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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约定示例

推荐人:圆沁孤 来源: 阅读: 2.6W 次

理想中,应该是我和秦钦终于结束长达十年的爱情长跑,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那天我穿着长长的拖地白纱,手捧着花束,以最美的姿态,满心欢喜,一步步向高大帅气的他走去,想象着我会与这个男人相濡以沫,共度一生。

爱情约定

可事实上,是这样,当我看到一姑娘挽着秦钦的胳膊有说有笑的从我面前走过,那时,我知道我们的爱情,我曾坚定不移的爱情走到了尽头。

曾一度认为,秦钦永远不会离开我。因为只有他会惯着我,也只有他在对于我的各种无理取闹时,总是一脸的笑容。

说实话,那姑娘没我高,没我漂亮,当然,很有可能是我自以为是。

木凯在我撸起袖子,准备上前质问秦钦时,死死拉住了我。就你这牛脾气什么时候能改改?

你怎么不说他是暗中偷渡,从中作梗?

差不多得了啊,你也该是时候改造改造了,瞧瞧人姑娘,面若桃花,温文尔雅,再看看你自己,皮肤黯淡无光,浑身上下,从头到脚……哪里像个女人。

这是你们男人一贯摆脱罪名所用的借口。

事已至此,何必过多的追究。你不就是求发泄吗,跟我来。说罢,木凯拖着我的手来到了我们常去的异域地带酒吧。

酒吧的主台上一位驻唱肆无忌惮的哼唱着莫文蔚的《阴天》,虽然灯光太暗无法看清她的面孔,但我确信不曾谋面,想来我们也算是这里的常客了。台下的酒客寥寥无几,以至于屈指可数,整个酒吧充满着慵懒阴郁的气息。

木凯朝吧台的调酒师丹尼斯K打了个招呼,便径直坐下。

溪颜。听到木凯在叫我,这才回过神来。在他的身旁坐下。

那是新来的驻唱,唱歌时总有一种异样的迷离感和独特的美,加上她的声音沙哑,觉得罕见所以同意她留下来驻唱。丹尼斯一边调酒一边向我们解释。

丹尼斯,来杯最烈的酒,martini。

我想,还是给她来杯彩虹甜心好了。木凯接过我的话说道。

奇怪,拖我来酒吧的是你嘢,结果一杯酒也不让喝。今天我失恋了,木凯,你知道我现在的心情么,十年的感情啊,现在居然化为泡影。我拿起丹尼斯递过来的martini,试图一饮而尽。不曾料到手中的酒杯被木凯夺去,他抬起头,一口气喝完后将酒杯重重的搁置在吧台上,只听见刺耳的咚的一声。

其实,木凯接过我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丝毫不觉得突兀。只是今天他的行为有些异常,不同往日。

从酒吧出来已经临近十一点,入秋的夜晚有些凉意,我不清楚是因为失去秦钦,还是因为这天气的转变来得太快,有些不太适应。于是,裹了裹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双手交叉着放在自己的双臂蜷缩着,想尽可能的使自己暖和一些,继续往前走。

木凯从身后把自己的西装外套为我披上,一句话也没有,仍旧不紧不慢的跟在我的身后,而我也好像是习惯性的接受了他对我的好。

这些年来,我总是把秦钦当成我的圆心,没日没夜的围着他转。从初二到大学毕业后的两年,从暗恋到表白,从牵手到相恋,我始终做着同样一个梦,这个梦当然是跟我和秦钦有关,梦里面他在所有朋友以及亲人的祝福和见证之下,牵着我的手走过长长的红毯,然后亲手为我带上戒指,在证婚人宣布“现在你可以亲吻你的妻子了”之后,给我一个比初吻更让人心跳加速的长吻,因为这一刻我们终于结婚了。

可现实生活中聚少离多的日子总是我所厌倦的,因为没有时间能够让我和秦钦好好的相处。倒是木凯,从同一所高中入学我们认识到现在,他知晓我和秦钦恋爱里的每一个细节,比如初吻发生在哪个地方,第一次牵手是在什么时候,甚至是我为了秦钦哭过几次,等等等等。

木凯总是很温柔,但那种温柔却又不同于秦钦,或者该说他们两人根本无法相比,秦钦的温柔,会让我觉得是种过度的顺从,而木凯的温柔,总是能够让我想到呵护这个词,甚至你会觉得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绅士风度。

很多时候写不出来文章,杂志社又催着要稿,我总会闹着要木凯陪我喝酒。如此说来,木凯倒该感谢我,他的酒量还是因为我一点一点从零提升上来的。还记得第一次拉着木凯喝酒,刚出酒吧他就吐得稀里哗啦,在大马路丫子上赖着死活不肯走,非说到家了就比一躺,害我费了好大的劲打了的士把他扔回自己的家。

第二天,木凯打来电话,问我昨晚怎么回来的。我说,当然是小区的门卫大叔帮我把你扛上楼的,早知道就把你撂那大马路丫子上,任由你睡去,还吐得我满身都是。

搁现在,不会喝酒的纯情男人还真是稀有罕见。就因为这事,木凯还跟我急眼了,信誓旦旦的说他的酒量总有超过我的一天。后来的事确实证明他的酒量超过了我,关于他是不是背着我一个人偷偷跑去酒吧喝酒我就无从知晓了。再次提及此事,木凯说这都是我的功劳,活活把一纯情绝种好男人历练成了酒鬼。

我比较好奇的是木凯一这么优秀的纯情绝种好男人,身旁竟然没个女朋友。说来也奇怪,当我问及此事时,他总是态度决绝的说谈恋爱太麻烦,整日朝思暮想的牵肠挂肚,我说,木凯,你该不会喜欢男人吧,他则会跳起来说我一通。

女朋友的话题聊到这自然无法进行下去,但好不容易消停一会的我,又开始逗弄他,木凯,你该不会喜欢上我了吧?咱可是有夫之妇,你不能诱导我红杏出墙啊。

对啊,我喜欢你好久了你该不会今天才发现吧。木凯深情的看着我说。

别开这种玩笑,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每当这时,我俩总是一开始义正言辞,后来都笑得前俯后仰。

我又何尝不曾想过木凯是个好男人,可是我有了秦钦,就不能再有二心,甚至是多看别的男人一眼都不行,尽管他温柔,尽管他具有绅士风度。

在20岁那年,我和木凯许下过一个约定,三五年之后,如果我和他都还没有找到温暖沁心的另一半,就相约一起生活。如今,我和秦钦已经沦为这种现状,那是一种无法回去的坎儿。说来有些私心,不知道木凯是否还记得我们的这个约定,或许只是一时的脱口而出,这其中根本并没有夹杂丝毫承诺的意味。

想到这里,我回头看了看他,他见我停下来就慢下自己的脚步,最终伫立在那里。 昏黄的街灯散落在他的头发上,身上,肩膀上,整个人看上去仿佛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光芒。我们相视了许久,没有任何对话。我想,不用过多的言语,木凯自然是了解我的。这种自信不知道从何而来,却也如此坚定。

对于眼前的木凯,我好像认识他好多年,我们无话不谈,是哥们,是闺蜜,又是死党。他知晓我全部的一切,知道我家住在那里,见过我的老妈,连我例假什么时候来这样的事他都知道。我想可能是因为太熟的原因,所以就算是可以动心却也不忍动情,大抵最终还是内心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溪颜,回去吧,夜凉。木凯连这样一句话也说的深情款款,充满温柔的气息。

我回过神来,“嗯”了一声转过身朝自己居住的小区走去,突然想到他的外套还在我身上。于是飞快的跑回来,希望可以赶上他。站在小区门口许久,却没有寻见他的身影,想必是走远了吧。

我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

木凯,你的外套……

嗯,下次拿给我好了。木凯回答道。

好,那老规矩,你到家了传简讯给我。

会的。如果夜里睡不着,跟我打电话吧,我陪你聊天,什么都可以聊……还有,别熬夜写作了,先休息一段时间再说。

那,晚安。

晚安。

熄了灯,怎么也睡不着,决定起身。于是裹了毛毯一个人蜷缩在电脑前的藤椅上,双腿弯曲收缩成一团,就像是回归到婴儿在母亲子宫里的那般模样。

失去秦钦,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难过,感情本该是来自身体的一部分,就像是身体内必不可少的水分,而失去感情开始让我觉得身体内什么东西被抽走一样,而且那些东西永远都不会再有。

也许,我该学会理解秦钦,十年来,我们的感情聚少离多,总是依靠短信和电话来往。我总是给予他太少的关怀和照顾,也深知自己不够温柔,不够懂事,用木凯的话来说,总是一味儿的无理取闹。事已至此,可见挽留也会失去它自身的意义。

秦钦总是什么都顺着我,大冬天我吵着要吃冰激凌,结果我和他在雪地里冻的牙齿咯咯地响,第二天他得了重感冒。还有一次我非缠着要他给我办一盛大的生日会,结果,他在宿舍里偷偷吃了两个月的泡面,以至于落下胃疼的毛病。

想到这些,眼泪不自觉开始滑落。秦钦你个傻瓜,我不禁开始在心底里责备他。为什么我曾坚定不移的爱情竟到了这般田地?我是喜欢秦钦的啊,可是我为什么要那么任性的对待他?秦钦,该是受不了了吧,要不然也不会从我身旁逃离,去寻找另一个姑娘。分手这样的话,对于他来说该是种折磨,或许他是害怕我会歇斯底里,没完没了的无理取闹,所以最终宁愿选择一种不那么残忍的方式来告诉我。现在的他应该很幸福吧,因为终于可以不用再继续忍受我的虐待和折腾。只是,心底从此空了一块,毕竟他曾是我认真爱过的人。

凌晨五点,迷迷糊糊中收到来自木凯的简讯:溪颜,我要上海出差半个月。这段时间好好照顾自己,出差回来后我来找你。

连续半个月,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将任何电子通讯都调制成一种关闭的状态,开始与外界失去一切联系,因为不看时间,所以不知窗外是白天还是黑夜,所以不停辗转于醒来睡去,睡去醒来。我不清楚是不是在寻找一种自我救赎的方式,好让自己能够心安理得。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对于处于睡眠状态的我来说难免有些厌烦,嘟哝一阵子后,我缓慢的从床上爬起来,朦胧着趿着拖鞋去开门。

木凯,推门冲进来看着睡眼惺忪的我,又拿起电脑桌上的手机,冲我大声说道,急死我了,怎么手机关机了也不知道。

我揉揉凌乱的头发,你回来了,然后转身朝卧室走去,重新窝回自己的床上,希望继续完成刚才没做完的发财梦。

你这些天就这么过来的,泡面、薯片、可乐?我想他大概是看到了客厅里的一片狼藉,才会这般语气。

是时候出门透透气了,你都快发霉了……木凯不停地说着。觉自然是睡不成了,我只好慢慢吞吞从床上起来,不慌不忙的去洗手间梳洗。见木凯正在客厅忙着收拾屋子,像是收拾自己家一样。说来,这个屋子从搬我进来到现在,总共收拾不到三次。

我洗漱完毕后从洗手间出来,整个屋子焕然一新,电脑桌上的乐事薯片袋子,可乐罐,泡面盒,乱七八糟翻开的书本,沙发上衣服毯子全都归置得整整齐齐,有条不紊。

见我出来后,木凯手中的活儿并没有停下。他说,你的书我都给你做上记号折叠起来放回书架了,薯片袋、可乐瓶、泡面碗我都用塑料袋打包好了,一会出门的时候带出去,脏衣服我给你放在收纳盒里了,晚上回来的时候丢进洗衣机就好了。还有,冰箱空了,晚上去趟超市我挑些你爱吃的把它填满。

收拾好了?

嗯,换件衣服就可以出门。我一边回答他一边从茶几上拿过玻璃杯,倒了杯水递给他。

好,那我在楼下等你。他接过水杯喝了一口后又搁回茶几上,拿起玄关处的垃圾袋走出门。

从楼上下来,看见木凯正在跟值班室的傅叔聊天。

傅叔好。我走近他们说道。

好久没看到溪小姐了。傅师傅回应道。

是啊,前阵子忙于工作,现在有时间出门散散心。我接过傅师傅的话说。

年轻人,工作要紧,身体更重要,多出来走走,跟朋友聚聚。傅叔一脸慈祥的说道。

这不,今天才来找她啊。木凯说。

那,傅叔,我们先走了。我和木凯冲傅叔打了招呼从小区门口出来一前一后的走着。

这些天你都没好好吃饭,我想还是先带你去吃饭吧,然后再想想去什么地方。

我侧过头看了看木凯的侧脸,又继续低着头回答说,好。

木凯带我去了我最喜爱的港丽餐厅,他绅士的推开门,让我走在前面,迎宾小姐见有顾客进门,彬彬有礼的询问,您好,两位么?随后做出里边请的手势带我们上了二楼的在A区的沙发座坐下。

老四样,还是想试试别的菜?木凯接过服务员送过来的菜单翻开来递给我。

哪四样?我翻看着他递过来的菜单,回应道。

蟹粉豆腐,金不换焗三杯鸡,上汤娃娃菜,港丽炒饭,另外还有港式奶茶。木凯一一说道。

菜名,你都背下来了?我抬头看着他说。

次数多了,菜名不知不觉就记下了。这些不都是你爱吃的么。

我合起手中的菜单,重新递回给服务员。那就这些吧。

上菜的速度的确很快,果然是大众点评网上深受光大消费者的五颗星餐厅之一,不到十五分钟所有的菜全部齐了。木凯总是不停地给我夹菜,还反复重复着多吃点,多吃点。

我可不想变成肥女。我把餐碟里木凯刚才夹给我的三杯鸡搁置到他面前的餐碟里。

瞧你这身板,多补补。不是还有我吗。

木凯,我们一会去游乐场吧。我呷了一口杯里的奶茶说。

行,想做什么我陪你。他举起手里的杯子跟我碰杯,说道。

因为正好赶上周六,游乐场里随处可见的欢声笑语,犹如一片欢乐的海洋。我拉着木凯说,我们去坐过山车吧。

他被我死死拖住,拉上了过山车的车头部位的座位。工作人员为我们系好安全带。随着闸阀的开动,山车缓缓的行使起来,爬上一截坡路,又快速的下滑,扭转,轮翻,我能感觉到自己狂跳的心,紧闭双眼,感受高空降落,极速带来的刺激享受,任由长发在风中肆意的飞起。大约持续五分钟之后,山车慢慢平稳的停住。我侧过头看看右手边的木凯,他快速的解开胸前的安全带,从座位上起身捂住嘴巴离开。

我连忙跟上来,拍拍他的背说,你怎么了?

我没事,你去那边等我。他已经吐得稀里哗啦。

我从提包里掏出纸巾和水递给他,说,给,其实你可以不用陪我坐过山车的。

我一大男人怎么放心你一姑娘坐过山车。再说了,我说了,想做什么我都陪你。木凯擦擦嘴角转过身来对我说。

那,我想让你帮我打玩具枪赢得阿狸。

行,走。木凯拖着我的手来到玩具枪打气球的摊位,老板,游戏规则是什么?

20元钱12发子弹,子弹全部打中。这里的娃娃任由你选。一位看上去大约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指着后面悬挂的各种各样的娃娃解释道。

好,那先来两轮24发子弹。木凯从钱包里抽出一张100元钱递给那男子,拿起桌上的玩具枪试图选择瞄准对象。

第一轮,前10发子弹出乎意料的全中,我和木凯欢呼雀跃起来,最后两发子弹却因为角度稍偏没能打中。第二轮,第一发子弹竟然就没能打中,想必后面就算是全盘击中,阿狸与我也是失之交臂的了。

木凯,放下手中的玩具枪,对那男子说道,老板,再来一轮,这次,我一定要赢回阿狸。

木凯,我们走吧,阿狸我不要了。我拉拉他的衣角,接过话说。

溪颜,这一轮一定可以帮你赢回阿狸的,相信我。他眼神坚定的看着我说。

只听嘭嘭嘭连续的气球破碎声,一圈彩色气球全部击中。木凯搁下手中的玩具枪,转身冲我露出暖暖的微笑。

那男子取下悬挂着的大红色阿狸递到我的手中,并找给木凯40元钱,说道,这次不错啊,小伙子,恭喜你赢得阿狸。

其实,没打中气球我也不会怪你的。一路上,我把阿狸抱在怀里,想着回去将它安置在哪里,是放在卧室,还是放在客厅的沙发,心中却充满着无限欢喜。我不知道木凯有没有看出潜藏在我心中的欢喜,但愿他能知晓,却又担心是不是自己在自作多情。夕阳西下,我们并肩往回走着,看着脚下两人的影子紧紧想挨,被余晖拉得老长老长,我在想,不知道它们的主人会不会一辈子都不分开。

溪颜,晚上我来做饭吧。木凯看着我说。

你会做饭?我有些惊讶的回答。

前阵子,临时抱佛脚,网上学了几道菜。他摸摸脑后的头发说道。

你做的,能吃吗?我表示出一副满是怀疑的态度,实话说,我最擅长做的就是煮方便面,最近懒得连方便面都想不煮了,直接拿来开水一冲即可。

任何事情总有第一次的,相信我,我保证你吃过后不会拉肚子的。他停下脚步来看着我说。

最好是这样。我把怀里的阿狸丢到他怀里,继续向前走着。

不过,我们先得去超市买菜。我都想好了,糖醋排骨,水晶虾球,什锦果蔬,清炒芥兰,再配上水果沙拉,外加一瓶红酒怎么样?只听他在身后说道。

我先说好,我可是只负责吃的。我转过身来双手背在背后,冲他挤了个眼睛说道。

好嘞,您就瞧好吧。木凯得意的说道。

每次都是跟老妈一起逛超市买菜,我只负责推购物车,看着她把挑选好的食材食品一件件放入购物车,就像是扮演着后勤服务的角色,以至于老妈总是在我耳旁叨叨,这么大了,连饭都不会做。而我总是以没有遗传她优良厨艺的基因来回答她。

而现在,跟木凯一起买菜,我连推购物车的后勤服务的角色都不用扮演了,所以我就跟在木凯身后,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再看看他是如何挑选食材食品的。

从超市买完单出来,见木凯两手都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我说,我来帮你提吧?

还是我来吧,你抱着阿狸就好了。木凯回应我说。

这样,是不是显得我有些不近人情?我继续问到。

没有,今晚你就等着享受美食吧。这点事就交给小的了。他举起手中的购物袋说道。

到了家,木凯就一头扎进厨房里开始忙活。我从沙发上起身,怀里抱着乐事薯片走进厨房想看看他究竟忙得怎样了。只见他腰上系着粉色围裙,正在灶上忙着炒水晶虾球,一副标准的家庭妇男形象。

没想到,你还像模像样的。我靠在厨房的门框上,拿起两片薯片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说道。

你怎么来了,去客厅看会电视,这里油烟大。最后两个菜,十分钟后就可以开饭了。他左手托着盘子,右手不停的在锅里翻炒。

我只好又回到客厅,踢掉脚上的拖鞋,盘腿坐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不停地跳台。说来倒也奇怪,今晚的电视竟然没有一个让我感兴趣的节目。

溪颜,开饭了。木凯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我连忙起身将茶几上的薯片袋子,水杯,遥控器等收拾到一边,腾出地方。

看起来不错嘛,木凯,不过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呢?我试图下手抓起一只虾球送进嘴里。

小心烫,给,筷子。木凯将筷子递给我,转身又回厨房里去端菜了。

味道如何?他解开腰上的围裙,在我身旁坐下。

真难吃。我装作要吐的样子捂住嘴巴说道。

真的很难吃吗?他看着我说。

你自己尝尝。我呷了一口红酒说道。

他用筷子夹起一只虾球送进嘴里,然后说道,没有啊,我觉着挺好的。

呵呵,我逗你的啦。不过,这真是你临时抱佛脚学来的,并且今天第一次下厨吗?我回答他说道。

真是第一次下厨。解释道。

上帝真是太不公平了,第一次下厨,菜居然能烧得这样好。我开始有些抱怨和羡慕了。

溪颜,来,我们走一个。木凯举起红酒杯对我说。

走一个。我搁下手中的筷子,举起桌上的红酒杯跟他碰杯。

不知窗外何时下起了雨,也不知杯中的酒是第几杯,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不用刻意说明,男女之间聊的话题当然是爱情,除了爱情,还有什么可以聊呢?

木凯,你该不会真喜欢男人吧?我盘腿坐在地上,身体倚靠着沙发,晃着手中的红酒杯说道。

怎么你老说这种话,我很正常。他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说道。

那你为什么没有不谈恋爱,交女朋友?我一只手撑在沙发上,看着他说。

其实,我在等一个人。木凯又往酒杯里添了一些酒。

还是头一次听你这么说,到底是哪家姑娘,如此神秘,快快从实招来。说到这,我的好奇心被他挑起了。

如果,我说是你呢?他看着我说。

别开这种玩笑,虽然咱俩有个关于爱情的约定,三五年时间还没到呢。我举起手中的酒杯悬在空中。

溪颜,让我照顾你吧。他小心翼翼地说道。

听到他这么说,我沉默了许久,只顾举起酒杯喝酒。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么,为什么我会这般犹豫,难道我还在因为秦钦而逃避自己的感情?

让我照顾你吧,相信我……迷迷糊糊中,只听见有人在说话,但我听不清他到底说的是什么。

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毛毯。茶几上已经丝毫没有昨晚留下的痕迹,想必他已经回去了。茶几上留有一张字条:

溪颜,厨房里有解酒汤,可以缓解头疼的症状,还有早餐,你最爱的火腿面包和燕麦。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从高中入学就开始了,只是那时,你的心中只有秦钦,可是我还是依旧喜欢你。有一首《庄园》的诗歌一直不敢送给你,今天,我终于鼓足勇气,把它送给你,再次重新回忆起你的模样:

终于有了空闲

就停下手中的笔来 想想你的样子

是站在阳台发呆

眺望着远方

让风吹拂你的秀发

是坐在绿茵草地

低头看着脚尖

不管身后的花儿凋了几片

也许你在查看自己的庄园

却一不小心走进我的视线

却也始终没能坦言一句永远

我拭去脸颊上的泪痕,绾起紫纱,透过窗可以看到初升的太阳。对着远方大声说道,秦钦,祝你幸福,我也会幸福的。

这一刻,我终于知道,原来木凯对我是这般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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