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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糖葫芦的爱情

推荐人:黑桃K 来源: 阅读: 1.1W 次

高一开学报名那一天,她就爱上了陈阳,没有任何理由的爱上了他。陈阳,正如太阳一般,他是一个外表看起来很阳光的人。

冰糖葫芦的爱情

开学后,她想方设法要得到他更多的个人信息,比如家庭住址、出生年月、兴趣爱好,但是明目张胆的问他,这似乎会暴露自己的想法,而同学也很容易推测出她喜欢他,为了既能掩盖这个秘密,又能顺利得到他的信息而不受怀疑,她去学校的书店买了一本同学录,让所有同学帮忙填写,这是最直接又不引起别人怀疑的方式。

当所有的通学录都发完,她怀着难以抑制的兴奋等待着陈阳亲手将通讯录递回给她,终于,在当天下午,陈阳如她所愿的给了她填好的同学录。她激动而仔细的看了陈阳的信息,一个细节都不放过。她知道了他最爱吃冰糖葫芦。

在课间,她特意去问他,“陈阳,你为什么喜欢吃冰糖葫芦?”

陈阳说,“因为它是甜的,不开心的时候吃一串,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听完他的回答,她闪过一个想法,要亲手做一串冰糖葫芦给他吃。

她身边没有懂得制作冰糖葫芦的人,也不知道她能否一次成功制成糖葫芦,所以她去超市买了三斤山楂、两斤冰糖以及一捆竹签,还特地买了一本食谱,打算照着书本上的步骤一步一步操作。

周六,当一切材料准备就绪,她开始着手制作了。她将山楂洗净,小心翼翼的用竹签将其串起来,晾干水分。又将一部分冰糖和水一起倒入锅中,用大火将冰糖煮至全部融化,之后用文火熬一会儿,再将山楂串贴着冰糖水面轻轻转动,等冰糖浆凝固之后,时间已过去两个钟,她心里对自己说:终于制成了。

她亲自尝了一串,发现糖太粘牙了,书上说这是糖浆熬得不好,糖才会粘牙。因此,她又重新熬一次糖浆,有了前车之鉴,这次的糖浆总算与食谱的描述一致了:肉眼见到的糖浆泛淡黄色,用筷子挑起可见拉丝。这是不粘牙的糖浆。

她拿了一串山楂蘸糖浆,等它凝固后,尝了一遍,发展糖裹得太厚了,一口吃下去咬不到山楂果,又失败了。她想放弃了:送糖葫芦的话,直接去买成品就行了,何必自己亲手做呢?但她又细想:送给心爱的人一件自己亲手做的东西,显得更有诚意,也显得自己更加重视这段感情。看到他脸上的笑容,还有什么事比这个更让人自豪,更让人幸福?

于是她又继续做糖葫芦,她幻想着陈阳吃到她亲手做的糖葫芦时的心情与自豪,她又满怀希望的继续做下去,只为了心中爱着的男孩。来来去去,已不知实验了多少次,将三斤山楂用得只剩下三颗,她才成功做成了四串。

周一到了,她激动的拿着四串亲手做的糖葫芦来学校,为了不引起同学怀疑,她送了一串给陈阳,又将另外三串送给其他同学。

陈阳接过她的糖葫芦的时候,有点吃惊的问她,“唐欢,这是你第一次请我吃东西耶,这不会有毒吧!”她知道这是他在开玩笑,她看着他脸上的酒窝,腼腆的回答,“怎么会,这可是我……在超市买的,很好吃的。”她想说的是:这是我亲手做的。但她没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她问他:“吃完了糖葫芦,心情有没有好点?”

他说,“今天心情本来就很好,吃完之后,心情当然是更好拉。”

这就是唐欢想看到的,她亲手做糖葫芦,就是为了让他开心,她此刻的内心,是满满的自豪与喜悦。

她觉得,在枯燥的高中学习生活里,能有个男生让自己喜欢,并且每天都能见到他,每天都像是情人节,即使是在北风凛冽的深秋、大雪纷飞的寒冬,心也是暖暖的。

她也以为,她能够一直这么喜欢他,直到有一天,她改变了要喜欢他的念头。

那是在入冬后的一个周末,唐欢在城市的街口看到了难以相信的一幕。

入冬后,天冷了,时不时还刮一阵刺骨的寒风。一个摆摊卖衣服的大叔打算收摊了,挂出来卖的衣服都收了一大半了,而此时陈阳过来了,对大叔说,“老板,这衣服怎么卖?”陈阳指着还未收完的衣服询问着。

大叔礼貌的说,“我要收摊回家吃晚饭啦,今晚不卖了,明天再过来吧。”

陈阳却不乐意了,说,“有生意都不做,肯定发不了财。我买衣服也不花你多长时间,让我看看吧。”陈阳背对着唐欢,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看到他穿着一件迷彩外套,背影看起来很帅气。

大叔兴许觉得他这句话有理,说,“那你看看吧。”

他看了一遍,很仔细的在挑衣服,但没有看中的,于是他指着已经打包好的衣服说,“这里面的衣服能拿出来看看吗?”

大叔没办法,将所有打包好的衣服都拿出来给陈阳选,但陈阳挑三拣四,一会儿说这件太大了,一会儿又说颜色不好,总之一件都没看上,临走时说了一句:你的衣服不好看,我去其它地方看看。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然而这一切都被身后在小吃店吃晚餐的唐欢看到了。她想,天气这么冷,还刮着冷风,大叔打算收摊回家吃晚饭,为什么陈阳偏要在大叔的摊位上买衣服?难道他不懂得换位思考,不懂得为他人着想吗?

她开始重新评价陈阳这个人了,她不明白为何陈阳会这样做,他今晚是心情不好?又或者这是他在恶作剧,又或是他本性就是如此?但是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把不满发泄在别人身上,也不能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

他让她失望了。于是她不打算喜欢他了,她喜欢的人不可以是这样的。

一开始,她忘不了他,在课室见到他的酒窝时,看到他洁白的牙齿时,她没办法忘记他,没办法不喜欢他。于是她开始替他那晚的事找借口:人无完人,谁都有犯错的时候,何况那晚的事只是一件小事,根本没必要对他的印象打折扣,也没必要放弃喜欢他。虽然她无法做到当做看不到那件事,但她已经不在乎了,她还是想继续这样喜欢他。

唐欢依旧每周回家都带几串亲手做的糖葫芦来学校,一串给他,另外几串给其它同学。

直到高一下学期开学后,他交了一个女朋友,她知道之后,伤心了很久,她开始想忘记他。她想,要是忘记一个人能够像喜欢上一个人时那么简单就好了,她喜欢他是在一瞬间,而她忘记他,却要一辈子。

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陈阳习惯性的来问唐欢,“唐欢,这周有冰糖葫芦吃吗?”

她苦笑着说,“没有了,以后都没有了。我,没钱买了。”

她曾经狠下心来,想跟他告白,但总是担心失败后大家做不成朋友了,所以她不敢表白,只能将这份爱留在心底。现在他有了喜欢的人,她想,她应该放弃了。

煮鱼的时候,要放几片姜来去除腥味,鱼的味道会更加鲜美。而漫长的人生就像在煮一条鱼,无论清蒸还是水煮,都需要放姜,而这片姜,就是初恋。初恋,让漫长的人生变得有滋有味。每当想起这段不算初恋的初恋,唐欢都会觉得,这是一段美好的回忆,一段无法复制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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