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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离婚

推荐人:追梦的云 来源: 阅读: 2.97W 次

张女士上午办好退休手续,下午就离开家,就像年轻夫妇长期性格不合,一旦条件成熟,便立即撤退。

第五次离婚

她和丈夫万先生结婚38年。按理说老夫老妻,共同走过这么多年的风雨实在不易,婚姻早已巩固了不说,感情也早就融合,即便有点小摩擦,也不会计较。

她这样毅然决然离家出走,就连自己也感到惊异。

退休是人生是一个大转折。工作结束了,从此不用再上班,还原一个人的原始状态,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社会赋予人的责任解除,退回到纯粹的人与人的关系和家庭结合的亲属关系。

许多人虽有暂时的失落感,但内心深处却欢欣鼓舞,看看现在许多的社会活动都是老年人在参加就明白了。

张女士完全相反。她一方面渴望着退休,一方面想起退休就不寒而栗。

退休了,意味着她与丈夫将时时相对无言,而心与心的距离遥远,还要被一根绳索绑着承受煎熬。这样的日子就是半天她也害怕。

她上午办完手续回家,等不到明天,就急匆匆地收拾必要的物件,拎着一个大包对丈夫说,不管怎样,我们已经结束了关系。我不会再回来了。

丈夫颤颤巍巍伸出手要拦他,嘴里的话还没有说出声,她已经转过了身,拉开门,走了出去。然后把丈夫连同他尚未说出口的话,一道关在了门内。

这时她才长出了一口气,就像她被掳了38年的女奴,终于逃离了奴役她的主人。尽管她的主人早就身体不好,早就没有拦阻她的力气,她也还是这样执拗地认为。

如果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这时在她面前病了,需要别人的帮助,她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但是对于自己的丈夫,她早就没有了这样的怜悯。

是的,她的丈夫老了,患有帕金森病。但是她也算是老了。人老了要生病是正常现象,没有什么奇怪。

她和他虽然是夫妻,只是名义上的,在她心里早就不是了。实际上的不是要她承担是的义务,这种束缚她早就受够了。这退休手续不仅仅结束了她的工作,也结束了她和他的关系。

她比谁都清楚,结束婚姻关系并不是当事人的权利,需要司法部门作出决定。但是,随着退休手续的办出,这种人为的束缚也解除了。好像社会的制约也是与一个人的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似的,工作的结束也意味着社会制约的结束

之前她已经四次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每年一次,都没有得到批准。

法院的理由很简单,她和他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婚姻已接近40年;何况她的丈夫身体衰弱,需要人照顾;她的诉状虽然是长期性格不合,但家人之间的小摩擦总是有的,不至于离婚。

她明白法院的好心和苦心,要是她是法院,她也会这样劝说和处理。但是作为当事人的她,她不能接受。如果能够接受,她就不会这样一而二,二而三,三而四了。

她相信她这样离开家走了出去,法院也不会戴着大盖帽,手执警棍,将她押解回家。更不会给她刑法处置。

也许熟悉的人会在背后说长道短,她由他们去,谁不在背后说谁的怪话呢?她有时候也说。

但生活是自己的,别人不会替你过。第二人称永远不会清楚第一人称的真实情况。

她是个光明正大的女人,她不会苟且,更不会心血来潮。她是从来就没有和老万是一家人。

从她真正意识到她和他结婚,这一辈子不仅是一家人,更重要的还要结合成一个人,她就觉悟到她的婚姻是错误的。但是生米已煮成了熟饭,他们已经住在了一块,吃在了一锅,像所有的人一样被人认作了一家人。

她觉得自己已经掉进黄河洗不清了。她只能这样过,像中国千千万万组成家庭的男男女女一样的打发这一辈子。

她却不甘心,不服气,不愿意这样担了虚名。她早就想离婚,她只是没有这个胆量,也看着孩子还小的份上,她没有提。

她什么时候有这个思想了,她说不清,也许她一开始结婚就有了离婚的念头。她从来就没有过好好的和老万把这个家建好的思想。她一直就认为自己只是这个家的过客,总有一天她要离开这个家的。

她现在不仅仅人走出来了就了事了,她还要把她的真实的形像向所有的人公开,认识她的本来面目,那才是她真正的自己。

搬出去的第二天,她第五次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讼。

民事庭的法官对她已是非常的熟悉和了解了。说了解,也只是了解她包括这一次在内已是第五次的要求离婚了。

她为什么要离婚?他们并不真正知情。他们只是好心和苦心。他们一定与一般人一样惊诧她这年近六旬的老太婆为什么这样顽强地坚持要离婚。

他们也非常清楚,她并没有第三者。也不是喜新厌旧想要另觅高就。也不是与老万有什么过不去的宿怨。

也许老万自己也不明白,他就是那样让这个老婆子不待见?老万也不是什么坏人,比一般男人不差。几次离婚,他都是坚持不同意。他说他没有理由同意。

他让她说出理由。她的理由就是一句话:性格合不来。

他没有话说了。他觉得要说的话哪怕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一句话两句话不如不说。他拿定了一条:不同意。

这自然也是法院判不离婚的一条重要理由。不过要让她来说说他俩为什么不合?为什么就不能合?她也说不清。但说不清并不等于就可以合拢来,不再提出离婚。

她比他少6岁。那年她16岁,他22岁。她情窦初开,他大学毕业。他们两家原本就住在一个地方,后来搬离了。

他就给她父母写信,说要娶她。那时她认为自己太小了,而认为他太大了。她认为她的理想伴侣是与她差不多一样大的男孩。没想到这个姓万的竟要娶她为妻。她自然不同意。

父母说,我们过去都是街邻,是看着长大的。小万也是不错的人,又是大学生。这样的人你要去哪里找?父母不理睬她的意见,答应他的提婚要求。

过了一年多,她刚满18岁,便在各方面的催促下结婚了。

婚后她发现他固执、偏激、自私,没有一点大学生与众不同的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这种感觉越来越严重。她只是缺乏可以说得出口的重大事情。

她认为,又不是阶级斗争,又不是两国交战,有什么重大事情?也就是日常生活,没有什么能说得上口的,只是她的感觉罢了。于是她就自然而然的认为自己反正是过客,是好是坏,也只是一个过程。

法院这一次考虑得很认真:这个张女士已是第五次提出离婚诉讼,不下定决心是不会这样的。

前面四次不判离婚是正确的,但如果判他们离婚也是正确的。

虽然万先生有病,年龄也大了,他们的儿子对他们的离婚没有意见,儿子愿意承担父亲的赡养。

法院不能让张女士第六次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判处张女士离婚。张女士走出法庭,仰天叹道,这世上的缘分害得人好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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