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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旧换新怨,何曾梦觉?

推荐人:随翼 来源: 阅读: 2.56W 次

读三毛作品《滚滚红尘》有感:

滚滚红尘,旧换新怨,何曾梦觉?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年少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一首《滚滚红尘》在耳边淡出,淡入,仿佛了用一个世纪演绎的风尘仆仆,深情地绕着,我呆坐着,漫无目的对着空气发痴,心中的潮水慢慢褪去,又缓缓拍打靠岸过来。一个我被揉碎了,泼洒进乱世里,和那些纷争,小楼,街道融为一体,在夜色的灯光下呼吸;另一个我伫立在时代的路口,来来往往滚着叮叮当当的车铃声,单单立着什么也不做,不过是等着从艳阳到冷雨,极力远眺,以仅仅是一个路人的眼光,就想望穿那洪流里逃荒的人儿。忽然之间,转身顺手托起窗口飘出的玫瑰花瓣,把灵魂也合拢在手心里,遮了外面的风雨飘摇,做一名繁华落寞里的看客。

繁华落寞里的看客,这故事,从女作家韶华收到的一封信悄悄开始,在时代的大船开动之时,苍苍茫茫地远去。为日军办事的章能才因为倾慕女作家沈韶华的文章,由此写信相识,后为着自己的身份唯恐一生漂泊,连累了她,几经沉浮,他最终还是累了她,她为着他受追铺者的殴打,和好朋友月凤同甘苦共患难,月凤最终也因爱上爱国青年小勇,随之参加反伪政府会议而死,韶华心灰意冷,再见时,能才说:“你,韶华——从今以后,就是我的故乡”。文中有玉兰与春望爱情的美好,余老板对韶华的浓浓情意,他甚至为了她放弃了回大陆的船票,那日骚乱动荡之际,人山人海挤在大船上,已经把自己的船票给了能才的韶华,挤回人群涌来的地方去,那一日,他拼命推开人群,在甲板要收起来的时候,向岸上不用命地跳下去,只要寻她,她站在岸边,看着离去的能才,她哭了,混着各种声音,船一点点离了岸,她感觉自己的——心——肝——肺——都碎了,碎成一小块一小块,一小片一小片的。那时,余老板在她的身边:“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不要紧,我不怕死——不要哭——沈小姐——不哭——不哭,好了——我在——我在,我在我在…”,多年之后,当年迈的能才再到那条四十多年前曾经与月凤、韶华一同走过的街道,世事变迁,物是人非,她已经在文革中死去。

读来,自语:“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这一场:“最是人间留不住” 真是应了寂寞:“朱颜辞镜花辞树”

跌入时代的洪流,便不轻易清醒了,仿佛过了一世纪那么久。桌上,平摊的一本《滚滚红尘》,破破旧旧,旁边是一片少了半边儿的银杏叶,上面几笔歪歪扭扭的字迹,内容不详,不知道是过去的哪位读者放进去的,到底是被我拿了出来,一会儿,觉得不妥又给夹回去。书本还没有合上,刚刚还是末尾处写道:中国大地的茫茫白雪。再看,何时翻到了书的首页,写着:“没有严浩导演,没有这个剧本的产生。”后附上版印着的签名——三毛。我心心念念的名字,不禁想起,第一次在图书馆里找到三毛的作品,是个简单的艳阳高照的下午,几经周转后,最终在底下的最边缘的书架上寻得几本著作,破破旧旧的书本,小小的——挤在书架里,盯住了再也无法离开。时光轻落,就那一刻的尘埃里,我明白了自己并不是历经风尘之人,却定定地停留在这转角的珍贵里,第一次有那么那么强烈的冲动,要把自己的一生统统都交付给这些书籍去,不管落日朝霞,春秋冬夏,都不管。然后成为书中——那些生命里的一抹色彩,揽下恩怨情仇,自成一个时代。我渐渐感到,有什么东西在心里上慢慢化开来,暖暖的,凉凉的。

当再路过那些初秋里的树时,《我的宝贝》、《撒哈拉的故事》、《万水千山走遍》、《背影》、《滚滚红尘》…已经统统在我的怀里了,之后呢?之后的一切都泪眼朦胧了,醒着,睡着,哭哭笑笑,笑笑哭哭,看着看着,有那么些时候,竟觉得自己变得呆呆痴痴的了。

总是不由地把这些作品与另一位著名女作家——张爱玲,她的作品联系起来。那又是另一个世界了,展开来的是大上海民国时期——那古旧的又沾着崇洋味儿的街道,精致的宅院、旗袍,奢华的生活,是新旧社会交替之间的高冷的华贵之美,这种华贵的气息是时代的尾巴上的。在三毛的作品《滚滚红尘》中,这样的韵味又再次读出来,作为作者第一部中文剧本也是最后一部中文剧本,写在其生命之末,早年的跋山涉水,旧欢新怨,都融入其中,流露出作者自身灵魂的告白,也能惊见作者的影子。忆起小时看过的一篇编排在“优秀作文”里的例子,大概说的是:“著名台湾女作家三毛,小时候数学考零分,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毛笔在她脸上画圈圈”而后不知道是说了什么无用的,末尾直接加了一句:“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有名的作家。”现在再来看这例子,如何呢?有头有尾,断章取义,过程寥寥草草,简直就像给人硬生生灌了毒鸡汤。世间因果哪能是几笔就可概括?去读三毛的书吧,体验那些奇妙的际遇,从中去悟那份神秘,那份漂泊之中的淡然与安稳,方才不会在脑子里多些对他人的杜撰与夸夸其谈,方才不会做一些肤浅至极的事儿,那些原本断章取义地写着一堆而最后潦草收笔的简介,如今在市面上应该可以少些罢。

三毛,孩童时期便是先看书后认字,上学时逃学为看书,自小喜爱收集“破烂”,喜爱捡拾人家不要的,可是她觉得好的东西。小学时有一次路过见人家挖出的不要的大树根,竟自己要了去一路沿街拖回家。还在孩童时代便阅读大量杂书,家中的古书,连同市面上的书籍几乎都看遍。有的人活了一辈子,却活出了人家三辈子的故事,三毛大概就是如此吧。她读万卷书,亦要行万里路,撒哈拉沙漠的生活开启了她的写作才能,与丈夫荷西结为夫妻,至于后来的故事,她万水千山走遍,无论是墨西哥,还是哥伦比亚,还是秘鲁……,起承转合,一次又一次在大世界里寻找那份相应于自己的“感应”,无论是立于玛丘毕丘,还是敦煌莫高窟里的壁画之“悟”……那时候,她却是一个人了。

时代的路口,洪流依旧在狂奔,淹没了,又浮现出来,千千万万的民众,千千万万的故事,多少个春秋在面对同一份夕阳时,伫立的人,还在吗?来的来了,去的去了,来去之间,那年那日的风声里,那年那日的海岸边,那个时代的女人,还在吗?,回望,“楼高日尽,望断天涯路。来时陌上初熏,有情风万里卷潮来。推枕惘然不见,分携如昨,到处萍漂泊。浩然相对,今夕何年,谁道人生无再少,依旧梦魂中。但有旧欢新怨,人生底事,往来如梭。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禅心已失人间爱,又何曾梦觉。这些个,千生万生只在,踏进红尘,何处是吾乡。”

这些由诗句组成的,《滚滚红尘》的篇名看罢就想着将其全部集合在一起。

合上书,适才的笔记上赫然,“红尘十丈,茫茫人海,竟还是自己的来处”,真是巧妙啊,够了罢?

——文/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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