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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文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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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节,在酒桌上喝了半瓶茅台后,父亲和姨夫为姥爷是不是一个“伟大的父亲”吵起来。姨夫冷笑:他对儿女根本没有感情,否则当初就不会抛弃他们。父亲喝多了,可笑地晃着右手食指,以醉酒后的迟钝重复嘟囔: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你们都不知道,他是个伟大的父亲。要能为儿女挡子弹,他一定去。 我妈口中的我姥爷,像民国小说里的时髦青年:中山装,毛呢裤子,皮鞋擦得锃亮。其实他并非新式学生,读的是私塾,读了九年。从后来的言行看,他是写着旧体诗、追求新恋爱的民国文艺青年。姥爷出生于1932年,家里是卖布的。他娘,我太姥,是女中豪杰,一架织布机,纺线、织布、浆洗、售卖,一个人一气呵成。为卖布,她迈着三寸小脚,跑东跑西,生意做到武汉。三年大饥荒时,她只身出门,给小孩看病。别人酬谢她,给半个馒头、一把面、几颗豆,都存起来,拿回家,放锅里,弄上水,放点盐,或捣碎熬汤,能顶一顿饥。姥爷年轻时,太姥宠他,把他打扮得像少爷,为他娶了个不识字的农村童养媳。在老人的深谋远虑里,这种姑娘最贤惠,能专心伺候他。姥爷十三岁,姥娘过门,比他大三岁。圆房时他十六岁,还啥也不懂。生完老大(我姨),他接着读高中。二十岁,他懂事了,开始闹离婚。我姥娘不识字,在丈夫面前战战兢兢,话也不敢多说。她越这样,姥爷越嫌她不会说话。但他怕他娘,只要闹离婚,他娘就揍他,往死里打。断断续续闹了近二十年,生了俩女儿、仨儿子。我妈比我大舅大八岁,这当中的八年,姥爷基本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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