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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尾草之恋

推荐人:华子 来源: 阅读: 2.28W 次

编辑荐:纵使对这个世界有多不满,我依然不害怕,因为有林一宇,我可以义无反顾丢盔弃甲。我相信,终有一天会再见狗尾草,再见林一宇,再见人生美好的年华。

狗尾草之恋

【你是我的灯】

还在我妈肚子里的时候,我就认识林一宇。我妈说我和他同一天在同一家医院出生,只不过他早我几个小时。我们做了十五年邻居。十五年,足够让一切人事己非沧海桑田。

我们念同一间幼稚园,同一间小学和初中。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可是我们就像来自同一株蒲公英的种子,最后注定飘落在不同的地方。

十岁之前,我和林一宇一样有一个完整的三口之家,唯一不同的是,父母的争吵声不知从何时开始充溢了整间房子,他们为了鸡毛蒜皮的事儿大动干戈,硝烟四起,我真怀疑他们之间是否还存在爱情这种东西。他们一吵,我就躲进被子里,徒劳无用地把耳朵捂住,直到满头大汗透不过气来,但更多时候我会去找林一宇,他就住在楼下。我会待在他的家里,直到我妈披头散发一脸疲惫地来喊我回去吃饭,她不来,我就留在林一宇家蹭饭。看着林一宇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我总是想,要是当年在医院出生之后被抱错就好了,和林一宇交换,多划得来。

整个童年,是和林一宇一起过的。我们最常去的地方是小区附近一个荒废了的公园。那儿有一架掉漆而且摇摇欲坠的破滑梯和车轮胎做成的秋千。除此之外,到处杂草丛生。我记得狗尾草和芒草特别多。夏天的时候,满满一大片,在夕阳染红天际的黄昏里,随着风摇曳。放学后,我和林一宇把瞒着大人买的零食在荒园里吃完才回家。那儿算是我和他的秘密基地。有关童年的记忆大都留在那样有着小兴奋和满足感的悠然的黄昏里。

十岁那年的冬天,一个寻常的下午,放学后我和林一宇买了雪糕,天寒地冻的坐在荒园草丛中的石头椅有滋有味地消灭它们。因为冷,我们玩了会儿秋千,比平常晚了些回家。上楼时,林一宇说:“茜茜,八点记得来我家吃蛋糕哦。”我点点头,匆匆忙忙上楼。那天,是他的生日。

家里一片狼藉,连门也没关,我还以为进小偷了呢。我妈披头散发的歪躺在沙发上,见我回来,回光返照般弹起来把我揽进怀里,她带着悲伤的哭腔说:“你去哪儿了这么晚才回来?你知道吗,以后只有我们俩了,你要听妈妈的话呀,快点长大,妈妈只有你了。”我一下子懵了。后来才明白,我爸走了,他和我妈离婚了。我应该难过的,却暗自庆幸以后再也不用听到争吵声或看到他们吵架时面目狰狞的脸孔。他们只顾着自己破烂不堪的人生,忘了我的生日,却送了一份我这一生收过的最讽刺的礼物。

那一晚我很早睡,没有去林一宇家里庆祝生日。他也许来过,我隐约听到我妈跟他说话的声音。第二天早上去上学时,一开门,见到地上摆了一块布满草莓果酱的巧克力蛋糕,有苍蝇黏在上面。林一宇从来不吝啬把幸福分一块给我,对我来说却于事无补,他对我好我自然知道,但永远抚平不了已经揉皱的心。就像那块生日蛋糕,在它美味可口的时候我尝不到,得到它时已经馊掉。我一脚踢飞它,它落在墙角,四分五裂。鞋子上沾了点奶油,我在楼梯上狠狠蹭掉了。

那年冬天格外寒冷,天空总是阴霾的。每天穿得很臃肿,和林一宇去上学,他怕冷,总是戴着手套和绒线帽子。他比我还瘦弱,脸倒是白白净净,像女孩那样清秀。我和他同一个班,班里有些讨厌鬼喜欢捉弄他,虽然我是女生,却一直充当保护他的角色。

他的那顶绒线帽子回到教室便脱下来,不知被谁拿了,丢来丢去,就是不还给他。从小我的性格就很冲,得罪我不是好玩的事情。那个手里还抓着林一宇的帽子的倒霉男生被我按倒在地,我像一头愤怒的小狮子,扇了他两巴掌,手心热辣辣的。他没用地哭了。林一宇把我扯开时,老师已经来了。我挨了骂,手掌还挨了两下尺子,在办公室站到放学,我一句话都没说,绷着脸。回家的时候林一宇问我:“茜茜,手疼吗?”

“疼死了,摸摸看,热着呢。”只有对着林一宇,我才是最真实的自己。

“真的呀,那不用戴手套了。”他牵着我的手笑弯了眉眼。在那个男女授受不亲,女生还需要在桌上画条三八线来限制男生越界的年龄段里,我和林一宇已经理所当然手牵手走过数不清的日子了。

老师把我打人的事情告诉我妈,就因为我扇了那个同学两巴掌,我妈把我念叨了一整晚。父亲走后,没人跟她吵架,她似乎把说话的欲望和情绪都倾泻在我身上。在这些日子里,内心积聚的莫名的委屈,怨恨和不满,令我越来越暴戾乖张。

我也不知道要报复谁,我只是带着报复的心态,把那间文具店最贵的笔和橡皮擦放到口袋里,我什么也没想,连林一宇的阻止也不予理会,我承认我任性,因为我早已失去任性的资格。店员抓住了我和林一宇,因为没有摄像头,所以林一宇谎称是他偷了塞给我,他在帮我。我妈进来的时候,我还没来得及抬头看她,她就一巴掌甩在我脸上,力气大得我得扶一下林一宇才没倒下。那是我妈第一次打我。那一巴掌打到我心里去。从我饱含泪水倔强离去的那一刻开始,我知道自己注定走向叛逆和堕落的黑暗里。那黑暗就像外边寒风呼啸刺骨的冬夜,令人心生绝望。

我躲在荒园破败的洞洞滑梯里,风很大,把狗尾草吹得东倒西歪。林一宇找到我,我一点也不惊讶。他也躲进来,滑梯摇晃着快要倒下。他身上有一种好闻的味道,温暖的气息落在我脸上。彼时,我们还那么小,可是无尽萧杀的黑暗里,我只剩林一宇这盏明亮的小灯。

【好朋友才能一辈子】

我和林一宇考上同一所初中,但不同班。最初,我们依然一起上下学。学校离家有段距离,林一宇他爸买了辆自行车给他。他每天都在楼下等睡眼惺忪的我。我把书包甩在车篮里,靠着他的背一路睡到学校。

新鲜而陌生的脸孔让我有种莫名的安全感,没有林一宇的班级,没有人知道真实的我、过去的我,可以活得张扬不羁。我要隐藏自己的脆弱与悲伤,我害怕被拆穿,所以看起来总是风风火火的。才一个学期,情书已经收了一抽屉。我把这功劳归于我妈,我完全遗传了她天生丽质的相貌。不同的是,我比她冷傲。而且我明白,只有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只有变得足够强大,别人才不会欺负你。

当我把一桶可乐加雪碧加橙汁的散发奇异味道的液体从隔间兜头淋到那个说我坏话的女生身上时,我发自内心地露出一抹笑。尖叫声令卫生间的人吓了一跳,我觉得刺耳,手一松,那塑料桶盖到她的头上,周围一片死寂。此后,班上的人都不敢惹我。可是狐朋狗友却有一大票。没有林一宇时时刻刻陪在身边,我还是感到寂寞。于是我恋爱了。

莫离比我大一届,是校草。他直接出现在我面前,一字一句地表白。我仰着头看他,他确实长得很好看,面容俊美,眼神迷人,笑起来仿佛整个世界都明亮了。我压抑着自己砰然心动的少女情怀,对他说:“今晚答复你。”我呵着团团白气向校门口等我的林一宇走去。别人一定会骂我不知好歹,但又有谁明白我内心真正的心意呢。

那一天是林一宇生日,我们的生日。回到家,饭桌上摆着一个又大又高级的蛋糕,下面压着几百块钱。我妈又不在。离婚后她确实消沉了一阵子,振作起来后又生龙活虎的,她每天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门。她是爱我的,只不过我们之间交流渐少,她过她的生活,我上我的学。

我抱着蛋糕去林一宇家,和他爸妈一起庆祝,他妈妈送我一条围巾。我和林一宇之间约好不用送礼物给对方,这些年一直都那样。吃饱喝足后,我和林一宇去散步。天气很冷,风凛然得肆无忌惮。林一宇还是那么怕冷,穿得像颗粽子。他看了一眼我裙子下露出的两条微微发抖的腿,忍不住叨念我,他怕我冷着。经过荒园时,我转过身堵住了他张张合合的嘴唇,他措不及防地瞪大眼睛看我。那一年才十三岁的我们,在平等的高度,彼此把青涩而珍贵的初吻交付给对方。天寒地冻,只有嘴唇以及那颗砰砰跳动的心温热无比。

我知道林一宇喜欢我,我也喜欢他,所以在和别人恋爱之前,我把最珍贵的吻送给他。他在我生命里是特别的存在,我不想失去他,以好朋友之名,可以永远留在他身边。就算我和别人恋爱了,也不会动摇他在我心里的位置。那时候的我,幼稚得可笑。

那天晚上我打给莫离说:“我们交往吧。”莫离温柔体贴的和我道晚安。不知为何,我失眠了,窗外月光皎洁,洒落在书桌上,那张我和林一宇的合照有种孤零零的感觉。

在林一宇一脸错愕以及忧伤的表情之下,我坐着莫离的车离开。林一宇生气了,他第一次冲我吼:“苏茜你真过分!”我看着他因为激动而涨红的脸,心里一阵说不出的委屈。狗尾草在寒风里瑟瑟发抖,我弯腰扯了一把扔在他转身离开的背后。林一宇,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和莫离恋爱的日子,我的确很愉悦。他对我的好完全俘虏了我的心。我们牵手,接吻,拥抱。放学一起去逛街,他给我买零食,送我小礼物。我向他撒娇,织围巾给他,看他打篮球,给他加油。学校里很多人都说我们天生一对。我和莫离在一起半年多,这半年里,林一宇渐渐和我和好如初。我的成绩退步了很多,初二下学期了,我可不想考不上高中,于是每天去林一宇家补习,反正以往的功课都是抄他的。

初夏的日光开始变得温热,打在脸上暖暖的,但有点刺眼,我叫林一宇去关窗,那当儿我迅速把他课本里夹的照片塞到自己的书包里。若无其事做完功课,回到家才翻出照片。照片上有一个女孩,我一眼就认出她是班上之前说过我坏话被我报复的女生,她的旁边站着笑容迷人的莫离。这个世界,总是背叛我。

第二天上午放学的时候,林一宇来教室找我,神色凝重,手里捏着那半张女生的照片,是我剪了下来贴在学校公告栏的,还写了贱人字样。他告诉了我一个真相,那女孩是莫离的妹妹,莫离为了替妹妹报复我才和我交往的。

“茜茜,凡事别冲动,我会帮你解决的。”林一宇认真地说。

“不用,我已经和莫离分手了。”

就在那天晚上,我和莫离分手,他道歉,他还不忘求我别伤害他妹妹。那一刻我真心羡慕那个长得又丑嘴巴又臭的女孩,有这么个爱她的哥哥。而我,就连爱情也是欺骗和报复的产物。我只有林一宇了,还有那片长满狗尾草的荒废园子。那架破败的洞洞滑梯只能容下我一个人。林一宇趴在旁边,他说:“明天还是我载你去学校,早点起来啦。”

我扯一条狗尾草戳弄他的脸,他皱着眉头还翻白眼儿。日头明晃晃悬在半空,风温热的带着夏季的暑气侵袭而来,蝉鸣一波一波响彻在燥热的空气里。我们无忧无虑地待在一起,偶尔说句话,没有悲伤没有无奈。这样的日子,以后恐怕只有在梦里才会有。林一宇,我们要做好朋友,只有好朋友,才能相亲相爱一辈子。

【再见,狗尾草】

关于莫离,我是真的喜欢过他,所以才会难过。还好他毕业了。初三那一年过得特别快,那些草长莺飞的日子淹没在成堆的试卷与练习册里,时光单薄得只剩下林一宇自行车后座几年如一日的风景以及那些摇曳的狗尾草。

我们毕业了。随之而来的炎炎夏日,我妈告诉我,要搬家。她压根儿不和我商量,对于她这些年在外边的事儿我一无所知。直到搬家公司的车停在楼下的时候,我才跑去告诉林一宇。林一宇站在我面前,我忽然发现他长高了,比我高出半个头。仔细看,他的样子有了些微妙的变化,那是成长的痕迹。这十五年,我一直任性地霸占他的人生,他总是心甘情愿当我的配角,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留在他身边陪伴他,现在连这件唯一能做的事情也莫可奈何到此为止了。

他把手放在我的脑袋上,他说:“要好好的,别忘记我啊。”声音沙哑,就要哭出来的感觉。他从小就那么爱哭。掌心的温度从头顶温柔地蔓延到内心深处。

薄暮时分,蝉鸣残留在落日余晖中。车子驶过荒园旁边的公路,扬起一阵迷蒙的尘埃,泪水毫无预兆温润了脸庞。那片仿佛永不凋谢的狗尾草丛渐行渐远,连同我曾熟悉的荒岛般的世界丢弃在十五岁的夏天。

我妈再婚了,对方是富有的商人,单身,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当车子驶进安静得如同荒无人烟的坟地的高级小区时,我有那么一刻期待新生活,重新开始一段没有林一宇的人生,就算槽糕得仿佛回到十岁那年令人崩溃的寒夜,我也会记住他说的,要好好的。

林一宇毫无悬念考上乔中,乔城的重点中学,而我勉强进了南中,一所与技校无异的高中。虽然离新家不远,我还是选择了住校,每个星期领着继父给我的丰厚的生活费,在外边吃喝玩乐。只要有钱,人们就愿意接近你,以朋友之名在你身上获取他们所要的利益。在南中我是交不到像林一宇这样的朋友,哪怕是这辈子,也不可能了。

高中三年,我彻底堕落了,成绩基本都在班里垫底。没有哪天不惹事,整个南中没有谁不认识我苏茜。我妈和继父不怎么管我,只给钱,连一丁点的爱都懒得施舍。我在南中混得风生水起,他们管我叫茜姐。每一届都有那么几个不安分而且过分显眼的人物。他们活得轰轰烈烈,嚣张跋扈,只不过是在掩藏内心的脆弱,他们和我一样,是寂寞的。

离开旧家两年,没见过林一宇,只是生日时互相发条短信,单调且毫无感情色彩的四个字,也看不出心情的四个字,硬生生的概括了这两年我和他得关系。其实我想念他,想念得很,欠缺一份勇气,再一次站在他面前。他和我不同,他的世界那么明亮,前途宽广。

我是从别人口中听说的,林一宇在南中附近被打。那会儿刚放学,我在小卖部请学弟们喝饮料,他们中的一个答应帮我搞贾斯丁比伯的亲笔签名专辑。一个平时挺熟的男生把我载到现场,一路上我把他的胳膊掐得紫了一块。我从来没见过林一宇打架,从小都是我帮他出头。原来他打架的时候可以这么凶猛,像当初那个如同小狮子的我那样愤怒,一向温顺的他眼里也有燃烧的火焰。可是对方几个人,他势单力薄,快支撑不下去了,我立即报了警。

林一宇的头受了伤,缠了厚厚几层纱布还往外渗血。他的眼睛开开合合,见了我一脸傻笑,我真担心他被打傻了。他爸妈在医院走廊见了我和那个载我去的染金色头发的男生,一脸嫌弃和厌恶。我知趣的离开了。他们已经不会再像年幼时那样待我好,像疼林一宇那样疼我了,我在他们眼里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女孩。

林一宇住院的那段时间,我有去看他。他高大挺拔地躺在病床上,头上裹着的纱布变薄了。握着日漫书的手指修长而白皙,看到好笑的地方嘴角扯出完美的弧度。秋末温暖又不灼人的阳光倾泻在他身上。曾经瘦弱胆小的孩童如今已是好看迷人的少年了。

“林一宇,你为什么要打架?”我板起脸孔问他。

他抬头看我,那眼神和以往一样纯粹,理所当然。他说:“他们说你的坏话欸,能不扁么?”就因为别人说我的坏话,他就打得头破血流。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笑着骂他猪头,扁人这种事是我做的好不好。我们还约定好生日那天一起过,去荒园寻找曾经的回忆

可是后来,生日还没到,林一宇和父母就一声不响地离开了。我听以前的邻居说他们移民了。我在以前我们住过的地方徘徊。寒冬的风肆无忌惮灌穿我的身体,双腿冻得瑟瑟发抖也没人理会我了。那座荒园子被修整成正儿八经的公园,崭新的滑梯,整齐苍翠的灌木丛,冰冷的石砌椅子,从别处移栽而来发育尚不浑全的树苗,陌生小孩的脸孔和笑声。竟然连一株狗尾草都没留下,真是一场彻底又无声的告别。

十几年的光阴,我们在黑暗与光明的交替中走来,爱与被爱,伤害与受伤害。纵使对这个世界有多不满,我依然不害怕,因为有林一宇,我可以义无反顾丢盔弃甲。我相信,终有一天会再见狗尾草,再见林一宇,再见人生美好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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