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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制作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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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制作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制作合同5篇

制作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展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一、合作内容

1、要求加工安装明细单(见附件)

2、合同履行期间: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3、广告画面安装地点:

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前述费用已包括税费、制作费、发布费、设置费、维护保修费、城管报批费等。

2、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进行展板的制作,甲方按制作要求及验收方法对展板进行验收,验收报告(附照片)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及履约支付的依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以上付款,甲方以转帐支票、电汇或其他银行结算方式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机构所在地开具的广告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国地税通用机打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时间顺延或拒绝付款。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展板。在广告制作前____日,乙方须以__________形式提供展板打样,经甲方确认后,连同制作确认单一同作为合同附件,确定样品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

2、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展板画面设计资料、样稿等行政报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色彩与甲方签字后的展板画面样稿出现明显色彩差异、清晰度偏差、画面错位、尺寸不合规等现象,严重影响展板画面最终发布效果,由乙方重新制作。

4、展板画面制作期间,甲方有权监督跟踪乙方的制作,安装,维护进程及质量问题。甲方派代表按进度验收认定,如有疑议应及时提出,乙方要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进行纠正。

5、乙方应当维护展板画面的制作与安装质量,期间由于乙方安装不当发生的画面脱落等问题,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时维修。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付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价款,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重作更换等,且工期不予顺延,经重作更换仍达不

到质量标准的,乙方退还甲方已付款,并承担甲方另行制作的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七、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八、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九、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两日内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遇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十一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向乙方定做 8m横幅100条 ,具体细则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订做之广告类型、材料、尺寸、详见乙方确认之设计图纸或配置明细。

二、该广告类型及广告价格详见甲方确认之订做配置预算表。

三、合同总金额为¥ 1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四、付款方式:甲方确认乙方设计图纸或预算表后,在乙方制作安装完工七天内,须付清合同款的.所有金额。

五、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经济损失。

六、实物与设计图纸允许存有轻微色差。

七、甲方提供相关报批材料后,乙方三天内完成制作安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

八、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后未去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九、备注:已付定金¥0元,余款¥ 11000元

十、本次报价已含报建费、制作安装费及税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已了解制作须知,理解图纸意向及配置明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交货地址: 地址:

签定日期:年月日

制作合同 篇3

甲方:涿州市瑞兆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保定市鑫运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及规格尺寸:

一 )、制作T型单立柱双面塔牌一座,主立管¢1220毫米,£10毫米,横担管¢529毫米,£7毫米,柱高 米,总高 米牌面尺寸长18米高6米

二)、包括地基制作(地脚网架、挖坑、浇筑),塔体的制作、运输、安装,不含灯具和画面的制作。

三)、材料规格:

1、立柱为10mm厚螺旋管,立柱直径1220mm。

2、横梁为529mm×7mm螺旋管,长度为17000mm,两头封口。

3、连接横担马鞍子14#工字钢、龙门架12#工字钢中撑、10#工字钢左右立梁、8#槽钢上下焊接而成8套。

4、牌体为4#角钢焊接而成,0.4mm镀锌板铆制。

5、牌体张角为1:3。竖梯由4#角钢焊接宽400mm。

6、各龙门架连接挂牌面横担三道8#槽钢

7、脚踏板为40×4角钢及30×3扁铁焊接而成12套外踏步500?L内踏步400?L。

8、广告塔整体做防锈处理,立柱刷苹果绿油漆。

9、下法兰采用1600mm×1600mm×30mm钢板制成;上法兰采用1450mm×1450mm×16mm两块,钢板制成。

二、安装地点:

三 、工程造价: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万仟佰元整

四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60% 元,制作完毕安装前付给乙方工程款的30% 元,安装完毕7日内付清剩余款项 10% 元。

五 、制作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审批协调:

甲方负责塔牌位置的整体审批协调,在地基定点挖坑和安装过程中甲方提前安排外围工作,如遇交通、城管、工商、消防、通信、河道、乡村、土地等部门检查阻挡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停工误工造成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

七 、双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按时完成,每逾期一天增加3‰的滞纳金。

2、甲方保证工程款及时到位以免延误工期。由于资金耽搁造成工期延误及乙方费用的增加由甲方负责 ,每逾期一天增加3‰的滞纳金。

3、保质期三年,主体抗阵风八级,抗震六级 。如遇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因素质量保证除外 。

4、甲方应定期对塔牌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整体的防锈处理、螺丝的紧固等),使其美观耐用,如因甲方未定期维护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 。

5、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未付清工程款前乙方对于塔牌产生的负面影响及连带责任均无任何关系。

八、组织验收:

工程完工后七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七日后如未能正常验收视为合格,并签收验收单;三个月内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对所制作的产品进行处理,并追回余款及每天3‰的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赔付对方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无责任方有权取消合同。

十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地法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约定,委托乙方制作手体字库____套,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之原则,就此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业务约定

1.1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字体笔迹开发制作甲方的手写字库,具体为:

(1)全码版___套,单价_________元,全码版制作标准为:包含_________个汉字,_________个符号;字体特征:客户手写体;应用范围:各种文书处理。

(2)标准版___套,单价_________元,标准版制作标准为:包含_________个汉字,_________个符号;字体特征:客户手写体;应用范围:各种文书处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按规定填写专用字帖,完毕后交给乙方。

2.2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需按时把预付货款给甲方,如因甲方付款而推迟交货日期,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2.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包括后期的特别字体的添加和长期维护。

2.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护甲方字体的安全性,不得擅自传播;甲方拥有该字体的所有权。

2.5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字体样本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把成品制作出来交付乙方,采取邮寄字库的客户以邮戳计。

2.6 乙方须保证产品的质量,严格按照制作标准制作,保证制作产品与客户手写字体的笔迹的一致性。

2.7 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时提供字体样本的权利。

2.8 乙方只负责手写字体字库的开发,不对该字体的使用责任负责。

第三条 其他约定

3.1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有所变动,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任何争议,双方无法解决的,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或者协商解决,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传真有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5

定作人: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承揽人: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制作甲方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具体规格、尺寸等详见附件《制作清单》。

2、服装所需的原材料、颜色、工艺技术、规格尺寸及产品质量,由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款式、质地、材料以及本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和制作。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所有的服装定作物成品运送至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

每套 服装价格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从采购原材料、制作服装至将服装成品交付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止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上门量身费、印花制版费、运输费、各种税费、利润等。

2、价款支付: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服装成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元。

3、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等额合法发票提交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第四条 验收标准

1、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在双方确认的服装样板上签章确认。

2、在乙方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及本合同中其他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期间,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与样板不相符、加工质量或技术尺寸存在问题时,甲方自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由乙方负责无偿修改或重做,由此导致乙方

交货时间延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货后验收的时间不计入乙方的交货期限)。

3、甲方的验收合格以甲方授权的负责人: 签署的《验收合格确认书》为准。 第五条 特殊服务及追加订单

1、乙方应为甲方所有订做服装的人员提供免费上门量身服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但上门量身的时间不得迟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

2、如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有追加订单(数量不限),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追加订单服装的上门量身服务、交付及付款方式、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售后服务、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均与本合同的约定一致。

3、乙方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准备与样本相同的材料,以满足甲方追加订单的需求,并按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所有服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衣服在洗涤过程中出现严重缩水、脱色现象或质量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要求等情况下,乙方应全部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期限内给予无偿重新修正或重新制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服装成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批服装成品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迟交货三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就该批服装支付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向甲方交货后,在甲方验收过程中,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全部或部分不合格的,经乙方更换或修改一次后,若甲方仍然发现有不合格服装成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甲方应依合同支付相应款项,若有违约,每迟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万分

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4、合同附件《服装制作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正文完】

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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