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
有一文兄,好酒喜谑。娶一娇妻,颇有文才。一日酒醉,捉笔成文,写道:
虎妹你好:
今有妖精一个,年方二八,貌美如花,嗓如黄鹂,腰不盈掐,皮白肉嫩,胸大如瓜。谈笑声声入而,行止袅袅娜娜。果真是带在身边开心,搂在怀里舒心,养在房中趁心。我有替天行道之心,也有舍身取义之仁。如此尤物,我若不收,必定祸害他人。今借酒壮胆下定决心,收此妖精。恳请老婆大人准允。如蒙特批,保证做到如下几条:
1.大权你掌,小家我当;妖精我管,顺理成章。
2.妖精迷人让她迷我,你睡旁边让他跟我,要是看不顺眼,请你旁边去躲。
3.我陪妖精吃,我陪妖精喝,我陪妖精睡,我陪妖精乐。只让妖精祸害我,绝不让你动手摸。
健哥拜上
嫂嫂见状犹喜且怒,也附书一封。
健哥阁下:
前日遇一狼兄,长的玉树临风;虎背熊腰大眼,说话声如洪钟;羡我丰满成熟,夸我风情精通;有意和我相好,还要跟我私通。我今已做你妻,当然从一而终。断然拒绝与他,让他吃铁碰钉 。哪想你是小人,竟敢瞒我偷腥。你要敢娶妖精,我就敢嫁狼兄;看谁疯得厉害?看谁玩的最凶?让你戴戴绿帽,让你劳而无功;让你儿女无爹,让你人财两空。不信你就瞧瞧,掂掂孰重孰轻?话我先说到此,小妹等你回声!
虎妹即日
文兄酒醒,读之大笑,朗声嚷道:
我想妖精是瞎扯,有心无胆;
你遇狼兄属侃空,故意气咱;
两个活宝瞎胡闹,成心开涮;
开心逗乐在其中,相爱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