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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也在这里(二)

推荐人:Byron O 来源: 阅读: 3.16K 次

五月,忙完一阵子,终于辞职了,想起大学时定制的旅游路线。这个陌生的城市,找不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同行,直到真正停下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泡完澡正欲大睡一觉,打开浴室门的时候才看见,去年从老家带来的白铃兰已经开花了。

原来你也在这里(二)

莫名的记忆扰动着莫名的情绪,情绪激发着抽搐的思绪,突然想离这朵花很近很近。外面的阳光不错,打开阳台的门,上面早已沉下来几厘米厚的灰尘。记得当时喜欢上这个房屋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个不错的阳台,尽管前面不是自己梦寐以求的海景,想着某个星期天的上午能晒晒太阳,心里暖暖的,就租下了这个比一般的房子月租还贵一点的房子,打肿自己的脸很想当个胖子。

开了门,就去洗了个手,要是刚开始来到这个城市的我应该早就拿起一块抹布去收拾收拾这些灰尘了,可是现在真的没有心情,工作已经没了,过几天应该会离开这个城市了。我把自己去年在二手市场买的躺椅搬到了阳台上,紧挨着白玲兰。有时微风经过,芬芳令人陶醉。人类真是神奇,无时无刻不在思维,一秒几千万种矛与盾涌入脑洞,辗转反侧来的如此容易。突然很想看书,大四之后就没有认真的看过一本书了,进卧室左翻右翻,找到一本还未拆封的书,已经不记得是哪一天晚上自己一个人下去闲逛时买的了,《lost horizon》。

大学仓促的毕业之后,也曾到过几个不同的城市,谈不上对这些城市有什么高或低的评价,仿佛这么长时间以来,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感觉,不好凭空的像那些城市里的主人一般欣喜若狂的感叹评价着自己的生活,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大多数时间我都是一个人,一个人起床,一个人刷牙,一个人出门,一个人上班,一个人吃饭,偶尔心情实在不好就会一个人下楼走走,一个人去路边摊吃烤肉,一个人去咖啡店,一个人看电影,再一个人上床睡觉。久而久之,若是以习惯自居应该是可以的,所以到最后已记不清自已会对生命有何高深的感触,对繁华的城市又有何种准确的描述。

偶尔也会和几个同事一起去另一个同事家吃晚饭,不过这种偶尔已经无辜的被我记不起是什么时候的偶尔了。他们上班穿着自己在各种大型商场精挑细选的名牌西装在中间的过道里走来走去,手上捧着帮同事或者上司带的早餐和咖啡,或者拿着各种工作的创意和策划,皮鞋在光亮的地面上滑行,但是他们走的很稳很快。时不时的感慨自己应该是老了的吧,虽然一直以来就不在意这些的我,有些时候看到自己上身随意批着笨厚的毛衣,松松垮垮的,心里也试着讨厌过自己。他们遇见每个人都能挤出很好看的一笑,或者加班的时候几个人大声的说着笑话或段子,当他们说到一些我很喜欢的段子,我也会和他们一起笑,甚至有时候一个人想起他们之前说过的笑话,就会笑个不停,他们还以为我捡到钱了。

最多的时候还是看见他们聚在一起,严肃的聊着最近国际发生的事情,要是没有或者对方不感兴趣,就会聊聊生活中的事情,总有一个人宣讲着自己的人生格言,阐释着小学生知道的道理。也许以前有个时间我也像这么样,对生活充满了奋斗的激情,也许在某天我终于发现自己根本就不适合讲话,无论什么话,总是容易说不到点子上,甚至会伤害到别人,也许在某次来到一个新的城市后我选择了沉默,不过庆幸的是他们的周围我在那里,看着他们端庄礼貌的言行举止,看着他们出门前精心打理的头发,看着他们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家,看着他们贤惠美丽的妻子,看着他们懂事安静的孩子······

唯一让我记的很清楚的就是我总是在五月辞职,无论在哪个城市的哪个公司,无论是干的很好还是很差。可能是碰巧,可能是另外的理由,反正总是在五月。

估计打算了七八年,若是以后辞职就一定要去自己喜欢的地方看看。美丽草场的苏格兰,伟大航海的葡萄牙,种满郁金香的荷兰,埋着宝藏的蒙特克里斯托岛,神秘热情的加州······

可是一次都没有去成,可能自己太懒了,或许害怕见到之后失望的心情,或许在等那个人同行,反正我一次都没去。

拿着书在太阳下假装看着,等到肚子自然饿了,就一个人去下面的牛肉汤面店里吃了碗汤面,下午一直睡到傍晚,书被翻了一页。刚刚吃完晚饭后,手机嗡嗡嗡的震动着,电话那头亲切的声音总是能让世界上所有的冰山融化,使水漫过了眼眶。一时真想打死自己,爸妈年纪已经这么大了,可是自己却还在满世界寻找即将辞职离去的城市。举着手机,沉默了沉默,电话那头想起了一次又一次的那句话——是不是又辞职了,没地方去就回来。

我是如此的痛恨着自己,挂断了手机,一个人靠着墙壁。不清楚为什么每次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非逼得我辗转反侧无数次,反复斟酌却还是要辞职,还是要在这个令人讨厌的五月不情愿的辞职。我一夜都没有睡觉,下去买了包烟,从没抽过烟的一个人关着灯,胡乱的抽着,一滴泪陷入了脸上显示已经不再年轻的皱痕。天快亮的时候,我起身收拾收拾自己,将房间里不要的东西都封了起来,走在了回家的路途上。这是最后一次了吧。

我带上了那盘白玲兰。先前说过了,是去年从故乡带过来的。去年五月大概这个时候,我也辞职了,回到故乡那个只属于我们的地方,我发现了这颗快要死了的白玲兰,就在本应该开的最灿烂的季节,有一颗脱离了其他的伙伴,独自长在离他们有段距离的地方,四周都长满了郁葱的草,也许是这样导致白玲兰已经快蔫了。我在她旁边站了近一个小时,最后决定让她同我一起去另一个城市。

车子趁我不注意就已经开动了起来,或许我根本就不想注意,只是想趁着这么多时间最后回忆回忆。

看着手里的白玲兰,也不知道你现在过得可好。想起一开始,我们发现这些花的时候,还不知道她们叫什么。小孩子的行踪总是被大人担心,而我们又偏偏是在最调皮的年纪,大人们总是叮嘱我们不要到深山里去,那里有吃小孩的野狗和野猪,这些话能够吓唬住我们一时,可是一旦村庄里所有的小路,所有的小河都被我们玩过了之后,总是想伸手看看最里面的东西。于是我们夸张的偷走父亲抽烟用的打火机,并带上过年家里留下来的爆竹,听说野猪都怕爆竹,拿上几个粗实的棍子,就这样出发了。

一切比我们想的要轻松的多,路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东西,而且还有一条小路,应该是喜欢骗人的大人们自己工作时开辟留下来的吧。走着走着,你说走不动了,于是我们停下来休息。旁边有水的声音,我们过去一看,傻眼了,眼前一片白茫茫的就是这种花,虽然那个年纪,好像美这个词我们都不会用,不过心里就是很欢喜,一种说不出来的欢喜。虽然我们并不知道那是什么花,我们约定,这里是属于我们的地方。

那一段时间,我们每天都去那里,在草地上折各种各样的纸飞机,玩着刚刚传入这里的游戏。就这样,也不知道是谁给下的界定,不记得我们会不会有清楚地意识意识到我们长大了,或许只是回头看的时候才能清楚下的界定,现在已经不知道了,因为我们现在拥有的只有回头看和向前看了,反正就是长大了,我们去的次数少了。仿佛长大了,心里老是装着以前一个不会装着的词语——不可以。

有一次,你说你很不开心,让我陪你去那里。你埋怨了很长时间,大概是为了你父母老是吵架的事情,具体的已经记不清。从小就不会说话的我,只好站在那里,你把头靠在我的肩上,我努力的定住自己,不让自己的肩膀抖动,甚至稍稍屏住了自己的呼吸。我们都看着前方,却想着不同的事情和不同的你。最后我们一起躺在地上睡着了,你不知道的是我下定决心从今以后不能让任何人伤害你。

我们被大学各分东西,毕业之后,更是找不到你的踪迹,尽管手机里存着你已经换过十几次的号码,但每次翻到那页之后就又将手机关闭。你有次伤心的给我打电话,说很想再去看看那里,看看那里的白玲兰,我答应了你。那也是个五月,我第二天就辞职了,可是第二天晚上你又打电话说没事,让我不要担心。没和你说的是后来我一个人回到了那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五月辞职信。希望能有一次遇见你,终于,去年在那里遇见了你。当时真的很祝福你,尽管你要嫁到遥远的美洲去。

你跟我说,你后来查到了花的名字叫白玲兰,而且我们傻乎乎的只看到她很美丽,其实她有毒。我坐在一旁,看着你。你问我是不是所有都这么矛盾,越美丽就越毒,走了二十年的路,却只记得不到一半的路。以为做同样的决定易如反掌,到最后却发现还是犹豫踌躇。我把头埋在五月白玲兰的草里,透着花看到的阳光没有那么刺眼,我说这里永远属于我们。那一刻,其实我可能最想说的是,不清楚,也许最好的保护就是伤心。

半夜十二点才到了家,而爸妈都没有睡,看到上面亮着的灯光,我突然一下子感觉轻松了。一个人,一个地方;两个人,一个地方;四个人,一个地方。原来在这么多寻觅的地方总有一个地方。

第二天清早,带着刚从城里回来的花沿着小路来到这里,我把她埋在和她长得一样的花丛里,躺在上面,清凉沁透了鼻子,飘入脑子里。

还记得那时春天空气里都弥漫着青草的气息,到了秋天,到处又都是稻谷的芳香。河里的水很清很清,夏天下课,我们就去那里洗脚,希望能够凭自己的力气和运气捉到一条大鱼。山上种满了茶树,到了茶花盛开的时候,我们在茶树下躲猫猫,睡着了傍晚在母亲的背上被扛回来。那时候,我们无忧无虑,却总是充满了好奇;那时候,我们一天到晚打闹嬉戏,形影不离;那时候,你家离我家这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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