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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心得领会:在学习中躬身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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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两学一做”,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促使广大党员增强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尊崇党章、履行党员义务,强化宗旨观念,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在学习中躬身践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心得领会:在学习中躬身践行

【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在学习中躬身践行1】

党员干部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参与者推动者,也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直接受益者。抓好“两学一做”,将思想教育进行到底,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常怀忠诚之心,自觉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现如今这个社会,相对来说比较浮躁,面临的利益诱惑很多。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强化守规意识、执规意识,时时用党的纪律来严格约束自己,严格“按规则、按程序、按制度”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这就要求我们从小事做起,不为物欲所累,慎独慎初,自警自省,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通过学习党章,党员必须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党组织把党章党规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党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将党性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核心内容进行。学习贯彻党章要长期坚持,要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使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真正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学系列讲话”,能够更深刻的了解党章、实时政策等,领导的一系列讲话是历史经验和现实理念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机组成部分,是指引我们事业奋勇前进的灯塔,必须学深悟透、贯彻执行,才能确保一切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学习的目的在于使用,在于实践。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目的在于运用,这就促使我们必须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党员需要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工作。

通过思想教育的学习,要求我们如何做得更好?

首先是要始终把党性修养作为永恒的课题,做到经常对照党章,反省自己思想,做到自觉修正错误言行,表里如一。努力为人民掌好权,多为人民谋福利。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足了功夫,坚定信念和忠诚,才会有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

其次是要严格自律、心怀敬畏、保持警醒,自觉接受监督,使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严把小节,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入手,严以律己。

最后,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增强作风建设的意识,大力弘扬廉洁精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心存敬畏、勤于自省,才能将他律变为自律,变外在的规则为内在的价值,真正将思想教育进行到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心得体会:在学习中躬身践行2】

当前,“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正在全体党员中陆续展开。笔者认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员本色,增强各项本领。作为党员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提升个人党性修养、砺练为民服务本领,模范践行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应注重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要有看齐意识,务求政治合格。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率先垂范,为全党同志做出了标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修身立业之本,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从根本上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在不断的学习中认真检查自己的思想灵魂、政治定力,检视自己在大事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向以习近平书记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把对党的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就是要着眼作风建设常态化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把自己摆进去,在查问题、析根源、列清单、抓整改上付诸于行,一项一项抓落实、不达标准不收兵,真正树立起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政治上合格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是要有进取精神,立大志做大事。什么是“大事”?孙中山先生讲:“就是无论哪一件事,只要从头至尾彻底做成功,便是大事”。邓小平同志当年复出时也曾说过:“我这次出来工作,不是为做官,是为了做事”。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过历史的接力棒,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心目中的大事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是立大志做大事。焦裕禄、杨善洲、吴金印等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他们做了多大的官,而是他们做出了在常人眼中认为是小事,而群众看来是大事的业绩,体现出了党员领导干部立志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的权力观和拼博进取、实干兴业的政绩观。志当存高远,事须躬而为。只要我们秉承“创新、发展、共享、绿色、环保”理念,在党中央的正确引领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正确的道路上踏石留印、在行之有效的举措中抓铁有痕,就一定能够在新常态下爬坡过坎、行稳致远,党的“十三五”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三是要有担当责任,甘于奉献付出。为官意味着责任和担当,预示着奉献和付出。焦裕禄同志到兰考上任前,坚定地向党组织表示:“不改变兰考的面貌,我决不离开这里”,他团结带领全县人民顽强拼搏、奋发图强,创造了兰考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习近平同志在俄罗斯索契接受俄罗斯媒体专访时说:“我个人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当然是都被工作占去了。”从总书记个人风趣的自问自答中,我们能够充分领略到作为国家元首他牺牲自我,为民请命的崇高人生境界和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光辉形象。“当干部就应该能吃亏,能吃亏自然就少是非……”豫剧现代戏《村官李天成》中里的唱段,不仅唱出了党员干部需要有既能吃苦又能吃亏、既能受累又能受气的胸襟、肚量和心态,更需要有一种敢于牺牲个人名利,为党的事业勇于奉献的精神。做不到这一点,为官就会感到憋屈、难受和尴尬,就会偏离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教育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继承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敢于担当、在服务群众做合格党员的实践中弘扬奉献的精神,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清风正气。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加强作风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精气神,树立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良好形象。

四是要有大局观念,注重团结协作。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工作方式方法的传承。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能够自觉地认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一分子,要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思想沟通,善于从团结中得到力量,从合作中找到方法,从集体中获得快乐,真正形成互相信任、尊重、帮助、支持的氛围,确保领导班子和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只有营造了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我们上下之间、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搞好配合,补位而不越位、搭台而不拆台,真正形成有向心力、凝聚力、竞争力、战斗力的团队,才能始终树立党员干部先进性、纯洁性的良好形象,当好引领广大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火车头”和“示范兵”。

五是要有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廉洁自守能提升生命价值,放纵私欲是自毁锦绣人生。廉洁自律是一种美德,也是共产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严于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焦裕禄同志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生动体现了共产党人严于律已的高尚情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已、守住底线就要依据“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的要求,“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坚决不干;要时刻珍惜岗位、珍惜手中权力、守住信念、道德和法纪防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自觉接受来自纪律和法律的监督、党内与党外和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工作和生活,真正做一个干净无私、充满阳光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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