了一个住处,并且还学会了种大麦与稻穗等等……

读书笔记作文 篇8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作文 篇9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弄来翻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其他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曾经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才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至喙,但我记得古人曾说过“文无定法”,不知“文”是否包括小说在内?就算不包括,套在小说上,行是不行?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能看穿人性,洞察人情世态的,我想有二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这个大染缸里如鱼得水,“流氓皇帝”刘邦,“乞丐皇帝”朱元章,就是代表,这类人世故,圆滑,狡猾。还有一种是有大智慧的人,他们看透了人性、人生,但不随波流,冷眼旁观,独善其身。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是“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一种人生的智慧。显然,钱钟书就是后者。正经因为钟先生“入而能出”,所以能站在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上,清醒而明晰的剖析人性的种种,解剖纷纭的世态,举重若轻,包罗万有,呈现一幅刻画人性的“清明上河图”。

《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可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却是旷古炼今。表现生活的真实,却又超过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上升到人性和世态的层次和高度上,正是一种高超的艺术。

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我觉得这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围城要表达的含义和内容与其是指婚姻,不如说是指人生!虽然故事从头就尾象是围绕着方渐鸿的婚姻展开,但钱先生其实是借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已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以讽刺调侃的方式,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读一次《围城》就象跟着方鸿渐游经一番,有了一次深刻的人生经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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