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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人力社保局任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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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又过去一年,新一轮的工作计划怎么写?下面就由小编带给大家2017人力社保局工作计划,希望会喜欢。

2017人力社保局任务方案

2017人力社保局工作计划(一)

20××年,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区委、区政府“转方式、调结构、谋发展、惠民生、促和谐”的总体要求,以民生为本为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加强人才高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统筹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1、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进一步明确责任,把促进就业工作列入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坚持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并举,继续实施“1+3”就业特别计划,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金山区2009年加强就业援助稳定就业局势的若干补贴政策》。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争取成功创建2~3个充分就业社区。全年就业实现新增就业岗位20000个,净增就业岗位5000个,帮助成功创业300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6790人以内,完成青年见习1000人,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培训外来农民工2400人。

2、拓展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摸清用工需求,收集岗位信息,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量使用本区户籍劳动力。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做到岗位共享。加强劳动力资源信息与企业岗位的匹配,努力提高就业成功率。

3、加强就业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统筹规划,在春节前后举办形式多样的用工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用工需求平台。加强跟踪服务,做好求职者应聘后续服务,努力提高招聘成功率。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主体,依托社区和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指导,引导青年人树立“劳动光荣、自食其力”的观念。充分发挥村(居)委干部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积极作用。及时将用工信息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传递到社区及农户家庭。以村为单位,组织失业、无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各类用工招聘会。

4、重点扶持,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强创业政策宣传,以创业典型鼓励劳动者勇于创业,增强劳动者自主创业的信心。组织各类准备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突出重点,继续将“白领”创业作为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的重点,从政策、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5、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员考核机制,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就业援助员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就业援助员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调整公益性岗位管理方式,提高公益性劳动组织运作效能。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

6、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按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实行以“自主择校、自费培训、补到个人”培训补贴办法。充分整合社会各方面培训资源,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努力实现技能培训与就业的无缝对接。鼓励青年参加职业见习,为青年人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落实上海市“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高外来农民工职业技能。通过技能竞赛、校企合作、高师带徒等多元培养评价模式,探索建立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机制,努力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

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人才高地建设

7、优化本区人才引进环境。围绕本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需要,着眼于“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不断完善本区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及时受理人才居住证办理申请,为符合条件的人才落实居住证转户籍和直接落户政策。继续落实“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大学生到基层锻炼,做好历届“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的考核、培训、回访、安置。

8、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流动、激励等一系列政策,激发人才活力和潜力。加强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围绕本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需要,加强对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服务。

9、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人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和街道、镇两级人才服务网络,为基层及用人单位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加强人才市场的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形成融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于一体的人才服务平台系统。重点要加强对企业人才服务工作,为特殊人才提供个性化服务。积极开展人才交流,通过人才招聘会等形式为企事业单位招募和储备人才,努力实现长三角区域人才资源共享。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民生改善工作

10、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实施网格化管理,对用人单位参保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将从业人员按规定纳入基本社会保障范围。加大农村户籍人员社会保障的扩覆力度,将农副业从业人员纳入农保,确保应保尽保。落实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继续加强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参保力度,综合保险覆盖70800人(包括成建制建筑企业参保数),逐步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保比例。

11、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和实施2010年农保缴费和养老金计发标准。逐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农保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农保养老金水平和老年农民养老补贴金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本市新农保实施方案的精神,做好新农保启动相关准备工作。

12、加强医保管理工作。强化医保综合管理,确保各项医保制度政策的平稳运行。进一步完善医保费用总额预算。规范医保结算项目库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监督,促进医保费用合理使用。按照《金山区公务员医疗补助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加强医保信息安全管理。推行医疗保险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医保经办服务管理水平。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3、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落实《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贯彻《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范事业单位录用程序。根据管理、专业技术等岗位的不同特点,确定本区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核录用办法。稳慎做好本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称服务企事业单位、服务经济的作用。妥善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安置任务。积极稳妥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14、加大从基层选拔公务员的力度。按照“先选调、后招录”的原则,推动区级机关面向基层和企事业单位选拔公务员,扩大从优秀村干部、居委会干部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招录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规模,区级机关录用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

15、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公务员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提升公务员培训的质量。完善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机制,加快培养优秀青年公务员、后备干部。

五、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16、妥善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加强仲裁员队伍业务和行为规范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调解网络。依托“大调解”工作格局,夯实基层调解工作基础,健全多形式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快速、及时、方便化解劳动争议。

17、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意识,把法律宣传教育寓于监察执法的全过程,指导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管理、减少违法用工现象,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加强对企业用工等情况的动态了解和监控,加大对欠薪、欠保和非法职业介绍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发挥欠薪保障金作用,加快对欠薪案件的处理,重点化解群体性欠薪案件,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18、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和工伤认定。推进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着力提高协商的实效,并将工作推进的重心下沉至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指导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时制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任务不均衡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伤认定的基础管理和流程管理,着力提升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扎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9、努力提高行政效能。贯彻落实金山区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以公众需求为核心,加快资源整合,完善窗口、网上办事的内容和功能,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劳动监察协管员、就业援助员两支队伍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20、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实践“六个一”服务承诺,以开展迎世博立功竞赛、窗口单位规范服务达标活动,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实现“优化窗口服务、展示文明形象”的目标要求。

2017人力社保局工作计划(二)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改革统揽、法治引领,问题导向、创新突破,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的总要求,继续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个服务”、坚守“三条底线”、做好“七大板块”工作,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新发展。

一、促进就业创业

实施“1+3”的新一轮更加积极创业就业政策,完善相关具体操作细则,健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继续把新增城镇就业纳入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绩效评估范畴,实现全市新增城镇就业4.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全面加强政策、资金和服务保障。认真落实省委创新创业大会精神,推动大众创业。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落实好《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培育扶持2个以青年创业为主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实施“双百工程”和“2151工程”。

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建立健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完善实名制登记和跟踪服务制度。完善“积极政策保障线”、“留岗招聘保障线”、“公益性岗位保障线”三条就业援助保障线,做好化解产能过剩中下岗分流职工再就业以及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就业。

推动职业培训创新发展,全面实施职业培训普惠制度。积极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计划,稳步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不断完善职业培训各项政策,建立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发布制度。进一步夯实职业能力建设基础,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实施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快我市重点优势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实施技工院校三年振兴计划,建设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研修平台,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鼓励和指导各地、各行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做好2015年湖南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和全省旅游服务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和组队参赛工作。稳步推进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改革,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全面规范鉴定工作,着力提升鉴定质量,稳步扩大鉴定数量,努力夯实鉴定基础。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要求,制定好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合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逐步推动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主创业。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启动调查失业率统计。健全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加强就业失业状况动态监测,做好失业预警试点工作。实施基层平台人员能力提升计划,研究制定基层平台服务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基层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探索基层平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行动。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有序推进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与经营性业务分离,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遗属待遇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进园区企业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认真做好市县关闭破产国有企业欠费预留挂账,积极推进网上办理退休审批。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生存认证管理制度、参保缴费激励制度,进一步推进市级管理体制的完善,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调整,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筹集。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

全面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筹资和待遇保障机制,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和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适时调整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创新医保管理服务机制,巩固完善医保市级统筹,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启动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参与配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做好以矿山、建筑、餐饮服务为重点的工伤保险参保工作,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家政服务业、网络服务业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征缴办法。健全工伤预防制度,探索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探索实施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有效方式。贯彻落实人社部即将出台的《生育保险办法》,规范生育保险政策和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完成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开展基金安全评估试点,扩大监管软件应用领域,组织基金专项检查。出台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程,落实要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基金安全问责追究制度,建立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及联合办案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约束机制。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试点,推进五险合一征缴,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完成行业企业社会保险纳入地方管理。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子社保”工程建设。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人才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加强市级人才工程与省级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工程的衔接。完成第二届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的选拔推荐,进一步完善湘西特聘专家制度,扩大覆盖面。加强为贫困地区搭建科技平台工作,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项目。开展博士后制度建立30周年纪念活动。积极探索促进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尝试建立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产业园区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提升中小微企业科技竞争实力。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全面推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配合修改《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做好201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

扎实推进“外专百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海外名师惠三湘”引智工程。加强外国专家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国家“友谊奖”申报推荐工作。认真抓好出(国)境培训和引进境外师资培训工作。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在国家、省出台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两个管理规定后,及时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坚持“四考合一”,积极配合省组织实施2015年度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深入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工作。加强公务员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探索建立公务员任职宣誓制度。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降低进入门槛政策。健全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机制,推进人民警察的招录培养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配置,出台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严格机关事业单位流动调配人员的资格条件;严格执行流动调配人选的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考试制度,落实流动调配人选的公示制度;严把人员流动调配审批关,加强对基层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监督指导,遏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中各种违规行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和《湖南省退役运动员安置办法》。继续抓好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时做好国家、省里评选表彰推荐及2015年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公开招聘指导和监督。健全完善公开招聘审核备案程序,严格招聘方案审核备案制度,落实招聘结果公开制度,严格实行拟聘用人员审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分业分类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切实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建立以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动态调整试行办法》,做好岗位异动审核工作,健全岗位聘用情况年度备案制度,研究岗位设置信息化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申诉规定。继续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进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开展考试环境治理,加强人事考试考点建设和队伍建设,健全考试安全运行机制,推行电子化考试,完成全年人事考试任务,推进科学考试工作。

确保完成201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完善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政策措施,抓好2015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军转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

五、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按国家、省统一部署,研究实施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方案,推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研究实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补贴政策;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制定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的意见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研究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公务员工资统计工作。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全面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贯彻落实《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做实协商成效。

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全面推进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贯彻国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意见》和省制定的实施办法,研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规范企业裁减人员规定,研究出台规范劳务派遣实施细则。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配合省制定实施《湖南省建设领域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湖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定》和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配套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服务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分析通报制度,实施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公开审理办法和仲裁员廉洁办案规定,加强案例指导和适用,实施仲裁导诉服务等制度,加强调裁衔接和裁审衔接,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制定出台《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衔接工作。出台推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职业化建设的扶持政策,开展“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

七、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制定2017年绩效评估和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创新评估手段,探索建立绩效管理数字化平台,强化过程管理,加强日常督查督办,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创新评估方法,完善多元化评估主体体系,强化公众参与,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绩效管理的制度建设,启动绩效管理立法工作,建立民生实事项目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健全绩效评估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度体系。加强绩效评估队伍建设,举办全市绩效评估工作人员培训班,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绩效管理队伍。

八、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

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组织“十二五”规划落实,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草案。启动“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扎实抓好《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大力推进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建设,稳步推进信息化人社建设。完善统计制度,优化统计指标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推进本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重点项目统计调查和监测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平台建设,加强就业人才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布局合理、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网络,加大标准化建设力度,不断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升经办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以党员干部“三严三实”教育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人社人为人民”的工作理念。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做好12333和12345电话咨询服务和工单处理工作,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加强新闻宣传,着力构建人社立体宣传矩阵,创新开展人社工作重点、亮点、特色宣传。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网上办信力度,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做好职能机构调整和人员定岗工作。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及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针对局“资金管理、人事考试、职称评审、项目招标、行政用权”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努力在强化规矩意识、持续纠正“四风”、创新行权监督、严肃查处问题上下功夫,切实推进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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