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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与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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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块相连的土地,分别属于两个地主,一块用作养牛,另一块用作种麦。牛群常常跑到麦地去吃麦,给麦地的主人造成了损失。应该如何解决这个纠纷呢? 稍稍熟悉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的提出者是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他由此推导出著名的“科斯定律”(又称“不变定律”)。科斯经过一系列的推导,得出的结论是:只要养牛地主和种麦地主的权利有清楚的界定,那么,他们之间就可以根据市场收益来确定是让牛吃麦,还是保护麦场,少养牛,然后协商利益分配。 科斯据此提出“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必要的先决条件”,他因这一发现而获得了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提出问题:如果科斯所描述的情况发生在传统中国,儒家将怎样解决这个纠纷? 儒家绝对不会采取科斯的做法,因为,在儒家看来,你养的牛跑到别人的麦田里去吃麦,显然是没有道德的事情,所以,能约束住牛的地主就是有道德的人,反之就是在道德上有瑕疵的人。要解决这个纠纷,唯一的办法是用道德约束,“井水不犯河水”。在如此的教化下,养牛地主和种麦地主将各自约束,划界相处,他们的道德因此得到升华,可是既定资源下的产出潜力则被完全地压制了。 换而言之,儒家的做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科斯的做法是“己所欲,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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