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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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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着雨,那条通向那个被叫做“窝”的地方的路面上全是积水,被来来往往的行人踩得脏兮兮的,雨棚下的那个卖臭豆腐的摊位传来一阵阵难闻的味道。据说臭豆腐是闻起来越臭,吃起来就越香,可惜他没有吃过。每次他都是捂着鼻子快速的经过那个摊位前,老板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精瘦精瘦的,脸上惨白惨白的,仿佛大病初愈,可实际上人却很精神,每次看见他都会冲着他笑一下。可是他却很漠然,面对老板的微笑,只是象征性的点头示意,脚步依然匆忙。雨越下越大,他没有伞,几乎是小跑着经过臭豆腐摊前,浑身上下湿的很透,本来破旧的裤子的后腿上沾满了星星点点的泥点。他知道他必须尽快的回到他的窝,不知道所有的家当是否都还在。

流浪者的一天

经过了那家花店,店里的花仍然和昨天一样漂亮,那个穿着短裙露着又肥又白的大腿的老板娘看他的眼神还是那么的不屑,他心想:操蛋娘们儿,有什么可牛的啊,想当年我媳妇的大腿可比你的白多了。那辆装满垃圾的车又停在了他的窝附近,周围的人还在不断的往车上扔着垃圾,他一看,心想坏了,撒腿奔向自己的窝,果然所有的东西都被装上了垃圾车,那床又脏又旧的棉被正压在车上的一对垃圾下面,车子慢慢的开动了,着急之下,他三两步跑到车跟前,伸手就去拽被子,经过拐弯处,车子迅速的离开了,他的棉被又回来了,只不过更脏更破了。

雨水打湿了他往日睡觉的地方,可是又能怎么办呢,在这个四处人头攒动的大城市里,现在哪里还能有一块属于他的干的地方呢?他捂着被子靠着墙角落坐了下来,目光游弋在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他们虽然都打着伞,平日里光鲜的衣着这会儿也黯然失色了,就是再漂亮的裤子脚后跟的位置都沾满了泥水。他忽然乐了,你们不是都看不起我吗?现在你们终于都和我一样了,我们的脚后跟的位置都有泥水!我被雨淋透了,你们虽然打着伞,但谁敢说打着伞他身上就没有一滴雨水?在老天爷的淫威下,你们都逃不掉的,你们注定是要受虐的。

几个穿着性感的年轻女孩叽叽喳喳的从他面前经过,能听得出来她们好像在聊着谁和她男朋友怎么般配等等。他脸上木讷的没有一点表情,但心里却在想:我也曾经有过女朋友的,只不过她只跟了我一天就被城东的几个人给抢走了,她被他们强行拉着走的时候那种眼神是多么的无助啊,可是那些人很凶,我不敢拦他们。想着想着眼睛就湿了,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他忽然害怕起来,眼睛瞪的很大,放出一丝微弱的光,他仿佛看到所有的人都龇牙咧嘴的在冲着他笑,他们的笑声是那么的尖锐,又是那么的不怀好意,他们要干什么?难道是他们嫌我脏么?可是我并没有接近他们啊。房檐上滴下一滴雨水来,重重的砸在他的额头上,他浑身一惊,打了一个寒颤,春雨的冷峭像电流一样迅速的传遍了他的全身,他完全清醒之后,这才记起原来今天一整天也没吃东西了,肚皮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已经凹了下去。他哆哆嗦嗦的从那堆破棉烂絮中站了起来,向对面小吃店的泔水桶走去。

泔水桶几乎是空的,他有些失望,一脸沮丧的正要走向另一家,眼前却忽然一亮,原来泔水桶里在许多粉条的掩盖下有一个还有很多肉的鸡腿,这对他来说可谓是意外的收获。记得上一次吃肉那还是在城东的时候,那是在一家牛肉店门口,老板为了打发他走,给了他一块带筋的牛骨头,半条臂膀那么大一块骨头,他吃到了像核桃那么大的一块肉,这简直是上天对他的一种恩赐啊,那种咸咸的味道简直太美了!这根骨头他带了半个多月,可是就在有一天他睡着的时候被机械厂的那条可恶的狗给叼走了。啊!他简直恨死那条狗了,可恶的东西,你也不看看你是个什么模样,竟然来抢我的骨头。可是忽然转念一想,抢了就抢了吧,我怎么能跟一个畜牲一般见识!这半个鸡腿还是热的,很显然是饭店的老板刚刚倒进去的,他忍住了没有先去吃肉,而是先抓起那些粉条就往嘴里塞,粉条也是热的,油腻腻的,不过味道还可以,要知道他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一点油腥了!他正吃的起劲,饭店的老板又扔出半个白面饼,他赶紧捡了起来,仔细的看了一下,心想:饼上面的嘴印那么的小,肯定是一个女人吃剩下的。凑到鼻子前闻了闻,有一种淡淡的清香的味道,果然是女人吃过的。他狠狠的一口咬下去,吃掉了女人的嘴,留下了自己的嘴。要是那个女人知道了他吃了她的嘴,肯定是要发疯的,想到这他竟然有些得意,他为他的这一杰作而感到骄傲。鸡腿的味道果然不一般,他一吃到嘴里就知道这肯定是个清蒸鸡的鸡腿,遗憾的是这里没有葱丝和酱汁,这里的老板和食客们肯定不知道,清蒸鸡要和葱丝酱汁就着吃,那味道就更鲜美了。吃完了鸡腿,他又把骨头拿在嘴边吮了吮,就连拿鸡腿的那两个指头都使劲的舔了舔。饭店老板大声的呵斥着他,他仿佛没有听见,仍然沉浸在刚才吃鸡腿的的情景中。

雨已经小多了,这条街又恢复了往日的喧闹。他仍在继续的翻着各家的泔水桶,半条街下来,早已经吃的饱饱的了。一个女人在向来来往往的行人发着一本什么书,他故意走近那个女人,可是女人并不理他,就像没看见一样。他心想:这个笨拙的女人,她竟然也看不起我,给我不发书难道是以为我不识字吗?我识字的,而且能认识很多字!他要表现给那个女人看,故意冲着她大声的嚷道:

伏雨朝寒愁不胜,那能还傍杏花行?去年高摘斗轻盈。

漫惹炉烟双袖紫,空将酒晕一衫青。人间何处问多情。

他以为这样女人就会也给他一本书,可是女人还是没有理他,因为她根本就没听懂他在说什么。这条街上这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人理他,他有些失落。那个卖臭豆腐的小伙子正冲着他笑,但他没有像往日一样给他点头,而是直直的走了过去,他要去看那些长头发的人。

那是一群很奇怪的年轻人,男的都留着一头长长的头发,头发是扎起来的,也有的留着小胡子。每天饭点的时候,他们都会像一窝蜂似的从那个铁门中涌出来,经常有人拿着大筒的照相机对着他照相,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给他照相,要知道他是不喜欢照相的。记得小的时候,村里来了个照相的,家里所有的人都扎成一堆照相,他却没有去,而是远远的坐在碌碡上看,旁边的老母鸡对着他拉下了一泡稀屎,然后迅速的跑开了,这个时候扎在一起的而他们也散开了,他才不稀罕和他们一起照相呢。可是他一直想看一看这些长头发的人照出来的他是什么样子,而他们却也从来不会拿给他看。他仍然去在铁门旁边坐了下来,旁边那个补鞋匠望着他笑了一下。他每次都会望着他笑,他似乎记得有一次鞋匠在给一个长头发的人补鞋的时候,鞋匠说:“你们都是艺术家哩!这几年搞艺术最赚钱。”长头发笑这说:“哪有,你看他才是真正的艺术家,我们都自愧不如。”说着用手指了一下他。他心想:我怎么就成艺术家了呢?艺术家是个什么东西?后来听路上的几个行人在议论着:艺术家就是疯子,疯子就是艺术家!他的心里总算明白了,疯子就是艺术家的意思。从此以后,那些还是称他为疯子的人,他再也不会生他们的气了,他们的意思是说他是艺术家,那是多么高尚的一个称谓啊!

天色逐渐暮了下来,四处亮起了灯火,照的跟白天似的。这条街上的人更多了,看看那些性感的穿的很暴露的女孩,她们都染着黄色的头发,清一色的黑丝袜,说说笑笑的招摇过市;那些穿着西装的人们,一手拎着一个黑色的皮包,一手搂着一个漂亮的女孩,所有的人脸上都洋溢着自信、幸福的笑容;那些摆地摊的,正在忙着帮助他们的客人挑选东西,然后从客人手中接过钞票,一脸凝重的点数起来。四处一片嘈杂,似乎比白天更加热闹了。一个女人领着一个小女孩从他旁边经过,小女孩说:“妈妈,我们回家吧!”那个女人说:“等我再给咱们买点水果我们就回家。” 回家?是的,该回家了,他知道无论这个夜晚多么的疯狂,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所有的人都要回家的。他独自向那个角落走去,步伐却慢了很多,在路过那家花店的门前时,灯光照耀下的花比白天更漂亮了,另外还多了几分迷人。那双又白又胖的大腿上,多了一只手在上下的游走……

所有的热闹,所有的凄迷都是他们的,与他无关。

他又回到了自己的那一堆破棉烂絮中,借着远处飘来的灯光,他仔细的阅读起刚才捡到的一张报纸来: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凄迷的雨天我送给你的一把伞,它能为你遮风挡雨;爱情是你饿了的时候我送你的一块面包,它能填充你的辘辘饥肠;爱情是我提供给你的心灵的港湾,它能让你在累了的时候经过停靠之后重新扬帆起航……

读到这里,他忽然就扔了报纸,心想:如果真如报纸上所说的,我要是有了爱情,岂不是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有了爱情,我就不必再忍受风吹雨打;有了爱情,我就不必再去翻动那些肮脏的泔水桶;有了爱情,我也就不必住在这样潮湿阴暗的角落!呵!爱情是多么的神奇,它简直能拯救我的一切,我要去寻找它,我要爱情!想到这里,他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我要爱情,我要爱情……”他似乎发疯了,逢人拦着就向人家要爱情,可是没有一个人理他,他很可怕,所有的人见他就都远远的躲开了。

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行人变得稀疏起来。他,长长的头发,和许多杂物交织在一起,显得又乱又脏。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一双破皮鞋上沾满了干了的泥水,他痴痴的走在大街的中央,嘴里不停的念叨着:我要爱情,我要爱情。

有人说他是个疯子,可是也有人说他没有疯,他只是一个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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