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 > 短篇小说 > 致命的手电

致命的手电

推荐人:短文学用户6199 来源: 阅读: 2.78W 次

“——这个手电不亮了!”

致命的手电

李强坐在助手席上一边“叭哒叭哒”地搬动着开关一边唠叨着。听了这话,王大力补充了一句:

“那是个旧电池。我们去找一家小店买个新的。”

汽车又开了500来米的样子停了下来。在了路边,王大力用下巴点了点助手席方向,立强明显地表示了不满。王大力在车上看着比自己年轻的同谋犯小跑着穿过道路后点着了一支烟吸了一口。

王大力知李强是在一家小餐馆赌球中认识的。王大力目前没有职业,当然也就没有体面的名分。他的脑子很灵,干活也机灵,但性格易变,朝三暮四,又爱发火,所以什么工作都干不长。他“涉足”偷盗,便失去了工作的兴趣。他有过两次的盗窃罪恶前科。

“——这个月的25号正好该我当班。因为一到发薪日,顾客就来取款,所以今天ATM机补充现我的数额比平时要多好几信。大概得10万吧。咱们把它劫了吧!”李强说道。

“那里有监视系统和报警装置呀!”

“那当然。所以我们要在半路上进行袭击。运钞车停在ATM机的外面,一般都是10米远的位置。由值班人员手提一个不显眼的蓝色提包,也就是我了。从以往的经验看,那个时间段没有人通过,从大道上看那里正好是个死角,被人目击到的可能性也很小。而且这么长时间了那里从没有出过事儿,这不是天助我们吗?”

“好吧,咱们合伙干!”

在抢劫日的那天早上,全部计划都顺利进行了。王大力轻而易举地就弄到手了10万。

星期六的深夜,王大力在事先约好的地点看到了李强。他打开助手席一侧的车门,李强钻了进来。

“快点分我那5万吧。我就是为这个来的。分完这笔钱咱们就永远拜拜了!”

王大力点了点头,发动了汽车。他把车开进了一处从外面看不到的林子深处停下车来,关掉了发动机,车灯灭了,车外一处漆黑。

“手电筒带了吗?”

“当然。”

李强抬了抬右手,打开手电晃了晃手电。光线在漆黑的树林扫来扫去。王大力从李强的手里要过来了手电筒。

他走在前面,照着地面走在砂石路上。步履蹒跚的李强跟在后面。

王大力默默地注视着这个比自己年少的同谋犯,从上衣口袋里取出准备好了的手套戴在手上,然后悄悄地拿起地上的一根角铁,轻轻地拿在了手里,一种沉重而冷凉的杀气从手上传到了他的全身。

王大力接二连三地朝李强的头部狠狠砸去。

回到了停车的地方后,王大力打开后备箱,确认了装有10万的黑色提包还在后咬着嘴唇笑了笑。

他关上后备箱,进了汽车。他用手电筒照着亮,脱下了沾有血迹的衬衣和手套扔到了后排座上。然后发动了汽车,驶出了杂木林。

王大力足足紧张了三个月。他虽然确信警方未能查到自己。而且没有一名警官找上门来了解他和李强的关系。虽然他也听说警方认为是有前科者作的案,但自己毕竟不是和M信用银行有关的人员。加之警方认为又进行盗窃又杀人灭口独霸抢劫来的巨款会是一个性格冷酷、暴虐性格的人,这就与温文尔雅的王大力更不沾边了。

整整一年的时间他没有再干偷盗,应当说那时他也没有这个必要。这也是他第一次“干干净净”地过了一年的时间。

没了钱的王大力决定再次行窃。但糟糕的是在保安人员他的追赶途中手电筒掉在了现场。也就是那把在杀死李强的现场拿着的那把手电筒。

王大力于10月26日傍晚,在东城的家里被分局的两名警官抓捕了。

“这个东西你还记得吧?”

警官说着从办公桌上“咕噜”一声滚出了一把手电筒来,不用仔细观察就知道是自己的。肯定是自己在当时逃离现场时掉下的那把。

“我不记得了。”

王大力一口回绝了。警官用鼻子“哼”了一声:

“不承认是没用的。因为这就是证据。好好听着,我们从这上面查到了你的指纹!确实像你说的那样,这个手电筒的表面根本没有沾上你的指纹,你干得很漂亮。但手电筒里面你想过了没有?里面有电池呀!我们在市局的指纹中心查到了你的指纹!”

“我是分局重案组的葛辉。”

重案组?为什么负责杀人案的警官来这儿?

王大力的心中突然领悟到不妙的感觉。他肯定是来追查去年李强被杀一案。他的身体不由得僵直起来了。而葛辉似乎也查觉了王大力内心恐慌的神色。

“正好在一年前,在昌平郊外的一处现场,一名叫李强的25岁年轻男子被人用角铁殴打致死,你听说了吧?”

王大力无言地摇了摇头。葛辉似乎早在意料之中,他不紧不慢地继续说下去,

“在死者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两节1号电池。包装上面还印有数量和日期、价格。”

“两节1号电池?”王大力差点喊出来这句话。去年10月的抢劫事件一下子在他的脑子里掠过,而且他感到自己头部的血流一下子减少了:

“说电池是有我的指纹肯定是别人造的谣吧?”

“不会的。那两节电池是新买的,上面当然会有指纹的,但是死者和另一个人的指纹!”

“——包装纸和价签到手后,我们便检查了出售这对电池的商店。后来查明了是在案发当夜西城区的一家24小时便利店里买的。店员还记得死者的样子。李强是于星期六的深夜11点50分左右一个人进店里买了两个1号电池的。从便利店到现场的距离和死亡的推断时间是凌晨1点至2点之间——因此可以判断死者是乘车到达案发现场的。当然车内不会只是他一个人,还应当有另一个人。因为现场没有留下车。肯定是和他一块儿去现场的人杀死了李强。“

说到这里葛辉止住了话头,用威严的目光盯着王大力,又重复了刚才那名警官的话:

“王大力,你刚才明确地承认了手电筒是你自己的。不是偷来的,不是捡来的,也不从别人那里得到的,那么——”

(全文完)

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