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影例子
人们所无法触及到的是暗与光。暗影的存在是光与事物的结合。
作为一个常识,一个事物在光耀下必然会有影子。因为那是光没有触及到的地方,但暗却能轻易触碰占为己有。倘若要你回答一个问题:在这个世界上是光所触及到的范围更广?还是暗所触及到的范围更广?
也许你第一想到的便是光。欲要脱口而出之时,又将思维放大到整个世界。你应该能轻易想到,地球的半面照着太阳光,另半面则照不到。如此想来,光与暗所触及的应该是同等的。但你或许又会想到这些问题:地球不是一个规则的正球体。那么太阳光照射的范围也许会大于面积的一半,小于面积的一半,亦或恰好等于。但你又会想到一个因素,人类发明了灯泡,那么光所覆盖的面积一定大于暗。
只是可惜不论怎么想也无法算出来光与暗的覆盖面积,因为它们还在变化着。仅仅这一个因素便可推翻一切设想。
暗影是特殊的存在。不管有没有光,它都一直在那。占据它能够占据的地盘。
只是它却随时可能将一些地方转让给光。是因为它怕光吗?不,它仍保留了自己应有的。也许只是光与暗影达成了一个永恒的交易罢了。你占这个地盘多少时候,我占这个地盘多少时候。可谓算得无比精细。不管什么季节,什么气候,什么时代。它们依旧如一。
那么,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有光明的地方必有暗影,有暗影的地方也终会迎来光明,只是暗影不会消失,仅保留它应有的那一部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微妙平衡吧。
暗影所保留的那一部分。是它应有的,也必须要有的,因为那是它的底线。那么便可以说到人了。一个人不可能全身都是光明,也不可能全身都是暗影。也许在暗影大于光明之时,他会误入歧途,但仍需相信光明终究会回来,而暗影有时也只会保留人最起码的温饱与生活需求。
只不过其中还有个变化因素。可正因为这个因素存在,才是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