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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员十八大六次会议心得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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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教师十八大六次会议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员十八大六次会议心得领会

【教师十八大六次会议心得体会1】

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员党性锻炼,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途径。严格党内生活,特别是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生活,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能够有效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治小者不可以怠,怠则废。”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社会基层的“神经末梢”,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新形势下党的事业开展的重要保障。

但是,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还存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意识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需要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入手,通过固定长效的学习机制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拓展,真正把党员管理严起来,让党员队伍“活起来”。

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临海市不断涌现出坚持每月集中学习的村党组织典型。20××年,临海市全面推行“党员学习日”制度,引领带动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经常性学习机制,学习成效明显。

“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党员学习日”始终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通过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坚定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将“学议用”融为一体,通过“书记讲、党员议、群众评”等方式,提高党员群众对“党员学习日”的认可度和参与度,逐渐形成了“有事议事为群众,无事学习强党性”的良好风气。对村级重大事务公开征求党员意见,听取党员建议,接受党员监督,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凝聚村级事业发展合力。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学习机制,提高“绝大多数”党员的理论素质、党性修养,才能保证党的队伍后继有人,党的事业长盛不衰。

【教师十八大六次会议心得体会2】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那么,《准则》对我们党的组织生活有哪些要求呢?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要求之一。然而在决策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过于强调个人意志、忽视群众声音,使得党内的“民主”和“集中”失去效力,民主集中制无法贯彻执行。

针对这一问题,《准则》提出,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

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长忠说,这项原则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应该充分发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

“‘一把手’大权独揽”“党内不同层级间沟通渠道单一”“普通党员意愿难以及时有效表达”……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党组织民主执行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与监督权无法得到保障。

根据《准则》相关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

除了这项明确要求外,《准则》还提出,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凝聚智慧和力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党要长期执政,必须发扬党内民主,保障每个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不断激发党内正能量。

2017年和2017年,我国地方领导班子将集中换届,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党中央高度重视,对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提出明确要求。然而,一些地方在选人用人过程中仍然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跑风漏气等情况。今年10月18日,中央组织部对一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案件进行了通报。

《准则》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需要打造一支过硬的人才队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党的各级组织应该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

“一些基层党组织生活、中心组学习等流于形式”“有的党组理论中心组组织活动不健全等问题突出”“一些党员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淡薄”……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十八届中央第十轮巡视的27家单位的反馈情况,指出这些单位普遍存在机关党委作用弱化、基层党建薄弱等问题。

《准则》提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

《准则》还要求,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说,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等,是健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激活基层党组织活力的重要手段,能在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中起到重要作用。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开展党内生活、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一大法宝。然而在日常工作中,一些民主生活会上党员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成为敷衍了事、无关痛痒的“表面文章”。

《准则》明确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除“四风”的前提和保障,党员干部应该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才能解决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保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教师十八大六次会议心得体会3】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通过参加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党性,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首先要摆正党员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党员干部不论“官衔”多大、地位多高,都是党组织中的一名普通党员,应当无条件地遵守党的纪律,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简化、不变通、不走形式,使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过程成为锤炼党性的过程。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必须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双重组织生活、警示教育、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这些好制度、好做法,都要真正坚持下来、严格起来,做到全覆盖。要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使各种形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使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党性检视和灵魂洗礼。要着力改进和创新党的组织生活方式,以新的经验指导新的实践,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既靠党员本人的自觉,也靠组织和群众的严格监督。要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防止形式主义。党支部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上级党组织要注重总结、推广开展组织生活的经验,帮助党支部和党小组提高党的组织生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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