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子酒与刹那枪
这世上有很多天下第一。
吃饭第一,喝酒第一,下棋第一,写字第一,就连比谁撒尿撒得远,也能争出个第一。
李淳风的剑,王公子的枪,绿袖儿的杂学,洪家人的外功,这是在那些第一之外的四个第一。
“四大宗师”。
很不巧,我使枪;更不巧的是,小爷姓王。
一周岁生辰那天,当我从放着算盘、印章、三字经的镏金抓周盘里扒出一根木刻的枪时,我爹就知道王家将来必成枪林魁首了。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同样惊才绝艳的人,我的师兄。在和我的一百场比试中,他赢了四十八场,剩下的五十二场里,有六场是平局。
我还记得那天爹拄着枪在门外的石阶上坐了一整晚,第二天鸡鸣时,将师兄逐出了师门。
我从没问过他是否问心无愧,也不会主动说服他改变决定。此后我的枪法日益精进,而他的身手却江河日下。
仿佛一夜之间,他的整个人,连同着手里那杆枪,都蒙上了一层苍凉的老意。
十九岁那年,我爹用双指拨开停在自己喉结处的枪尖,掷枪于地,哈哈大笑。
晚上的时候,他破天荒地亲自下厨炒了几个菜,还去酒窖里拿了几坛酒。
那天他跟我说了很多话,说我的小时候,说王家的振兴,唯独没说起师兄。
那是我第一次喝酒,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正午。
后来听娘说,那天晚上,我爹醉得一塌糊涂,拿着一杆烟斗手舞足蹈泪流满面。
我默不作声,烟斗是师兄入门那年,用小刀一点一点刻出来送给他的。
宁闯阎罗殿,莫惹万象门。
这是在江湖中广为流传的一句话。
黄泉尚有惊堂木,铁面仍执判官笔。惹恼了阎王爷还能讲讲道理,惹到了万象门,那就真的宛如置身阿鼻地狱了。
可我还是决定去惹上一惹。
原因很简单,他们为了一百八十两银子,杀了城东李大善人家七十六口人。
李大善人的小女儿带着丫鬟出门踏青,方能幸免于难。
她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读一本《枪势新论》。
“虚虚实实,有奇奇正正;其进锐,其退速,其势险,其节短;不动如山,动如雷震。”
一只素白的小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抬起头,看到一张泪痕未干的脸:“你能不能帮我杀几个人。”
“给我一个心动的理由。”我把书合上,放在一旁。
“我有钱。”
“你有多少?”
她掏出绣花荷包,倒在手心里认真数着。
只有五十枚铜板。
“我只能先给你这么多……”
“万象门门下二百四十九人,人人手眼通天,你是觉得五十枚铜板就能买到他们的命,还是我的命就值这么多?”
她咬了咬牙,硬生生把眼泪憋回去:“我现在只有这么多……如果你能帮我报仇,那我什么都可以——”
我轻轻一拢,把钱收入手中:“足够了,一枚铜板五条人命,我还有得赚。”
更何况,我也很想杀那些人。
我爹说我身上杀伐气息太重,没有人敢太过亲近。我走过的地方,飞鸟都会惊起。
但是每次路过李大善人家门外,他家的阿毛就会扑过来摇着尾巴围着我打转。
阿毛是条灰毛狗,别人都说它是狼。
阿毛是被随手一刀劈死的。
二十四岁,我辗转千里,杀尽万象门二百四十九人。
万象门门主使刀,他的刀法,就叫“随手一刀”。
“你也配用刀?”
我无视他的苦苦哀求,一枪挑飞了他的脑袋,转身离开。
江湖震动。
那年还发生了两件大事。
我娶了一个叫李婉清的女子。
然后就是一个八岁男孩踏进了我家的大门。
他身旁还站着一位魁梧的武将。
我不知道武将的名号,也懒得问,天下值得我记住名字的本就没有几人,像这种最多不过是个百夫长的人物,自然不必记挂在心上。
武将说明来意之后,我没有说话,而是看着那个男孩,他感受到我的目光,毫不畏惧地跟我对视。
他就安静地站在那里,仿佛一杆枪。
眸中有枪意。
我开口:“可以收他为徒,但出师之前不可回家。”
武将连忙道谢,往后一招手,四个随行士卒搬进来几大箱礼物。
然后一抱拳:“军务繁忙,就不久待了。”便告辞离去。
自始至终,男孩都没有回头看他父亲。
我只教他用枪法门,不传招式。
“枪之一道,高手不讲究招式,只有两个字,快和准,真正的生死之争,谁先被枪碰到,谁就死了。”他虽不爱言语,对我的教诲却总是做得分毫不差。
自古以来,习武之人都是先学招式,再揣摩其中神意。我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先传神意,临阵对敌时,招式全凭自己随心所欲变化而出。
第二年,我有了一个女儿。
再一年,我负枪出游,临行前带他来到一个暗室。
点燃蜡烛,豁然开朗。
里面陈列着无数的名枪。
破阵子、霸王枪、霜月残、竹影……随便哪一个传出去,都足以在江湖上掀起轩然大波。
“这里的枪,你可以随意挑选一柄作为武器。”
他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朝一个匣子径直走过去。
匣子里静静地躺着一个枪头。
枪尖泛着幽幽的青绿色,乃是锻造工艺所致,并非淬毒。
王家立于枪林三百年,藏枪无数,然而只有这杆枪最风流。
江湖传言三百年来无枪仙,这枪头正是三百年前王家初代枪仙所用。
枪名梅子酒。
前人的东西未必就胜过今人一筹,但终究是寄托了某些含义。
我之所以弃之不用,只是因为用不惯长枪。
他费力地抱着这枚枪头走到外面。
我关上密室门,丢下一句话:“院子里那棵树送你了。”
上等的白蜡木,是做枪杆的好材料。
隐约有一种感觉——或许他将来的成就会超过我?
没什么好担心的,反正我也还年轻。
行走江湖的几年里,我杀过很多人,却从不愧疚,因为他们都是当死之人。
这些人要么口蜜腹剑居心不良,要么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当然更多的,是为了扬名立万来找我比武的人。
他们在得知了我的身份后,总会先报上一个滥俗不堪的江湖名号,然后抬起下巴轻蔑地问:“听说你使枪?”
我不喜欢对着别人的鼻孔说话,因为我很高。
于是我就在交手的时候一枪挑飞他的脑袋,或者当胸戳个通透。
我于东海观沧海。
远方一个青衫男子徐徐行来。
他每一步迈出的距离都不太远,却又看不太真切。
一阵微风拂过,那人便站在了我面前。
他不需要抬起下巴跟我说话,因为他甚至比我还要高一些。
这让我隐隐有些不快。
他问:“听说你使枪?”
我眯起眼睛,缓缓问道:“你也使枪?”
他洒然一笑:“我用剑。”
我用两指,轻轻把枪从岩石中抽出,拈花一般。
下一瞬,海畔平地起风雷!
别人用的是“一杆枪”,我用的是“一柄枪”。
不是梨花枪,也不是霸王枪。
枪长五尺七寸,枪身有如女子手腕粗细,通体精铁打造而成,但求以一力破万般变化。
我出了七十二招,他以双指对敌,一一破之。
弹指间有剑气纵横。
再一次交锋之后,我后退十丈,他悠然立于海潮之上,飘飘欲仙。
我冷言出声:“如果还是一味藏拙,接下来我们之中可能就有一人要倒下了。”
我取下背囊,拿出一枚玄铁枪头。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为这杆枪装上枪头。
我缓缓抬起手中枪,开始画一道弧。
此时的我与周遭环境融为一体,看似极静,实则极动。
其势如奔雷,其力如猛虎。
天地神气皆敛于己身。
海水骤然升起十五丈。
“一直以来,很多人都在争论,剑客的最高境界到底还需不需要用剑。”年轻剑客轻笑,“这不是放屁么,难道最有力气的庄稼汉会选择徒手耕田?”
浊浪排空而来,他向后轻轻一踏,海水倒卷百丈不得寸进,青衫飘扬。
天上云层以他为中心,自西向东,分出一条道路,泾渭分明。
他轻轻说了句:“剑来。”
天门中断楚江开。
有剑自远方来。
我画圆弧如满月,全力击出。
这一战直到日暮才将息。
后人每每论及我和他那一战威力,皆谓方圆三里飞鸟死绝,殊不知那大半是他一剑之功。
我坐在石头上,枪柄驻地,冷冷开口:“你终究还是留了余力。”
青衫剑客没有回头,昂然道:“如果逢人便赶尽杀绝,那这江湖岂不是太寂寞了些?”
声音渐渐远去,除了海浪不时激起水花,便再也没有其他声音。
我苦笑一声,缓缓拭去嘴角的血迹,把铁枪缚在背上,转身离开。
蓦然回首,瞥见一个年轻人躲在大石之后,相貌平淡无奇,体格甚是健壮,手上比划着我最后一枪的动作,如痴如醉。
我边走边想,这样的人如果去做农活,将来未必不能徒手耕田吧。
游历江湖一遭之后,我回到家,开始传他三字枪诀。
待他十五岁时,已经能在我手上勉力支撑二十回合。
此时的我早已问鼎中原枪林。
凉境以北是北莽。
一路北上。
“北莽无宗师。”这句话随着我的名号,在北莽境内广为流传。
很多挑战者死在我枪下,只有一个人例外。
“胜负还是生死?”我问。
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拎着一把长矛,他的眼中除了紧张,还透露着些许期待。
“晚辈求学而来,还请前辈赐教。”
“你姓邓?”
“晚辈邓茂。”
三十五招后,我一枪劈断他手中的矛,连带着他本人也被重重地扫飞出去。
“有那么点意思,就是火候还差点。”我丢下一句点评,飘然离去。
身后的年轻人拎着断矛,若有所思,脸色一红,又吐出一口血来。
枪林第一世家,北莽孙家。
传说他们的祖先,还不用枪,乃是千年前的一个石猴,棍法通天。
我见到了孙家家主孙长风。
他欣然接受了挑战。
“胜负还是生死?”
他选了生死。我在他眼中看到了跃跃欲试的神采。
如果能杀掉我,对于稳固近年来孙家在北莽武林摇摇欲坠的地位,会大有裨益。
决战地点定在大漠。
江湖中传言两个用枪如神者要分出胜负很难,但是分生死却很简单。
一枪而已。
既然分出了生死,那么胜负高下也就立判了。
孙长风的枪果然比风还要快。
眨一次眼的瞬间,他已经从一百三十七个角度出了枪。
漫天枪影朝我笼盖过来。
人力不可能跟得上这样的速度。
我也是人。
所以我当然跟不上。
跟不上的人就只有死。
我不会死。
因为我的枪跟得上。
我手中的铁枪,长五尺七寸,精铁铸成,如臂指使。
枪名刹那。
一刹那九百生灭。
相传在一刹那的时间里,风是静止不动的。
所以孙长风的那一百三十七枪又变回了一把枪。
心头闪过一丝明悟,我将手中的枪递上去,枪身由于跟不上暴烈的速度,弯出了有些诡谲的弧度。
这一枪,偏了,离他的脑袋还有一尺。
他绝望的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又奋力把枪向前递出一寸。再前进一寸,就能刺穿我的咽喉。
“第四字,崩。”
“噗嗤”,像是西瓜被人用棒子砸裂的声音。
一个身影缓缓倒下,红白混杂的物事流了一地。
漫天黄沙流过,很快掩盖了一切。
再返乡时,我传他崩字诀,十七岁那年,他的枪法已经有大成的气象。
年方八岁的小女儿,也整天嚷嚷着要跟陈哥哥一起舞枪弄棒。
日子渐渐安定下来,我也继承了父亲在城内开的武馆。
不久,另一位大宗师洪家人与我约战,苦战三天三夜,虽无法彻底破尽他的防御法门,却也压制得他毫无还手之力。
此战之后,我真正坐稳了武学大宗师之名,再无人敢找我切磋“试剑”。
一妻一女一徒,其乐融融。
十余年相处,我对他的感情,早已亦师亦父,难以言明。
直到有个兵卒送来一封信。
演武场内。
“我不允许你出师,你便不能走。”我把这封信缓缓撕碎,丢入火炉。
他淡淡道:“家父尸骨未寒,做儿子的虽然不肖,总得去看看。”
我登时暴怒:“那个徐瘸子是个刀口上舔血的疯子,你爹为了他已经带着全家六十二口人战死,你也要跟着去送命?”
“总得试过再说。”
“也罢,与其让你战死沙场,还不如死在我手里来得痛快。你我各出一枪,生死有命。”
女儿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总觉得有不好的事发生,死死牵住我的衣摆不放。
我去墙边拿过一把油纸伞,蹲下身子,把伞轻轻塞进她手里。
我柔声说:“小青鸟儿,回去跟你娘说一声,今晚我不回家了。”
她“嗯”了一声,欢快地跑开,还不忘回头说:“那你们不许打架哦!”
我笑了笑:“爹答应你,不打架。”
窗外风雷声渐疾。
骤雨倾盆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