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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不思蜀例子

推荐人:十三子 来源: 阅读: 1.5W 次

偶然一次跟朋友们聊天提起了阿斗,乐不思蜀,朋友们都下意识的流露出了不屑和鄙视。确是扶不起的阿斗,蜀国被灭,他却能在司马昭的后庭平静的说出“此间乐,不思蜀”此等不知廉耻的话来,也难怪会被司马昭讥讽,也难怪会留得遗臭万年,可不真是无能和懦弱了些?

乐不思蜀

这怕是没有人会质疑了吧。只是细细想来,此间乐不思蜀却真的只是尽在错中?

想来那阿斗,因得一句“此间乐,不思蜀”,却是让司马昭对他没有了后顾之忧而能在洛阳安度了余生,又何其不是一件美事?

放下了心境,学会了豁达,至少对于阿斗,命是得以了保全,且是一生的平安和荣华。不论放在那时还是当下,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胜利?虽然有些不为人耻,虽然被冠之了忘本,虽然千百年来一直只是一个负面的形象。

但“此间乐,不思蜀”之下,那种自我的保全,那种明知不可为而择其次之的明理,那种忍辱偷生的坚韧,在阿斗之外,又会有何人能够体味一二呢?

因为没有人能够体味,所以无论古今,总是有那么一种浮躁弥漫于眼前,而这种浮躁,放眼当下,更是愈演愈烈。追求权力的、崇拜金钱的、贪图享乐的,何人又能逃脱得出呢?

还记得这么一个新闻,说的是一群贪官,在他们的圈子里,没有情妇都不好意思出门。

这是一个如何的社会呀!浮躁?疯狂?畸形?还是变态?

我不得而知,也不想知之!

怕却是我当真跟不上了这时代的脚步

怕却是我当真性格怪异而与这社会格格不入?

怕却是我当真胆小懦弱,不懂得趋炎附势溜须拍马?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是愚!

有多少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致国家法律于不顾,知法犯法。更有甚者竟在大庭广众之下藐视国家法规算个屁!

有多少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做小三、养情妇,为了金钱,为了淫欲,将道德伦理抛之于脑后。爷孙恋已是司空见惯,异父双胞胎也已是屡见不鲜!

对于这些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勇?怕却是没有人会如此是说了吧。

还是想想阿斗,宁可被司马昭讥讽,宁可被世人唾弃,也能泰然自若的说出“此间乐,不思蜀”,这难道不是一种智慧?大智若愚!

只是“此间乐,不思蜀”又要分清乐于何处,蜀在何方。

若只是乐于玩弄权势,若只是乐于沉醉金钱,若只是乐于花红酒绿,那并非是一种真正的乐,而是一种自我的毁灭、自我的填埋,那是一种没有思想的追求、是罔顾了生的涵义,那样的人生,留下的,只会是尸骨。

历史不需要告诉我们什么,“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寇;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

流落于历史长河之中,我们或许也应该要有阿斗的明智:该放下的应该放下,该追求的可以追求。只要留于身后的,还有一种能够被世人称赞的精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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