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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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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是一个不幸的特征,代表所有弱势心中的“义勇军进行曲”。倘若人人都善良,都有一颗同理心,都愿意走近这个凄美的世界,地球将变得无处可寻寒。

幸运的买家

被世俗打上歧视标签的莎莎,内心的守护神变得越来越憔悴,摇摇欲坠的身子骨,经不起疾痛的肆无忌惮。尤其是时不时被身边的“男女老少”,以愚昧无知的名义冷嘲热讽着,从某种程度上说,如此恶劣的环境,她只能靠骨子里的毅力与信念,苦苦支撑着活下去。

南方的秋天,一如既往的一场秋雨一场寒,一个相同颜色的夜晚,那躲在被子里准备睡觉的莎莎,活泼开朗的好奇心,用手移动着身子,突然与窗外的世界,来一场静听星空的神秘。

“瞧,莎莎的思想没过几分钟时间,不小心似的引来了天破洞漏水的声音,也好像是老天爷替她买好的一个秋天的下雨夜,只见一颗颗调皮的雨珠儿,有趣的拍打着没有关好的玻璃栈道。”

“这时,一阵古怪的风儿刚好路过,呼噜呼噜地笑着,米太太见状,连忙从床上分离来到窗边轻轻地动手关好四格式的玻璃窗,同时关闭了莎莎丰富的想象力。”

秋天的夜色好像要比夏天深沉,没有炎热的底色,米太太返回床铺,对面紧挨着两床,一男一女各分开,至于莎莎只是三小姐的陪睡机器人,其实比喻的一点也不夸张。

然而,秋天的夜晚比较漫长,亥婆婆快降临了,天花板上的60瓦电灯,还在岗位上工作着,那时候的电视机只有几个频道,想看“正片”都要等播放时间来临,省吃俭用的米太太就把开着的电视机,里面的广告先关掉,剩下的只有屋子里安静的4双眼睛,各自把玩着自己的爱好来打发时间。

躺卧在床上的米太太,枕边的“打呼噜”,长年累月陪伴着波涛汹涌的远航,孤独的空气里,米太太散发着乐观式的喜喜哈哈,由于性格非常孩子气,所以有用没用的三个孩子,是她管不住,打也不是骂也不是的负担。

“喂,喂,莎莎,母亲去楼下了,哥跟你商量一件事,做一笔现成生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好吗?”米旭忠小小声的说着,索性起身拿出当时最亮眼的小学生自动铅笔,当做手头紧的典当之物。

随即嘻嘻哈哈地说:“莎莎,莎莎,你看,哥这枝0.7自动铅笔,怎么样,好看吗?”边说着边死皮赖脸似的跟看傻眼的莎莎,谈一笔速战速决的生意。

“哇塞!好好看的纯绿色的自动铅笔,太,太喜欢了,哥,能不能借我用一下,写几个字过把瘾……”莎莎故意耳聋的说着,正用渴望的目光,等待着回应。

“不行,你别想得美,这是小爷我刚从店里买回来的,没用几天的0.7自动铅笔,怎么舍得让你免费借去,随便乱写东西呢!啦啦,再看一下,是不是很喜欢,想不想真正拥有它呢?”米旭忠故意做着诱人的动作,让傻乎乎的莎莎,对这枝崭新的自动铅笔,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同时产生了购买的欲望。

“得了,别在炫耀了,别晃来晃去的,干脆点,是不是口袋破产了,想把它卖掉?”莎莎说着,情不自禁的又盯着它,看了一会儿。

“哈哈!你怎么知道呢,我是想把它给卖了,给口袋充几个小钱儿花花!”米旭忠装糊涂嘻嘻的说着,怪不好意思的直笑着,看起来就像个生意精。

莎莎听状,第一时间反应,这败家子还真的败到了连学习文具也能打上鬼主意,不服才怪呢。心想,这枝自动铅笔跟店里一样的新,自己不方便去买,不需要讨价还价,干脆按原价买下算了。

“好吧!我确实很喜欢它,看着你这么勤做生意,你只管开价吧,打算多少钱把它给卖掉?”莎莎用买家的语气说着,眼神中透露一种爱不释手。

“嗯,这样吧!哥如果不是急着用钱,也不会把它转卖,因为我也非常喜欢它。你看,五毛钱,怎么样?贵吗?应该不会嫌贵吧?再低价,就不卖了……”米旭忠说着,正等买家回复。

“五毛钱,真的,不会开玩笑吧!说话可算数哦,我马上找钥匙去,把抽屉打开,拿出储罐盒,拿出一张和这枝自动铅笔一样新的五毛钱,给你谈这笔小买卖……”莎莎边说着,边想着,这败家哥哥还真傻败,原价一块钱,咋不开价八毛呢,这不是亏大了。

然后神速的动作打开抽屉,欣喜若狂的拿出一张五毛钱,开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一桩好买卖,不到五分钟的磨合,这笔生意就这样确认成功了,眼下,各自手里拿着各取所需的宝贝。

谁想,刚才的这一幕,被潮潮当成看热闹。喜欢吃零食的她,长得胖嘟嘟的很可爱,性格太像哥哥了,虽然才上学前班,但被父母娇生惯养的,身上散发着若隐若现的又贪又懒,于是她非常开心地说:“姐姐,姐姐,看过来,我脖子上的这条银项链,你要买吗?,要的话,我把它取下来……”米家三小姐说着,像极了哥哥的模样。

话说一回生二回熟,做生意亦如此。这不,莎莎第二次现场购买典当式物品,有了一点小经验,就开始动脑筋了。心想,父母对自己的态度从来都是冷空气,把两个大小败家宠的要什么给什么,即使自己想要什么,也不敢开口要。

“哎呀!这真是有其兄必有其妹也,也真是天助我也,摆在眼前接一连二的赚翻,简直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简直是不买白不买。”

可是这条银项链毕竟不是铅笔,只有一块钱。如果卖家也开半价,那可要花35元人民币,还真买不起,不过可以套一套小卖家,随便出个价,机智过人的莎莎,想着想着,惬意的打心眼里笑出了声。

“潮潮,姐姐听母亲说,这条银项链很值钱的,单买纯银就花了70元人民币,还有打工费还没算进去呢……对了,你把它给卖了,就不怕被母亲挨骂吗?”莎莎说着,正担心着买下的后果。

“不怕,不怕,母亲打给我戴的,就是我的东西了,如果被发现我脖子上没了它,大不了就说把它给弄丢了……”败家妹妹说着,从表情上可以看出,她好想快点做成这笔大生意。

这时,察言观色的莎莎,可不是普通的女孩子家,她对储蓄罐可是情有独钟,不可说的心酸,她还要靠着它去京城治病呢!再说父母有的是钱被两个坏蛋败着,世俗眼中没用的我,就从中捞一笔好了。

所以她学着做起奸商来,可买可不买地语气说:“潮潮,我不怎么喜欢戴它,所以买也好不买也罢,这样吧!两块钱,愿意卖吗?”莎莎只是随口说了个价,没想到便宜从天而降。

“好好,姐姐,我愿意把它卖给你戴,哥哥那枝铅笔才卖五毛钱,而我这条银项链却卖两块钱,你对我可真好,合算多了,爱死你了……”潮潮撒娇式说着,脸蛋乐开了花。

莎莎听状不是特别高兴,而是在想,我的傻妹妹,你还小,根本就不懂的银项链的价格概念,但是你命好,生来就是福娃,即使被母亲发现了也没事,大不了叫有钱的米老爷替你把它赎回去。

“不要说什么好好,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如果被母亲发现了,你要实话实说没钱买零食吃,就跟姐姐谈这桩自愿买卖,如果胡说是被哄骗卖掉的话,你就死定了……”别看莎莎身体弱势,但刚强的性格,真不好惹。

“放心,放心,我不会胡说的,赶快拿钱来……”潮潮迫不及待的说着,好像难民似的用两只手交叉着解开银项链的锁头,很神速取下了脖子上刚带一个多月扁圆花式打造出来的百分百纯银式项链,这种款型在当时非常潮流,莎莎用自己的积蓄,当上了幸运的买家,买下了眼神有过一次真心的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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