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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彩礼

推荐人:大懒猫 来源: 阅读: 1.27W 次

前两天看头条新闻,有看到一则关于婚姻法对退还彩礼的新规。从新的婚姻法可以看出来,目前的婚姻法还是主要保障男性的权益,而对于女性来说婚姻无法保障她的权益仅凭男性的责任和道德感弱化了男女自愿平等结婚的意图 。先不说这则新闻的真实性,且说说评论的人群真是拍手叫好的一阵一阵,偶有几个算是理智清醒的揭开其中的面纱,让人还能去分析其中的利弊与相关性。

婚姻与彩礼

三媒六聘自古有之,为此我大概搜了一下关于这个彩礼的由来,解说比较全面是下面的说法: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不退还。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简而言之,彩礼是民间约定成俗的民间习俗是种礼节并不是由制度约束的。

当我看到这则新闻的第一瞬间我惊愕于国人的浅薄和法律的无力:现在竟然可笑到婚姻需要法律对彩礼的强制性要求才能保障一夫一妻的婚姻?无稽之谈!彩礼本身具有争议性,不可否认,但是相应的它也具有地域性地方色彩,不要把这种地域的差异性也作为婚姻的筹码。真正导致婚姻比例失调是人口比例失调,还有从古至今人们心中所谓的男孩是顶梁柱,女孩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的重男轻女思想导致的,而婚姻更是因为生育的因素存在让女性处于弱势群体,受排挤,遇不公。所以导致婚姻大事迟迟难以解决的根本问题在于社会对女性的限制约束太大,而对于优质男性的培育又跟不上。与其面对社会对婚恋的各种挑战,女性稍有能力的便不再愿意跨入婚姻的牢笼,你不够优秀我便不再受婚姻的束缚。彩礼只是表面现象,是自身素质不高无法正常嫁娶的人群的弱势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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