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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互为前置”的要害是权力利益化

推荐人:静思默耕 来源: 阅读: 1.81K 次

7月10日,全国政协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协商会,这是全国政协今年举行的一次重要协商议政活动。会上,委员们紧扣会议主题踊跃发言,并和相关部委负责同志坦诚深入交流,问题找得准、观点讲得透、建议提得实,达到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研究问题、共促改革的目的。

“审批互为前置”的要害是权力利益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2001年开始启动以来,确实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改革中还存在不少亟待研究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在有些地方和单位,审批中确有类似“你妈是你妈”证明、一岁多的小孩未犯罪证明、两年内没有夫妻生活的证明等令人感到“苦涩”的笑谈。

“苦”就苦在到这些部门办事的人,特别是那些来找这些部门要跑很远路的老百姓。有的人为审批,跑了不知多少路,找了不知多少回,按有关审批部门要求准备了所有材料,但一年多没有结果;可以说有的来办事的老百姓是欲哭无泪,有同情心的旁人是欲帮无力。

我有个在农村的熟人的房子已成危房,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准备好了材料,但最有关的三个单位都说,那别的单位批了我单位才能批。为办好审批手续,从打工单位请假,找了这个找那个;找到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他说很同情但有些单位镇里管不了,跑了近二十天没有结果。没办法,最后是通过关系找到其中一个“最狠”审批单位的上上级“打招呼”,这个审批单位才不耐烦的办了。后两个审批单位无法推了,只好批了。

这就是“审批互为前置”。获得一项审批的前提条件是其他部门的前置性审批,如果没有通过其他部门的审批,则不能获得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审批互为前置”是来求审批的人最害怕最无奈的,也是行政审批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一些审批单位在审批中时有利则争,无利则推,他利则拖,分利则拒,实质是公权力的异化。

据我那熟人的附近群众讲,老百姓要建个房子,一定要接那几个关键审批单位的头到镇上最好的酒店吃一顿,还要给千元左右的红包。我那熟人靠打工维持生存,房子都成了危房,建房了的钱都是找亲戚们借来的,哪有能力来这样办审批?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又是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关键所在。许多年前,有人讲,“审批经济”是“腐败经济”。“审批互为前置”损害了政府、法律、制度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和权威,不改革不行啊。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要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魄力,加快建立行政审批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加大行政审批部门的反腐力度,切实把中央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最大程度增加人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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