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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出租合同(集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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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商铺出租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商铺出租合同(集锦15篇)

商铺出租合同1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标的)“__________________”号共____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_____㎡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_ (大写:_________)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 (大写:_________), 第三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_ (大写:_________)第四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 (大写:_________), 第五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_ (大写:_________)。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月的租金人民币_______ (大写:_________,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_____%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 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市场而待定。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

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活跃经济,服务社会。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有关门市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为________________铺面,其营业室面积约47平方米。其假层式楼屋使用权属甲方。

二、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年。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为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为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度为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如果不按时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产,乙方违约所以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装潢问题。现有装潢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进行装潢,应该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其装潢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偿留给甲方。

五、设备、设施问题。属于营业性设施、设备为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带走。属于房产设施和水、电设备为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

六、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经常进行房屋和水、电、气的安全和防火检查,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过400公斤/平方米,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气、清洁费用,并负责门市前的日常保洁和治安工作。

七、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门市房转租给他人,如果有特别情况,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方可以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赁期间除房产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电押金元。租赁期满待乙方交清当期水电费后,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计息)。

十、经营期满时,乙方应该保证灯亮、排污畅通,门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损坏,乙方应按价值赔偿(自然陈旧不在此列)。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的商铺共______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______㎡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百分之八。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_)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______.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  承租方: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___  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4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x号,建筑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x元整(x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x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x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x元(即第二年为x元,第三年为x元,第四年为x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x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x,付款时间为x年x月x日。

第二期:租金为x,付款时间为x年x月x日。

第三期:租金为x,付款时间为x年x月x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x度,电表底数为x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x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x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x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x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x。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x(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双方各执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x承租方(盖章):x

法定代表人(签字):x法定代表人(签字):x

联系电话:x联系电话:x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签订地点:x签订地点:x

商铺出租合同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乙双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商铺(合同标的)地址洋川镇外环路合同约定的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铺现出租给乙方,作为合法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交纳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屋租金伍万捌仟捌佰元整(58800.00元)。

3、乙方在租用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经营。

第三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凭期间,乙方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但必须付清甲方所有费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使用权后第三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职责

1、租凭期满和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凭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的除外)交给甲方。

2、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郡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凭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和给的租凭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在租凭期间,本房屋因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或是拆迁,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甲方需将租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在租凭期间,甲方无权将房屋收回或转租他人。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自己产权店面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座落在_______的店面约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二、第一年的租金为______元,后一年的租金在上年的租金基础上浮增______%,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三、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在双方签字后一次性支付。第一次为______元整。

四、若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灾害,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7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市 车城大道三段(国道321线) 街 6号商住楼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 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乙方不得收转费、装修材料费和装修费等。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 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地面费、管理费、维修费、政府对租赁物征收的有关税项、及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乙方负责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乙方应如期足额缴交上述应缴费用,如因乙方欠费造成向甲方追缴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4、乙方要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拆穿门面之间的墙壁,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拆通一墙壁,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5000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拆通二墙壁,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1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圆整……若拆除,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5、租金按年计算,按年收付。乙方在每年到期20日前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6、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 元(即第二年为 元,第三年为 元,第四年为 元,………)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0日内搬离。乙方不得收转费、装修材料费和装修费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铺出租合同8

出 租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前门项目商铺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 “项目”是指位于【 】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 “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 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 “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1.2 甲方作为商铺的产权人,有权自行指定或委托商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统称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承担义务,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权利或承担义务,视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为,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接受。

第2条 租赁标的

2.1 承租商铺位于该项目【】地块【】层【 】号商铺,为避免疑义,该商铺当前的正式地址和编号是【 】号(邮编:【】)。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甲方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数据为准。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 乙方对与商铺相关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以及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使用约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异议。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2.5 乙方在此确认,本合同所述的商铺编号为甲方暂定编排,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编排或变更项目或项目内任何部分的名称。对此乙方不持异议,也不影响本合同的实际履行。

第3条 租赁用途

3.1 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在 地块房号为【 】名称/商号对外进行直营店经营,并用于从事【 】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

3.2 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变更经双方确定的商号/名称、经营项目或品牌。

3.3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 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第4条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铺租赁期限为【 】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 】年【 】月【 】日,从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且,除非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

4.3 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4.4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商铺。在乙方于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的条款与条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至少【6】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取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与甲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其租金由双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续租申请或者双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将于租赁期限届满时终止。

第5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项下租金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和结算货币,乙方如使用外汇支付的,应自行兑换为等额人民币后向甲方支付。由于外汇兑换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3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 号: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笔租金后,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 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 物业管理费

(1) 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 】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 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5) 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 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 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 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 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 租赁保证金

7.1 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 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 】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 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 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 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 商铺的交付

8.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 】年【 】月【 】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 承租商铺交付日前【 】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交付日前来办理该承租商铺的交接手续的,则应视为承租商铺自交接日起已经交接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交付日起承担该承租商铺的相应费用,免租期也不予顺延。

8.3 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 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 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 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 商铺的装修

9.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 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装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点进行,但应符合项目统一的风格。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3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4 如乙方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或违反经甲方认可的装修设计文件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承租商铺、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并恢复商铺原状,对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对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5 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 商铺的开业

10.1 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 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 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 如乙方经营的行业、产品、商品、商号、服饰标志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特殊行业/专项批准、代理权、海关以及政府批准手续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则乙方应保证其获得相关的批准、代理权或经营销售许可,并在租赁期间持续合法有效。甲方不对乙方就该承租商铺可利用作乙方所进行的经营行为获得所需的经营许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诺及保证。

11.2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晚上【 】点【 】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 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 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 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 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 商铺的照管

12.1 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时间内检查、养护承租商铺内的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如遇紧急情况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且不需赔偿此等紧急事态给乙方造成的损坏,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向乙方进行通报。

12.2 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 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 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 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 招牌和广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 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 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 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 甲方应当对项目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4 租赁期间内,如乙方经营商品或服务的品牌代理权或其他经营销售许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终止而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有关商品或服务时,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后续经营的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14.5 为更好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可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包括各种媒体的广告宣传、展览、表演、赠品等),乙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项目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实施。

14.6 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7 甲方可依据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现行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

第15条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 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 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 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宣称或令顾客误认为其与甲方关系属合作、合营、合伙、联营或关联企业关系。

15.7 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因侵权问题产生的赔偿责任及政府处罚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担。

第16条 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 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 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 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 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 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2) 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相关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的;

(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或未按时向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超过【30】日的;

(4) 未按3.1条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或发生14.4条约定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

(5) 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 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 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 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 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商铺的;

(3) 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 本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 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 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 承租商铺的返还

(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 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 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 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 违约责任

18.1 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 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 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 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 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 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2) 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3)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4)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项目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5) 由于乙方或项目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 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 通知与送达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 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 附则

24.1 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 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 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 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 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合同9

甲方出租方: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洪梅汽车站商铺间租个乙方作为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编号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2、租凭期限为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_______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_______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4、管理费按人民币元/平方米/月,合计为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5、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6、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元/吨,电费按元/度。

7、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10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8、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9、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10、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1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1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x治安管理条例》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14、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积:13个平方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__年1月20日至20__年1月20日止。

3、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9仟元正,计9000元,租金每半年结算1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1同交付给甲方。

4、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5、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6、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3人使用时或第3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仟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7、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2种情况确定归属: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8、违约责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1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1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9、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1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1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1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商铺出租合同11

甲方:业主( )

身份证号码

乙方:租主( )

身份证号码

甲方有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门面 间,室内水、电二通,设施完好,意欲出租,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自愿签订门面出租合同。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租金每年为 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按 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需征得双方同意,甲方需提前收回,退还已收乙方租金,乙方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

三、乙方在租房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乙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治安条例,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门面快到期时,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乙方必须接受租金价格随当地市场价格变化而浮动。并且应该提前壹个月一次性付清当年门面租金。如乙方无意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否则乙方赔偿甲方两个月门面租金。若乙方将下年度门面租金一次性付清,在租赁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转让,但需告之甲方。若是乙方自己联系租主,乙方有权收取装修费,若是甲方联系租主,乙方无权收取装修费。

六、乙方退回门面给甲方时,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任何装修费,门面内外及其它若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对于衣店牌、收银柜、挂衣架、玻璃门、房门、地面砖等其它属于乙方的财产,能搬走的财产乙方有权搬走,不能搬走的,不能对门面有任何的损坏。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水、火、电等意外灾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负责维修门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商铺出租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县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xxx的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xx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xxx平方米。

二、租赁门面用途

1、乙方租赁门面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金为xx元/年(大写:xx圆整)。

2、甲方应在乙方支付xx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3、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4、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门面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门面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六、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xxx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门面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xxxx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门面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xxxx日内应返还该门面,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门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xxxxxxxx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门面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门面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门面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门面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房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的xx。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门面或门面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门面及门面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xx。

(4)租赁门面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门面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xxxx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门面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门面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门面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门面的;

十一、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各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商铺出租合同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x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xxxxxx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xx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x年,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xxx人民币,大写xxx.第一次需支付xxx年租金,一次性支付xxx元,大写xxx.第xxx年开始租金提前一个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xxx%递增。或由市场价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xx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x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x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x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xx元/吨,电xx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xx元,大写xx.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出租方(甲方)xxxxx承租方(乙方)xxxxx

联系地址:xxxxx联系地址:xxxx

联系电话:xxxxx联系电话:xxxx

证件号:xxxxxx证件号:xxxxx

产权证号:xxxxx公司印章:xxxx

签约日期:xxxxx签约日期:xxxx

商铺出租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实际面积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租金调整和保证金:

1、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给乙方出具收费凭证。

2、次年租金将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十。且在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一次性转账给甲方(账号: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3、为确保出租商铺设施完好以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 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3、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按合同及附件如数、正常的退换设施设备,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将商铺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商铺,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商铺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商铺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商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租赁期间,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商铺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7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年租金50%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租赁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商铺,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出租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上海____置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闸北区路弄号店铺(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实测/预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综合、房屋类型为店铺、结构为框架。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自行申请并获得上述营业所需的一切政府许可或批准证书。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得将租赁单元用于居住目的。

2-3甲方有权对租赁用途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xx年7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币)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币)____元。(大写:__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整。

该房屋租金__壹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贰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补充条款一)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该房屋贰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乙方承担。(补充条款三)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乙方应遵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环评、消防、卫生、烟酒专卖、食品、治安等相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各类许可证和配置相应的各类设备、设施。

6-2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4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或物业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5甲方建议乙方对放置于租赁单位内属于乙方的财产进行投保,甲方对发生在乙方租赁单元之内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概不负责。

6-6乙方应负责经过其装修而添加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维修责任。因上述设施设备的

故障。损坏造成甲方提供的租赁单元及附属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应自觉做好门前清洁卫生,负责清运所产生的建筑与生活垃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6-7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补充条款四)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3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15元/平方米(人民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补充条款五)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见补充条款六)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贰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三十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建议删除)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商铺用途;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十日的;

(七)乙方违反大宁新天地商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且经物业公司提出整改后要求后仍不改正的;

(八)乙方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的;

(九)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进行经营活动的;

(十)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在另一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后三十日拒不改正的。

发生上述情况后,合同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违约方收到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违约方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乙方应在合同解除五日搬离租赁商铺并配合甲方办理退租手续。如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约的乙方所做装修甲方可不作补偿。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经双方确认存在缺陷的,致使乙方不能装修或不能营业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90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相应减少租金。

10-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贰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7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此条删除因与补充条款茅盾)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一、对于4-1作以下约定:

1、该物业月租金计算方式为:日租金X365天/12月。

日期日租金/ M2(人民币)合计月租金(人民币)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0年月日-20年月日

2、该房屋租金及年限如下:

二、对于4-3作如下约定:

1、乙方按季支付租金。乙方应于每季的前一月25日之前付清下季租金,以此类推,甲方应在收到租金后开具发票。若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所欠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交付违约金。

2、对于5-2作如下约定:

1、通过公开招投标,甲方已选聘中标的上海安荣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为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从甲方交付房屋的次日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按季收取、电费等费用按月收取,若逾期乙方应按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可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对于6-4作如下约定:

1、如乙方对房屋内设施、设备需要增容(加),需自行申请办理解决。

四、对于7-1、2作如下约定:

1、乙方承诺甲方在租约提前结束时或租约期满归还甲方前必须将所租所有商铺及相邻的公共部位恢复原样(以物业认可为准)如乙方不予恢复或未按物业要求恢复,甲方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仍未将出租商铺及其钥匙交还甲方的,甲方可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进入租赁商铺将乙方所有物品搬离租赁商铺,搬离费用及存放该物品的费用有乙方承担。(建议删除)作为乙方放弃商铺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可对商铺内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对于8-1、2、3、4作如下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

赁期内,不得分割、转租及交换该物业,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责任按本合同9-2处理。

2、在租赁期内,甲方抵押、出售该房屋,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乙方在装修施工前,须将装修设计施工图纸交与甲方审核通过,并取得物业装修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七、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付清全部租赁款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此情况下,乙方仍应按本合同补充条款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而甲方并不因此向乙方承担延迟交房的责任。

八、若乙方选择退租,对房屋已进行的装修不得要求甲方返还或补偿。

九、对于商铺外立面的约定:

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名义或形式作出搭建、封闭阳台、安装卫星天线等有损步行街外立面及其整体的统一、美观的行为。否则,甲方或物业公司一经发现有权采取包括提起诉讼在内的法律措施或手段要求乙方拆除,并追究乙方的其他民事责任,甲方或物业公司为行使上述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为保证步行街外立面统一、美观,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步行街户外广告灯箱的统一规划,乙方的设计方案效果图应向甲方报批,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政府要求的相关手续后方可安装。

3、乙方同意在租赁房屋屋顶不设置户外商业广告。

4、乙方须将其中央空调室外机统一放置在甲方指定位置,且设计方案交甲方审批,经甲方同意方可安装。

十一、如发生停电、停水等事故,经查明是因为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可要求甲方免除因停电、停水等造成乙方当日不能正常营业的租金;如系第三人或意外原因造成停电、停水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步行街地面区域不可以停放任何机动、非机动车辆,但乙方可以优先有偿使用为店铺配套的地下车位,停放费用按物业收费管理标准自理。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满或中途退租30天前,需向相关部门申请该物业营业执照及经营地注销登记。否则,未注销的逾期天数按租金的壹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二、本物业为现房,乙方自行验收,且已详细了解所租商铺的状况,认为商铺的地理位置、面积结构等均符合自己所需的商业用途后签订本合同。

十三、乙方同意遵守本合同附件之《管理公约》、《装修守则》等章程。

十四、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十五、本补充条款的任一条款均构成对本合同的有效补充或修改,格式条款与本补充条款不一致的均以本条款为准。

附件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一、该房屋交房状态为:毛坯

1、建筑结构:框架剪力墙

2、外墙:石材、局部铝合金玻璃幕墙

3、外窗:铝合金窗,部分双层玻璃

4、地面:混凝土地面

5、墙面:砂浆粉刷

附件三

1、免租期间(即乙方拿到房钥匙至20xx年6月30日)乙方仍须按月交纳物业管理费,且物业费从拿钥匙的次日起计算。产生的水、电煤等费用按实结算。

2、关于消防

(1)小业主应自行到区消防办办理消防申报手续。

(2)小业主建造的室内楼梯应符合消防疏散距离且楼梯采用的材料应达到相应的耐火等级。

(3)小业主须自行安装简易喷淋设备。

3、每租赁单元标准的配电量为每间15KVA,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扩大用电量或变动配电箱等原设施,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餐饮客户须自行申请煤气。

5、签租赁合同时付三押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上海____置业有限公司

国籍:国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________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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