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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所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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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管理所工作计划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管理所工作计划3篇

管理所工作计划 篇1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

通过组织组织丰富多彩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镇、村一级政府工作人员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职能的认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单位负责人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1-3月)

认真安排部署,通过进店入户、掌握情况、全面排查、发放监督意见书和安全承诺书等工作方式,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食品药品单位进行集中排查摸底,更加全面、精准地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单位基本情况。

(三)整治规范阶段(3-12月)

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以粮油、蔬菜、水果、豆制品、食品药品小企业小作坊、卤制品、肉类食品、奶制品、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药店、卫生站药品等为重点品种,并以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市场流通、餐饮等主重点环节,以农村集镇、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季节性消费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进行深入打击。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

总结前段时间工作过程当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管理所工作计划 篇2

一、做好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探索在网格化基础上完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体制。以大局出发,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局的业务指导和要求下做好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重新对房屋租赁、出租屋综合管理、楼栋长及自主申报工作等业务和人员的重整和梳理,创新工作机制,做好队伍建设和薪酬绩效化工作,提高效能,严肃纪律,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牢固树立综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正确认识房屋租赁、出租屋管理部门和网格管理办的职能定位,妥善处理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房屋租赁管理、本部门与相关部门工作之间的关系,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协作机制。

二、制定并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在社区网格化管理基础上,制定组织网格办力量开展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工作绩效考核。认真搞好信息采集和变更登记工作,确保对全部流动人口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和《XX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保持对违法租赁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扎扎实实搞好房屋租赁管理和私房税的征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积极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规范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租赁行为,堵住漏洞,使私房税的.征收水平再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管理所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在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州林业局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我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自治区、自治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明晰林木所有权,落实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的目标,有序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一是各乡镇对外业勘界结果都进行了公示,并与水利、国土、畜牧三部门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征求意见。目前全县纳入林改范围的集体林地面积2.6755万亩,已确权的面积

1.7788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66%。经登记核发林权证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面积1.5308万亩,发放林权证855本。完成全部任务的60%。二是林权改革成效初步显现,调动了社会造林积极性,全县林农造林积极热情高涨,增强了农民护林意识,群众森林管护意识不断增强,管护方法不断创新,森林火灾、乱伐滥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护林防火工作情况

20xx年,我县的护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落实护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为主线,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护林防火工作得到了加强。为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及时调整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切实把我县护林防火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制定了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划分了责任区,进一步落实了护林防火责任制,健全完善了各项护林措施,并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护林

防火责任状,提高了防范意识。森林防火期,加强林区用火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护林办每月不定期对护林点进行检查,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火能力建设,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自治区林业厅的建设要求,今年初,我局按照自治区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组建了由16人组成的专业扑火队和80多人组成的义务扑火队,争取到扑火队伍物资装备30万元。

三、重点公益林管护质量情况

我县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的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任务落实给15名护林员,责任到人,具体落实到林班、小班,山头地块,严格按照管护制度的要求,加强日常管护工作,上半年公益林区内无毁林开荒、非法征占用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现象发生,无森林火灾的发生。

20xx年,上级给我县下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6万元,我县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确定的用途和建设内容使用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利用20xx年公益林结余资金10万元,在我县的重点公益林内修防洪坝1公里,用于引洪灌溉,提高林草植被,同时,通过喷洒农药方式对约5000亩公益林进行了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为使我县的林业安全生产目标落到实处,制定了林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与15户从事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签订了责任书。为规范木材加工企业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严防事故发生,由护林防火办、林管、森林公安工作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我县木材加工企业进行3次专项检查,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现场检查企业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电源线路、防火间距、原料及成品堆放、车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等情况。对原材料乱堆乱放、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规范等问题和隐患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确保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我县林业安全管理水平,上半年实现了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情况

(一)、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制意识。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

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上半年我县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深入广泛宣传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信息。《中国绿色时报》相关栏目共进行了7条宣传报道。我们还结合日常管理向广大种植、养殖户、经营单位上门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有关规定,通过这些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联系和举报电话比去年明显增多,很多群众无意中捕捉到来历不明的野生鸟类都能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或主动放归自然,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这样一个共识。

(二)、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的经营利用管理。20xx年度我县的野生动物驯养和经营利用规模与往年相比有所减少,目前驯养马鹿的有1家,养殖20头。为加强野生鸟类保护,全部收回了先前颁发的以非重点保护野生鸟类为种源的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县森林公安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对湿地野生鸟类栖息地、县域集贸市场、酒店及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场所进行清查,有效的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

针对少数违法经营利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我们在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下,

采取日常巡查与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活动,今年共进行各类检查10余次,共受理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起,其中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1起、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件2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产品案件1起。行政罚款29000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活动。 为打击春季林区私挖滥采甘草行为,我县开展了严厉打击林区私挖滥采野生植物专项行动,加强巡逻检查,大力宣传《森林法》,对湖滨荒漠林保护区内违法采挖野生植物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成果明显。

六、征占用林地情况

为防止乱占林地和破坏植被现象的发生,一是加强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查,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占地项目坚决不予审核上报,严把占地初审关。二是对境内挖沙、取土、采石等易破坏林地植被行为,我们采取了重点地带布控、采取专人看守、要道设卡、全面巡逻等手段,从而避免了违法占地和破坏林地植被现象的发生。

20xx年上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县实施城镇规划20xx年第一批建设用地3宗用地共拟申请占用林地14.17亩,经审查同意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依法上报。

七、森林派出所建设和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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