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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制作合同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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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作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制作合同6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约目的

1、按本合约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制作电视广告片。

2、广告影片内容:

广告影片名称:

广告影片长度: 秒标版广告

3、本约广告片使用地区及媒体:中国大陆地区电视广告。

第二条:制作期限

1、本约广告片 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拍摄,七个工作日内以可交片。

第三条: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本合约使用币种为:____人民币__

2、本合约价款总额:__ __元,大写:_ _

第四条:价款支付

1、乙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50% 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于收到甲方开具的付款凭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___支票___形式支付给甲方。

2、甲方交付给乙方母带,且母带经乙方验收无异议或公开播放后,甲方应向乙方开据有效发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将50% 余款以 (支票)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片质要求

本约广告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广告片脚本、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法律权利

1、由甲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着作人署名权……

2、如为本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权、着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 甲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甲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乙方索赔,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乙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甲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甲方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责任条款

1、在制作过程中,如果乙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甲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甲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

3、甲方交付母带后,乙方对广告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母带提议修改的,双方得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八条: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迟延条款

1、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甲方拍摄延迟,乙方应按甲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偿。甲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甲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保密

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乙方所有之财产,甲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验收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母带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认可甲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合约转让

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签字)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寿光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赛野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富邦.水木清华住宅小区模型的设计制作安装。

一、 模型定制产品工作内容

小区总体沙盘制作安装

模型制作材料:模型胶板(ABS工程塑料)、有机玻璃、透明PVC、注塑模型汽车、人物、发光路灯、仿真模型草皮、草粉,各款模型小树、花圃、景观小品配件、优质灯管和LED显示屏一台。

制作工艺要求:

1、建筑均采用CAD制图、JDP雕刻软件绘图;

2、有建筑细部构件均采用激光雕刻工艺制作;

3、模型色彩采用喷涂工艺,做到定色准确整洁;

4、表现模型独特的优势;

5、表现路网灯光效果和景观绿化灯光效果;

6、模型底座:为大理石,时尚新颖,与展示场所协调统一;

7、建筑制作比例为1:100;环境制作比例为1:80;底盘尺寸为5.8m*5.8m。 户型模型制作安装

1、制作比例为底盘尺寸为0.8m*0.7m;

2、带玻璃罩;

3、内部带装饰和家具。

二、制作工期:合同工期为20个工作日。(以合同签定、定金到帐及图纸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计算)

三、制作要求

1、甲方提供的项目制作图纸资料及甲、乙双方有关在制作过程中的工作沟通、认可、确认为准。

2、本模型制作完工,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制作现场验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之后方可发货;待整个模型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再由甲方进行二次验收。乙方保证整个模型项目的制作安装全部达到甲方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依照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在模型制作过程中,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予以及时配合。如因甲方要求暂停制作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制作费用不予退回,对已发生的工作量,甲方应给予适当补偿。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提供项目制作所需图纸,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图纸不齐全而影响制作过程和如期交付模型,责任由甲方承担。

3、在项目制作过程中,甲方需对模型制作方案做出特别重大修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给予确认,同时支付相应的修改费用,工期相应顺延。具体细节另作补充协议约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按制作计划书承诺的制作工艺、材料及制作标准如期完成项目制作。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图纸限定的数据和甲方确认的方案制作,并及时征求甲方意见以便确保模型质量。

3、乙方须按甲方认可的模型材料进行制作,需调整的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安排专人对游园进行摄像,在沙盘制作时要突出游园的景观。

五、验收提货及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履行地为:寿光市

验收及提货地点:模型制作完毕,甲方根据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对模型进行验收。验收地点在乙方的制作场地内,以利于模型的局部调整。由乙方免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之后甲方需再次进行验收,送货及安装过程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货款,否则从逾期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每天计取罚金;如甲方逾期一个月未付清相应款项,乙方将有权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每天计取罚金。

2、乙方必须保证模型制作质量,并按甲方要求时间交货。如逾期完成,

从逾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合同总金额的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一月以上,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总金额的日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逾期导致的相关业务损失一并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图纸资料制作或安装模型,致使制作或安装的模型存在质量瑕疵,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拒收该模型,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外,并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沙盘元/?×元,底座为大理石加5000元,

平层户型套 元

复式户型套

共计12.15万元整(¥121500元)价款内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加工费、运输费、差旅费、普通发票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元)作为乙方前期工作费用;模型制作完毕,经甲方在乙方车间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价款的70%(其中包含预付的10000元前期费用);在模型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25%,余款在半年后一次性付清。

八.服务承诺

模型制作完毕交付使用后,乙方承诺提供终身免费义务售后维护工作,保修期内模型成品因质量问题而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损坏,乙方将保证8小时内派人免费进行紧急维修;如因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对模型造成人为损坏或对设计方案提出重大修改,维修费用和修改费用另计。

1、模型制作完毕,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

2、模型制作完工,日后如有修改,乙方全力配合。

3、日后模型如需参展或搬运,由乙方派技术人员协助搬运。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合同文本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寿光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上海赛野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帐户名称:

帐 号:

开 户 行:

制作合同 篇3

甲方:涿州市瑞兆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保定市鑫运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及规格尺寸:

一 )、制作T型单立柱双面塔牌一座,主立管¢1220毫米,£10毫米,横担管¢529毫米,£7毫米,柱高 米,总高 米牌面尺寸长18米高6米

二)、包括地基制作(地脚网架、挖坑、浇筑),塔体的制作、运输、安装,不含灯具和画面的制作。

三)、材料规格:

1、立柱为10mm厚螺旋管,立柱直径1220mm。

2、横梁为529mm×7mm螺旋管,长度为17000mm,两头封口。

3、连接横担马鞍子14#工字钢、龙门架12#工字钢中撑、10#工字钢左右立梁、8#槽钢上下焊接而成8套。

4、牌体为4#角钢焊接而成,0.4mm镀锌板铆制。

5、牌体张角为1:3。竖梯由4#角钢焊接宽400mm。

6、各龙门架连接挂牌面横担三道8#槽钢

7、脚踏板为40×4角钢及30×3扁铁焊接而成12套外踏步500?L内踏步400?L。

8、广告塔整体做防锈处理,立柱刷苹果绿油漆。

9、下法兰采用1600mm×1600mm×30mm钢板制成;上法兰采用1450mm×1450mm×16mm两块,钢板制成。

二、安装地点:

三 、工程造价: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元整

四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60% 元,制作完毕安装前付给乙方工程款的30% 元,安装完毕7日内付清剩余款项 10% 元。

五 、制作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审批协调:

甲方负责塔牌位置的整体审批协调,在地基定点挖坑和安装过程中甲方提前安排外围工作,如遇交通、城管、工商、消防、通信、河道、乡村、土地等部门检查阻挡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停工误工造成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

七 、双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按时完成,每逾期一天增加3‰的滞纳金。

2、甲方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以免延误工期。由于资金耽搁造成工期延误及乙方费用的增加由甲方负责 ,每逾期一天增加3‰的滞纳金。

3、保质期三年,主体抗阵风八级,抗震六级 。如遇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质量保证除外 。

4、甲方应定期对塔牌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整体的防锈处理、螺丝的紧固等),使其美观耐用,如因甲方未定期维护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 。

5、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未付清工程款前乙方对于塔牌产生的负面影响及连带责任均无任何关系。

八、组织验收:

工程完工后七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七日后如未能正常验收视为合格,并签收验收单;三个月内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对所制作的产品进行处理,并追回余款及每天3‰的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赔付对方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无责任方有权取消合同。

十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地法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4

委托单位: (甲方)

制作单位: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林改不锈钢宣传栏。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林改公开栏画面及不锈钢架等。

二、制作时限:20xx年5月23日上午11:30前完成。

三、项目总造价为:(详细费用见预算表)

四、人民币(大写): 整

(小写):¥ 元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制作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清活动款;按实际发生活动项目结算。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及要求。

2、负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画面内容审核。

七、乙方责任:

1、负责设计及制作公开栏画面和不锈钢架。

2、根据方案和清单落实项目顺利进展。

八、项目完毕后双方的全部义务、责任同时终止。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顺利完成项目,甲方可以拒付款。

2、项目交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表及相应销售发票,甲方收到后于15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狂风暴雨、山泥倾斜或与相关政策冲突等)造成项目不能顺利进行的,乙方在能力范围协助甲方完成制作或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经济合同裁仲。

十三、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制作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约定,委托乙方制作手体字库____套,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之原则,就此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业务约定

1.1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字体笔迹开发制作甲方的手写字库,具体为:

(1)全码版___套,单价_________元,全码版制作标准为:包含_________个汉字,_________个符号;字体特征:客户手写体;应用范围:各种文书处理。

(2)标准版___套,单价_________元,标准版制作标准为:包含_________个汉字,_________个符号;字体特征:客户手写体;应用范围:各种文书处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按规定填写专用字帖,完毕后交给乙方。

2.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需按时把预付货款给甲方,如因甲方付款而推迟交货日期,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2.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后期的特别字体的添加和长期维护。

2.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护甲方字体的安全性,不得擅自传播;甲方拥有该字体的所有权。

2.5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字体样本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把成品制作出来交付乙方,采取邮寄字库的客户以邮戳计。

2.6 乙方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制作标准制作,保证制作产品与客户手写字体的笔迹的一致性。

2.7 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时提供字体样本的权利。

2.8 乙方只负责手写字体字库的开发,不对该字体的使用责任负责。

第三条 其他约定

3.1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有所变动,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任何争议,双方无法解决的,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或者协商解决,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传真有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鉴于:

甲、乙双方有意建立长期采购、供货合作关系。

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框架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总则

1.1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本协议项下的订单向甲方提供 衣服(以下称“货物”)。

1.2 进单等相关文件中的要求为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1.3 本协议约定双方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建立合作之基本原则,甲方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具体质量标准、面/ 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根据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另行签署的订单确定。

第二条

2.1 采购订单 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间内,甲方于有采购需求时,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2.2 甲方每次发出采购订单前,将会以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其具有采购意向,并会要求乙方按照甲方采购意向的要求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货物的样品(即,货物的核可样)。

2.3 甲方每次采购货物时,先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列明采购货物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面/辅料要求、交付日期、地点、价格等具体信息。

2.4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确认,并签字加盖公章后,将原件一式三份快递回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以传真件确认,但应于传真确认当日将订单原件一式三份快递给甲方),甲方收到后签字并盖章,于5个工作日内回寄一份原件给乙方。

2.5 订单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6 一般情形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含有甲方知识产权的商标、尺码标等带有甲方标识的物料,物料给予不高于3%的加工损耗。乙方提供单件袋、钮扣、拉链片、装饰标、硬纸板、纸箱、编织袋以及无任何甲方标志的物料;具体情况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确认。

2.7 关于甲方指定面/辅料的特殊约定(不指定面/ 辅料的情形下,本款不适用):

2.7.1 本款之约定,乙方明确并同意:甲方根据自身需要,将可能指定面/辅料厂商及面/辅料,乙方将依据本协议条款采购甲方指定面/辅料厂商之面/辅料。

2.7.2 甲方仅指定面/辅料厂商,最终面/辅料采购事项须由乙方完成。乙方根据甲方对面/辅料的质量、数量及价格等要求,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商签署采购合同,并对采购之面/辅料承担品质验收及付款之义务。

2.7.3 乙方应严格控制甲方指定面/辅料厂交付期限,并对其交付的面/辅料进行品质验收,乙方须对验收结果负责,一旦乙方确认面/辅料厂商交付的面/辅料符合甲方要求的品质后,后续因面/辅料而导致乙方交付给甲方的产品不合格的,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更换、返修或退货;如确是因为面/辅料品质问题而导致的乙方交付产品不合格,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面/辅料厂商追偿。

2.7.4 乙方有义务按照与甲方指定的面/辅料厂签署的采购面/辅料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指定面/辅料厂支付面/辅料款;如因乙方未按期付款而导致面/辅料厂商直接向甲方追索的,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自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相应面/辅料款后先行支付给面/辅料厂商;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

2.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外发生产,即不得擅自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加工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订单;甲方取消订单的,乙方除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外,还须按照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

续要求乙方赔偿。

第三条 交付

3.1 乙方应至迟于订单中约定的到货日期前5个工作日,完成大货生产,并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负责将大货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保险事宜,并承担其费用;货物在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3.2 货物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地点人员进行签收后,视为交付。

3.3乙方应在货物交付之前【2】个工作日将货物的订单编号、名称、数量、包装件数、重量、体积、发运日期、车号、运单号、等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入库采购单电子版本,乙方打印出来后,随乙方的出货装箱单发出,放置在1号货箱里。

3.4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在交付货物时,须提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3.5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货物允许溢装【±3】%,如货物溢装超过【±3】%,双方另行商定处理方案。

第四条 质量监督与验收

4.1 乙方在进行大货生产前,应先行向甲方提供每色每码产前样两套,经甲方检验后,如产前样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免费提供。

4.2 在乙方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派员对乙方生产情况及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无故阻碍甲方进行检验,而导致交货期延迟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3 乙方完成货物的生产,在货物出厂交付给甲方前,应通知甲方进行出厂前检验;甲方于收到乙方进行出厂检验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货物出厂前的质量检验;检验合格,乙方按照本协议及订单要求的时限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4.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对货物进行入库前的检验,包括对货物数量的清点及质量的检验。检验方法为:抽检。甲方应于乙方交付货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次检验,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向乙方出具验收单;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如逾期未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验收单所载内容。

4.5 验收标准:

4.5.1 甲方依据本协议及订单、生产工艺单、质量改进单等文件及样品的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前述标准不一致的,以签署日期靠后者为准。

4.5.2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抽检后,如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不足90%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将全部货物运回,由乙方按照约定标准进行检验,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更换、重新制作,向甲方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甲方亦有权根据自身判断,选择解除订单,甲方退回全部货物,乙方返还甲方已交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4.5.3 甲方对乙方到货进行验收,如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合格率在90%以上,则甲方有权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退还乙方,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重新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

货物;或,甲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就不符合质量标准部分的货物要求乙方退货,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货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5.4 本协议未约定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将以甲方即时执行的《品控手册》为准。乙方确认:遵守甲方《品控手册》中关于产品质量、品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4.6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的货物检验及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乙方仍应就其向甲方交付的'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4.7 甲方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品质检验的,乙方认可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验货结果。

4.8 货物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仍须承担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在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依据本协议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条款处理。

第五条 包装

5.1 乙方负责对货物以单色单码装箱的方式入箱,使之适合多次运输、多次搬运、卸装的要求,并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加上防潮、防雨、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保证货物运到指定地点时无破损、无脏污。

5.2

5.3 包装方法:以订单上列明的标准或甲方要求为准。 其他特殊包装要求可在具体采购订单和发货通知中具体约定。

费用 第六条

6.1

具体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在订单中约定。甲方应将货款支付至乙方如下帐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如乙方变更帐户信息,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款项未能按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6.2 订单项下的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出货单据和17%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双方确认,订单项下的价格已经包含了货物采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包装、运输等费用,甲方无需就货物采购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甲方增值税发票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税务登记证: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富丰路2号2-23幢17层1-8号

电话:010-83607650

6.3 因本协议项下货物采购所发生的其他税负,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4 甲乙双方平常往来的文件、样板、批板由各寄出方承担费用;补料、返修、返工、更换、重新交付的运输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7.1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180天为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如甲方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更换或退货。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回复意见,并在要求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如乙方无法更换货物,或乙方未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2】日内回复,甲方可要求退货。甲方亦可不经过更换程序而直接要求乙方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退货。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提出要求后【15】日内退还相应货款或由甲方自应付给乙方的货款或乙方质量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物的,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就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7.3 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作为乙方产品的质量保证金: 7.3.1甲、乙双方每签订一笔订单,乙方同意由甲方保留该笔订单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该笔订单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

7.3.2 乙方同意:在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作为本协议有效期间内所有订单的固定质量保证金(或由甲方于双方签署的第一笔订单货款中直接保留该部分),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延期交货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协议或订单约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直接自该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不足以支付违约金、退还的货款或甲方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须据实赔付。乙方确认:在本框架协议有效期限内,保证金金额不足 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应予以补足。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前述情形的,本框架协议项下最后一笔订单质保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量保证金收据向甲方提交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甲方凭收据向乙方返还该笔质量保证金。乙方确认:采用固定质保金方式的,在甲方采购量明显增加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保证金数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双方确认,乙方仅得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未被修改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商号等;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从事任何可能使对方的知识产权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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