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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可而止对待爱是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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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几乎每个人都要经历或者是已经经历的一种情感。爱情究竟是什么?打开百度:“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这种定义式的回答似乎很严谨,有滴水不漏的味道。

适可而止对待爱是最高境界

然而现实中,我们却常常听到看到这样的表述:“她忽然感到,从心底里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他”,或者“她(他)问自己,这是爱吗”等等。可见,爱情这种情感,这种感觉其实很难表述清楚,身在其中的人说不好,局外的人更难表达得清楚。难怪三毛也说:爱情有如佛家的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是错。

在我们情窦初开之前,其实已经或多或少地接触了“爱情”。但绝大多数是文艺工作者笔下塑造出来的人物、故事。长大了,当我们寻找“爱情”或者是在“爱情”中思考的时候,其实很多人一直在受着文艺工作者笔下塑造出来的人物、故事的影响,而且不断地拿这些“爱情故事”与自己的经历作比较。

一般人认同的观点是:一段爱情,其美好的结局当然是婚姻。事实上,很多剧本中,经历了风风雨雨的男女主人翁,都以走入婚姻殿堂这一皆大欢喜的结局来收尾。这样看来,婚姻其实已经是爱情到达一个“顶峰”后,水到渠成的形式了。于是我有了一个这样的想法:爱情到了婚姻时,是否已经到达了一个难以逾越的“峰值”?

有的人并不这么看,他们认为,婚姻后的爱情将进一步的“升华”,或许将“爱”得“更深”。不用质疑,这种观点也是有依据有道理的。不过我觉得,这种模式更适合“以前的爱情模式”,并不太适合现在。为何这么说呢?

古时候的男女授受不亲就不要说了。就拿老一辈的来说,不少只是通过“很礼貌式”的恋爱就结婚了。婚后,他们的爱情“升华”,我认为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不可回避:那就是性,是“床底之欢”、“水乳交融”令他们婚后更加如胶似漆了。

现在呢?不管你成不承认,婚前的性行为已经是普遍的现象。很多年轻人经历的都不是一次的恋爱,及至“驿动的心”稳定下来了,找到适合自己的心上人了,还多要经历同居这样一个过程,等房子、经济诸多方面条件成熟了,结婚领证。实际上,很多如前面所讲的文艺工作者们笔下的动人“爱情”,到此时也已“挥霍”得差不多了。婚后,爱情是“升华”了,不过多数是“升华”成了生儿育女的责任和所谓的“亲情”了。难怪有人发出哀叹: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谈到婚姻,有一种观点很实在:婚姻,就是找一个共同生活的人,还有就是一个合法的性伴侣。听起来很别扭,这不“亵渎”了爱情吗?!这里,我想请已婚人士(当然,蜜月期暂且除外吧,呵呵),对照一下文章开头的“爱情”的定义:“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想想有多少夫妻,能够这么“强烈的依恋”、“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吗?

谈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爱情,并非想象中那么完美,对爱的索取,很难“无穷无尽”的;同样,爱一个人也如此,爱得太深,纠缠于“爱海”里不能自拔,一定也会很累,而且还不一定能“遂心愿”。对待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是适可而止的满足不贪婪和适可而止的不泛滥。现在的婚姻,真的不能期望值太高,降低了期望值,反倒觉得自己的心胸何时变得这么包容开阔,生活也会觉得马马虎虎“还可以”啦,呵呵。(当然,能够做好这些的不是“棱角已经磨平”的人就是境界很高的“高人”了,我等一般人还需努力,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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