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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每一个努力拼搏的浪子,都不服输

推荐人:时铭 来源: 阅读: 2.81W 次

看着蒲公英在半空中飞舞,我不知它会落往何处。若是落在水泥地板坚硬与柔弱并存的间隙里,我想象着它扎根,想象着它繁衍。那种努力不服输的劲,居然像足了你。

愿每一个努力拼搏的浪子,都不服输

(一)

没有做过蜗牛,所以不懂得一步一步往上爬的痛苦。

这是假的。

凌晨一点半,我准时打开房门走出房间。刚踏出房间一步就驻了足。

微光中有一人在看着我。

“安晓,你还没睡,又躲在我身后想吓唬我?”

我喜欢在背后看着一个人,或者是一件物体。生活给我们呈现的是一大片又一大片的繁华,可我却从来只看到这繁华的背后,那是无尽的荒凉。

“你想多了。”

我关上房门,到大厅的小冰箱里面拿了罐啤酒,擦过萧何的手臂走到了阳台。

这次换他看看我的背影。

六月的天,只有半夜的阳台可以给我不那么压抑和厚重的情调。

萧何站在我旁边,手里开啤酒罐的声音格外刺耳。

我皱皱眉看着他,“那是我买的。”

“先欠着嘛,小气鬼。”说完他就咕噜咕噜地喝着那还冒着白气的由大麦芽、啤酒花、酵母、水组合成的液体。

(二)

三年前,我独自一人来到这座繁华的城市,只为了说要看看这个从来没好好接触过的世界。

我脱离了家庭,和家人的关系也闹到了冰点。为了背起一个沉重的肩包,为了走上一条还没走就知道充满泥泞的不平坦的道路,我不惜把我爸妈逼迫到叫我滚的境地。

到底是到了这座城市,到底是经历了所有我预先能想到的种种的苦难。比方说,我饿到吐胃酸,却指望不上身边拥有一杯水;我冷到想截肢,地下隧道可供给我的停放一只脚的空间都没有;生病成了常态,偶尔能理解死的一刻是什么感觉;穿着我以为的最体面的衣服,在过路人眼里也不过比乞丐的装束好那么一点。

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我怎么可能没想过放弃。半夜在街头拿酒瓶和醉鬼对峙的人是我,晨起在街头为了多收集几个空瓶而和大妈老奶奶斗智斗勇的人是我,为了多赚几个钱把自己打扮成个粗老爷们混进工地的人是我。

萧何不止一次问过我,值得吗?

我说你他妈都混到这份上了还问我值得吗?

他从来不懂我,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同居那么久都无法进一步发展的原因。

(三)

萧何说他这辈子会认识我,一定是上辈子遇上了扫把星,所以衰运才会一直延续到了这一辈。

我对他的言论不置可否,甚至对他说我就是扫把星转世,这辈子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祸害他的。

其实我该感谢他的。要不是一年多前他半夜吃饱没事出去看看不远处的狗为什么叫得那么凶,醉的不省人事的我分分钟成为狗的一顿美味晚餐。

那晚他把我弄回他的出租房,把床给了我,自己一个人守着门过了一夜。

他和我境遇差不多,一样地流浪,一样地自由靠自己,不同的是,他没有父母,没有一个叫做家的地方的牵锁。他说他很羡慕我,可我知道他羡慕我的不过是我那个已经脱离了的温馨的家庭。

我说不用羡慕,他羡慕的东西已经不属于我了。

可能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对他总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情。

他也换过很多职业,但大多数都是偷鸡摸狗的工作。不仅不光彩,有时连自己都养不活。其实我没有资格说他的不是,毕竟自己和他也没什么区别。在这座城市漂了三年,做过陪酒女、当过洗碗妹,正经的没学会,纹身、抽烟、喝酒倒是一件不落。

萧何总是责备我,说我活得好堕落。我说他不懂,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其实我何尝不知这是在自欺欺人呢?

(四)

六月夜晚的阳台很凉爽,连星星看起来都比平时显得更冷清。我坐在地板上,喝着酒,萧何坐在我旁边,看着月亮。

“看什么看,月亮有什么好看的?能有我好看?”

这句话成功将萧何的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

“安晓。”他的声音有点沙哑,像在哽咽。

“嗯?”

我看着他,他向我伏过身来,单手撑着地,不断地在凑近我。我并不躲让,直到他吻上我的唇。

好一会儿,他才离开,坐回原地。然后,不再看我,在看月亮。

良久,他才开口:“安晓,你听过小蜗牛的故事吗?”

我缄默不语。他径自开口。

“有一天啊,可能就是在这么一个有月亮的夜晚。”他笑了笑,好像在说一件很开心的事,“小蜗牛问它的妈妈:为什么我们从生下来,就要背负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它的妈妈回答说,因为我们的身体没有骨骼的支撑,只能爬,又爬不快。所以要这个壳的保护!小蜗牛又说,毛虫姊姊没有骨头,也爬不快,为什么她却不用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它的妈妈回答道:因为毛虫姊姊能变成蝴蝶,天空会保护她啊。小蜗牛还是很疑惑,说:可是蚯蚓弟弟也没骨头爬不快,也不会变成蝴蝶,他什么不背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妈妈耐心地回答说:因为蚯蚓弟弟会钻土,大地会保护他啊。最终小蜗牛哭了起来,说:我们好可怜,天空不保护,大地也不保护。蜗牛妈妈就安慰他:所以我们有壳啊!我们不上天,也不下地,我们自己就可以保护自己。”

说完,萧何就举起了自己的啤酒瓶往嘴里晃了晃,发现酒没了,就一把拿过了我手里那瓶灌。

我也不阻止,看着他喝。

反正喝不死。

喝完后,他很用力地把啤酒瓶往远处一掷,空瓶敲击地板的声音在这原本清净的夜晚显得格外刺耳。远处传来了几声狗吠。

“好了,睡觉吧。”我站了起来,随便拍拍腿上的尘土就转身了。

“安晓。”

我顿住,转回身。

萧何原本倾向着我想站起来的身体又回复到了原位。他继续看着月亮。

“晚安,祝好梦。”

“嗯。”我转回身,往房间走去,内心是无比的惆怅。比我摔门离家那一刻的心情要复杂地多。

(五)

第二天一早,桌上放着一张字条,萧何走了。

我不知道他去哪了,我也没打算去找他。

过了一天,我也背上了自己来时的大背包走了。还出租屋钥匙的时候,房东说我走得正好,房租刚好交齐。

我微微一笑,萧何这人懂我的不多,唯独在钱这方面算得很准。

我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可悲的是,不论走到什么地方,我眼前总能找到萧何的身影。我和他同居了一年多,他却似乎存在了我的一辈子。

我连续走了三天三夜,偶尔在公园的长凳上休息。第四天傍晚,我晕在了马路边。醒来以后,我面前摆着一碗浓香的牛肉面。

我吃得跟兽群抢吃猎物一个样。

末了,那个四十多岁的餐馆老板看着我笑了。他问我愿不愿意留在餐馆帮忙。

我说好。

餐馆生意很好,我也忙到忘了萧何这个人。

在餐馆日子里久了,就会发现餐馆老板一到晚上空闲下来就魂不守舍。

有一夜,我引着他坐在餐馆门口的阶梯上,从冰柜里拿了两瓶啤酒。

那晚星星很好,月亮很圆。我又想起了萧何。

看着气氛挺尴尬的,餐馆老板主动和我说起他的故事。他也不过是个漂泊的浪子,和我一样。

他在老家有一个老婆,还有一个十岁大的小儿子。五年前,带着美好的憧憬和希望,他来到了这座城市,开启了崭新的工作和生活,成为了这座城市新鲜的劳动力。即使住房难,消费高,他依然选择在这里完成梦想。五年来,再没有回过家。刚来到这座城市,看着一座座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他一直推三轮车在街头卖水果,生意也是时好时坏。被骗过钱,被抢过包,甚至连在地铁隧道口睡觉时披盖在身上的唯一一件外套都被抢走。他也绝望过、也怀疑过。慢慢地,在这座城市摸爬打滚惯了,他接管了一家濒临倒闭的餐馆。起早贪黑,才有了现在的成绩。

我只是笑笑,时不时喝着手里的啤酒。

每个人都有故事,我不是不屑,只是听得太多,麻木了。

他问我能不能跟他说说我自己的故事。他知道我也是个漂泊的浪子,但他不知道我流浪的理由。

我说我的故事很简单,恨过一些人,也爱过一些人。至于流浪的原因,我归结为我比较叛逆。

其实我只是想趁着自己年轻,趁着自己还没有真正习惯安稳的日子的时候,先给自己一个机会,一个看看世界凶险、看看和自己不同的人的机会。

我厌恶所谓的亲情绑架,家乡的人受限于“坐井观天”,竟然傻傻地希望我也按着他们的世界观、价值观而活。我按着世俗的要求去努力考取大学,我读过巴金的《家》,也见证了高觉新的一生,知道受制于家庭会带来多大的悲剧,我不希望自己从头到尾都去过我本不想过的生活。

萧何问过我很多次为什么要选择流浪,选择过那么苦的生活,我记得我当时反问过他说如果可以,我为什么要离开,我又为什么不回去?

因为我习惯了一个人去好好的努力,我不在乎最后的结果,我的幸福真的和他人无关。

很像他说的那只蜗牛吧。

(六)

又过了三年,我 靠自己的手脚走过了很多地方,虽然每一段的旅程都不很光彩,但至少我对这个世界又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比如说,我知道有些人,一离开就可能真的再也不见。

我在家人的深刻请求示弱中回了我的城市、我的家。离开了六年,最大的感觉就是家人都老了。

可能是厌倦了外面的世界,回到家的一刻,突然觉得心有了归宿。不用流浪的生活,我很明白,不好又很好。

可能是过分的生疏了,回到家以后,家人都对我很是客气。

我变了很多,换了发型,把头发染回了黑色,拉直了头发,洗掉了纹身,也逼迫自己戒了烟,尽量少喝酒。甚至在家人旁敲侧击地暗示下,我答应了相亲找对象的方法。

我不是认怂,只是想去体验另外一种人生了。我不介意对方是怎样的人,因为我有足够的勇气和能力不被对方改变。

那是一个晴天,我穿着很淡雅的翠色长裙,披散着黑直发,拎着小包走入不高端也不低档的餐馆。

在走出家门的一刻,我幻想如果是萧何看到我这般浪荡不羁的不良少女变得那么乖,他会不会当场灌酒自尽。

我笑笑,走入了包间。是扑鼻而来的酒味。

西装革履,背对着我。站在窗边,抬头仰望,像足了那晚仰头看月亮的萧何。

我泯笑,落座。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到来。

桌上放了一张字条,上面是熟悉的字迹:好久不见。

多年的流浪,没想到对我最大的改变就是,临危不乱。

我依旧微笑,看着他转身。

四年半,成熟。不过,他依旧是我心中少年的模样。即使他以前一直不懂我,虽然只是我以为。

“安晓。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萧何。”

他落了座,冲我微笑。然后给我递了两罐啤酒。

“呐,这是我欠你的。”

我伸手接过,但没打算喝。

“你欠我的多了,不是区区啤酒可以还清的。”

我冲他笑,但其实想哭。我不得不承认,很早就爱上他的事实。

“我知道。”他笑了,“来日方长,我会,慢慢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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